大家認準這個女“老賴”,不當得利32.35萬元遲遲不履行判決

法律 政法 社會 郟縣人民法院 郟縣人民法院 2017-09-09

大家認準這個女“老賴”,不當得利32.35萬元遲遲不履行判決

被執行人:楊阿託

性別:女

年齡:32歲

立案時間:2017年1月20日

身份證號:4104011985XXXX0528

戶籍住址:河南省平頂山市寶豐縣

經常居住地:河南省平頂山市寶豐縣

執行法院:平頂山市郟縣人民法院

執行案號:(2017)豫0425執112號

執行依據文書:(2016)豫04民終3904號民事判決書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323500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其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舉報電話:0375-2761885(何法官)

案情介紹:原告趙華華訴被告楊阿託不當得利糾紛一案,平頂山市寶豐縣人民法院2016年9月12日作出的(2016)豫0421民初655號民事判決,判令被告楊阿託給付原告32.35萬元;後楊阿託上訴至平頂山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做出(2016)豫04民終3904號民事判決維持原判,法律文書生效後,被告楊阿託未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原告向平頂山市郟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平頂山市郟縣人民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楊阿託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及相關法律文書,責令被執行人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但被執行人至今未報告其財產,且未履行,後經多次聯繫,被執行人仍不積極履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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