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太原全市法院裁決行政機關一審敗訴案件87件

法律 法制 社會 山西新聞網 山西新聞網 2017-09-10

本報9月8日訊(記者 郭衛豔 實習生 孟鴿)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對外發布2016年行政審判白皮書:2016年,全市法院受理行政訴訟案件首次突破千件,達1070件。隨著新行政訴訟法的實施,當事人提出規範性文件附帶審查、判令行政行為自始無效、撤銷股權初始登記等新型訴求的訴訟案件逐漸增多。

2016年,太原市全市法院裁決行政機關一審敗訴案件87件,敗訴案件佔比為10.56%。從敗訴行政機關分佈情況看,敗訴案件仍主要集中在人社、工商、產權登記等行政執法部門。敗訴原因則多為行政機關適用法律錯誤、行政行為程序不合法、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等。從效果上來看,行政機關普遍尊重並執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去年,兩級法院生效行政機關敗訴案件中,無一進入強制執行程序,較好地解決了行政案件“審理難”和“執行難”問題。

由於行政案件數量持續上升,對行政機關出庭應訴要求不斷提高。2016年,太原市全市兩級法院行政機關負責人一審出庭率僅為10.56%,出庭應訴率持續偏低。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一方面是解決原告“告官不見官”的問題。同時,也是督促行政機關提高依法行政意識、實質化解決矛盾的重要手段。這一制度的有效實施,既有利於增強人民群眾對法治的信心,也有利於提高行政機關負責人學法用法的能力,樹立法律的權威。2016年10月,山西省人民政府出臺了《山西省行政機關行政應訴辦法》,對各級行政機關依法參加行政應訴活動作出了具體的規定,並將行政應訴工作納入了依法行政考核和目標績效考核,此舉必將對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產生積極的推動和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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