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這些文件,再不注意您的房屋就沒了'

法律 建築 信用記錄關愛日 京平律師事務所 2019-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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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這些文件,再不注意您的房屋就沒了

徵收過程中,被徵收人會收到徵收方下達的各種文件,收到文件時一定要看清楚:該文件是哪個部門作出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徵收方作出的這份法律文書會對被徵收人的權利義務有哪些實質性的影響,作出該份法律文書的依據是《土地管理法》還是《城鄉規劃法》,是否告知被徵收人陳述申辯的權利或是提起復議、訴訟的期限……

這些,才是拿到文件的正確打開方式。

1.限期拆除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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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這些文件,再不注意您的房屋就沒了

徵收過程中,被徵收人會收到徵收方下達的各種文件,收到文件時一定要看清楚:該文件是哪個部門作出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徵收方作出的這份法律文書會對被徵收人的權利義務有哪些實質性的影響,作出該份法律文書的依據是《土地管理法》還是《城鄉規劃法》,是否告知被徵收人陳述申辯的權利或是提起復議、訴訟的期限……

這些,才是拿到文件的正確打開方式。

1.限期拆除決定書

收到這些文件,再不注意您的房屋就沒了

依據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規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

第六十五條規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作出主體:依據上述法律可知,對於城市房屋的違建,認定的主體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對於農村房屋的違建,由鄉、鎮人民政府來認定,村委會無權認定農村的房屋是否屬於違法建築。

存在風險:收到《限期拆除決定書》,被徵收人如果不及時行動,房屋即被認定違建,面臨拆除。

應對措施:合法的《限期拆除決定書》會告知被徵收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在60日內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在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這是《行政處罰法》賦予被徵收人的法定救濟途徑。

注意:在收到《限期拆除決定書》後,被徵收人一定要警惕“以拆違代拆遷”的情形發生---如果平時房屋都是好好的,一旦有徵收項目便莫名奇妙地變成“違建”,面對這種情況,被徵收人只有先把這份文件撤銷掉,才有希望談好補償問題。

2.責令交地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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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這些文件,再不注意您的房屋就沒了

徵收過程中,被徵收人會收到徵收方下達的各種文件,收到文件時一定要看清楚:該文件是哪個部門作出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徵收方作出的這份法律文書會對被徵收人的權利義務有哪些實質性的影響,作出該份法律文書的依據是《土地管理法》還是《城鄉規劃法》,是否告知被徵收人陳述申辯的權利或是提起復議、訴訟的期限……

這些,才是拿到文件的正確打開方式。

1.限期拆除決定書

收到這些文件,再不注意您的房屋就沒了

依據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規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

第六十五條規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作出主體:依據上述法律可知,對於城市房屋的違建,認定的主體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對於農村房屋的違建,由鄉、鎮人民政府來認定,村委會無權認定農村的房屋是否屬於違法建築。

存在風險:收到《限期拆除決定書》,被徵收人如果不及時行動,房屋即被認定違建,面臨拆除。

應對措施:合法的《限期拆除決定書》會告知被徵收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在60日內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在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這是《行政處罰法》賦予被徵收人的法定救濟途徑。

注意:在收到《限期拆除決定書》後,被徵收人一定要警惕“以拆違代拆遷”的情形發生---如果平時房屋都是好好的,一旦有徵收項目便莫名奇妙地變成“違建”,面對這種情況,被徵收人只有先把這份文件撤銷掉,才有希望談好補償問題。

2.責令交地決定書

收到這些文件,再不注意您的房屋就沒了

依據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定,阻撓國家建設徵收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作出主體:依據上述法律可知,有權責令交出土地的主體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其他部門無權作出《責令交地決定書》。

存在風險:收到《責令交地決定書》就意味著馬上就要面臨司法強拆。

應對措施:從作出《責令交地決定書》到司法強拆之間存在一個期間,這個期間就是被徵收人尋求救濟的法定期限,即在收到《責令交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申請行政複議,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注意:在集體土地徵收過程中,被徵收人與徵收方之間遲遲不能達成補償協議,徵收部門就有可能作出《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書》,被徵收人一定要在司法強拆之前針對《責令交地決定書》提起法律程序,以保住房屋。千萬不要被動地等到法院作出強拆裁定之後才明白事情的嚴重性,因為一旦到了司法強拆階段,局勢將不可逆轉。

3.房屋徵收補償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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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這些文件,再不注意您的房屋就沒了

徵收過程中,被徵收人會收到徵收方下達的各種文件,收到文件時一定要看清楚:該文件是哪個部門作出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徵收方作出的這份法律文書會對被徵收人的權利義務有哪些實質性的影響,作出該份法律文書的依據是《土地管理法》還是《城鄉規劃法》,是否告知被徵收人陳述申辯的權利或是提起復議、訴訟的期限……

這些,才是拿到文件的正確打開方式。

1.限期拆除決定書

收到這些文件,再不注意您的房屋就沒了

依據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規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

第六十五條規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作出主體:依據上述法律可知,對於城市房屋的違建,認定的主體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對於農村房屋的違建,由鄉、鎮人民政府來認定,村委會無權認定農村的房屋是否屬於違法建築。

存在風險:收到《限期拆除決定書》,被徵收人如果不及時行動,房屋即被認定違建,面臨拆除。

應對措施:合法的《限期拆除決定書》會告知被徵收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在60日內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在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這是《行政處罰法》賦予被徵收人的法定救濟途徑。

注意:在收到《限期拆除決定書》後,被徵收人一定要警惕“以拆違代拆遷”的情形發生---如果平時房屋都是好好的,一旦有徵收項目便莫名奇妙地變成“違建”,面對這種情況,被徵收人只有先把這份文件撤銷掉,才有希望談好補償問題。

2.責令交地決定書

收到這些文件,再不注意您的房屋就沒了

依據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定,阻撓國家建設徵收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作出主體:依據上述法律可知,有權責令交出土地的主體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其他部門無權作出《責令交地決定書》。

存在風險:收到《責令交地決定書》就意味著馬上就要面臨司法強拆。

應對措施:從作出《責令交地決定書》到司法強拆之間存在一個期間,這個期間就是被徵收人尋求救濟的法定期限,即在收到《責令交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申請行政複議,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注意:在集體土地徵收過程中,被徵收人與徵收方之間遲遲不能達成補償協議,徵收部門就有可能作出《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書》,被徵收人一定要在司法強拆之前針對《責令交地決定書》提起法律程序,以保住房屋。千萬不要被動地等到法院作出強拆裁定之後才明白事情的嚴重性,因為一旦到了司法強拆階段,局勢將不可逆轉。

3.房屋徵收補償決定

收到這些文件,再不注意您的房屋就沒了

依據法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徵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徵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並在房屋徵收範圍內予以公告。

被徵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作出主體:房屋徵收部門報請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補償決定》。

存在風險:收到《房屋徵收補償決定》就意味著馬上就要面臨司法強拆。

應對措施:收到《房屋徵收補償決定》後,被徵收人一定要在60日內啟動行政複議,或是在6個月提起訴訟將該文件撤銷。如果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市、縣級人民政府會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進行司法強拆。

注意:《責令交地決定書》與《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都是針對合法建築作出的法律文件,也是進入司法強拆的最後一道程序,是直接影響到房屋與補償的大事,針對這些文書絕不能置之不理,否則,一紙文書剝奪的遠遠不止補償款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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