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政府老賴背後都有一段不得不說的故事

法律 法制 社會 光明網評論員 2017-04-08

這幾天,一份蓋有江西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公章的執行決定書在朋友圈刷屏。這份執行裁定書顯示,宜春市奉新縣政府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宜春市中院決定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這意味著,奉新縣政府加入“老賴”隊伍。奉新縣政府陷入的這場信用危機,緣起於當地市政工程引發的合同糾紛。有媒體記者查詢發現,被納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政府有470個,其中20個縣級及以上政府22次“上榜”。

每個政府老賴背後都有一段不得不說的故事

法治社會中,生效法律文書應得所有社會主體普遍的無條件執行,行政機關也不例外。根據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及相關法律規定,行政機關拒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法院可以採取對行政機關負責人罰款、拘留;將行政機關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等強制措施。拒不履行生效判決,情節嚴重的,相關人員甚至還將觸及刑律。

在某種意義上,行政機關當老賴比普通法律主體更為惡劣,當行政機關帶頭不守法還得不到規制與懲罰,人們對法治信仰則將消失殆盡。遺憾的是,在全國範圍內卻依然有470個政府被列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這也意味著他們都存在能夠履行卻不積極履行的情況,甚至在被列入黑名單後,依然拒絕履行。

行政機關成了老賴,要麼是行政案件,要麼是民事案件。在行政案件中,政府要是敗訴了,顯然是存在行政違法,行政違法本就是一種錯誤,已然讓公民權利受到了損害,讓法治受到了侵害,而在被認定為違法後,仍然不糾正,則是一錯再錯、有權任性。而在民事案件中,政府要是敗訴了不執行,要麼是在平等交易中,拖延他人款項,甚至存在超預算支出;要麼就是超出職能範圍,從事了不應從事的商業行為。

可以說,每個政府老賴背後都有一段不得不說的故事。當一級政府成為了老賴,我們就有必要去關注這個“不能說”卻不得不說的故事。而不能再像現在這樣,當政府失信,則由法院將之列入黑名單了事。畢竟,將政府列入黑名單,對於債權人而言,其權利並未得到實質保障;對於群眾而言,也僅僅是過過嘴癮,茶餘飯後嘲笑兩下而已,真正的違法者並未承擔起責任。

挖掘故事、追究責任的職責須由當地人大及上級政府承擔。有必要建立起政府敗訴後不履行案件的報告制度,當政府敗訴後,無論出於何種原因不履行的,都需要向當地人大及上級政府進行報告並說明理由。對於裁判文書執行內容為行為的,職責機關需要查清政府為何不作為、不整改。對於裁判文書執行內容為金錢給付的,需要查清政府是否存在超預算支出或者超範圍從事商行為。

我們更須考慮到政府資金往往是專款專用的,當專款用來繳納其他事項的生效法律文書,或許將陷入拆西牆補東牆的惡性循環,甚至將導致一級政府無法正常履職,將嚴重影響當地群眾的利益,這顯示並非法治的初衷。我們有必要通過財政預算制度及追責制度,一方面為敗訴的政府兜底以保護債權人的權利並維繫政府的正常運轉,另一方面,對於那些因違法、違規行為導致政府敗訴的責任人員進行嚴厲追責。

(作者:舒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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