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今年為民企挽回21.6億元損失

通州法院今年為民企挽回21.6億元損失

某房地產公司資金鍊斷裂,無力償還抵押款,抵押權人向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申請強制執行。通州法院通過調查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發現其名下的開發樓盤有部分房產未出售。經過不懈努力,最終將案款執行到位。5月29日上午,在通州法院優化營商環境新聞發佈會前,法院為抵押權人發放案款3800萬餘元。

近年來,通州法院通過“三提升”權利優化通州區營商環境,該院三項工作被確定為通州區優化營商環境創新做法和工作亮點。2019年,通州法院第一季度商事案件審判用時、電子送達使用率、留言回覆辦結比和法定(正常)審限內結案率在全市排名中均位於前列。

亮點一

立案庭、速裁審判部門聯動 4小時挽回3200萬

據瞭解,通州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採取了網上立案、設立涉營商環境專門接待窗口等舉措,實現當事人“最多跑一次”“一次跑到位”,2017年和2018年,通州法院網上預約立案和微信立案分別為1.3萬餘件和1.6萬餘件,分別佔全年新收案總量的20%和28%。優化營商環境綠色窗口自設立以來,立案訴服人員引導該類案件日均60餘人次。

2018年1月9日12時30分許,申請人北京中天某商貿公司到通州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稱其因匯款賬號填寫錯誤,誤將3400餘萬元打入被申請人北京祥東某商貿公司的賬戶中,故請求法院立即查封、凍結被申請人銀行賬戶。

接案後,法院經審查瞭解到,該案法律關係明確、證據材料充分、案件情況緊急,符合訴前財產保全的條件,如不立即採取保全措施,一旦被申請人將資金轉移,當事人很可能面臨難以挽回的鉅額經濟損失。

據此,立案庭立即啟動立保同步工作機制,一方面要求申請人到負責訴前保全擔保業務的企業為本案辦理全額財產擔保,並將電子版保單回傳法院,最大限度節省時間損耗;另一方面,將訴前保全所需全部法律手續準備完備,待核實當事人提交的保函真實無誤、該案所有材料齊全後,於當日16時許即作出訴前財產保全裁定書。隨後,將所有案卷材料移交訴前保全執行人員,執行人員於16時30分許即完成對被申請人北京祥東某商貿公司賬戶的凍結、查封手續。4小時內即高效完成訴前保全立案和審查工作,實現了當日立案、當日審查、當日保全。

最終,在法院速裁法官的主持下,被告對原告要求返還資金的訴訟請求全額接受,雙方當事人就本案達成一致意見,並簽訂調解協議。協議簽訂後,被告將原告錯誤打入的所有資金予以返還。

亮點二

創新工作方法 為民企挽回21.6億損失

通州法院民三庭採取了培育商事多元解紛體系,組建優化營商環境調解室,創新“圓桌會議”式調解模式,拓展“智能+”司法服務平臺等舉措,1-3月,訴前化解商事糾紛1039件,調解率為62.84%,辦理涉企案件4070件,共收到企業贈送錦旗11面,平均審判週期為29.52天,一審服判息訴率為96.7%,實現“多快好省”降低企業維權成本。

張某、呂某等十二位申請執行人與北京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系合同糾紛,經調解,由北京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退還十二位投資人投資款共計百餘萬元。調解書生效後,被執行人一直沒有履行生效文書義務,申請執行人來通州法院立案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承辦法官積極聯繫雙方當事人,詳細瞭解案件情況,期間,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一直積極配合,承諾會想辦法還款,但是現在確實沒有履行能力,希望法院幫助調解,通過繼續經營來償還債務。

經過法院調查,被執行人名下並無有價值的財產可供執行,僅有的機器設備用於生產經營,如果強制查封、評估、拍賣會嚴重影響企業生產經營,變價後不僅申請人受償率過低,也會使被執行人企業陷入癱瘓,不利於債務的履行。考慮到被執行人經營情況、還款能力及申請人意願,承辦法官決定對被執行人所有的機器設備採取“活封”方式,即允許被執行人正常使用,用於生產饅頭等產品,然後將生產經營所得用於償還申請人,以達到雙贏的效果。承辦法官多次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十二位申請人已經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被執行人至今仍在按照和解協議履行。

此外,民二庭圍繞“執行合同”“辦理破產”兩項指標,創新“2+4”工作法壓縮審理週期,依託“四引”機制開展“運河商事”品牌活動,成效顯著。2018年,商事審判庭審理了公司、保險等商事案件6814件,審結5899件,結案率86.57%,結案數同比增長18.55%,法官人均結案416件。其中,審理涉民營企業商事案件3101件,為民營企業挽回了經濟損失21.6億元。高效處理破產案件35件,切實保障退出企業、債權人、職工的合法權益。

亮點三

利用網絡司法拍賣解決執行難題

2018年至今,通州法院執行局為企業申請人迅速執行到位案款總計約8.3億餘元,涉企業案件執行到位率較去年同期上升40%。以執行和解方式為企業延長履行期限的案件共138件。

2018年10月,申請人許某等十二人在北京市通州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就工資爭議案件提起仲裁,仲裁委員會仲裁北京某紅木傢俱有限公司支付拖欠工資款共計218783元。

許某等十二人於2019年2月12日向通州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立案執行後,法院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被執行人代理人按時到庭進行了財產情況說明時表示,該傢俱公司由於環保升級改造,副中心職能規劃的統一佈局,面臨著被拆遷的情況,廠房等都已經拆掉大半,只剩下一棟未拆遷,做臨時倉庫和住所,且公司無其他財產收入,法定代表人由於心臟問題已經幾次住進ICU。被執行人代理人稱,這批工人都是跟著公司的老工人,只要公司有能力,工資是一定要給付的,但目前公司只有一些賣不出去的庫存傢俱,公司準備打包運走,為騰退拆遷準備條件。

承辦人瞭解情況後,立即至傢俱公司廠房瞭解該批傢俱情況,準備對該批傢俱進行拍賣。被執行人提出之前有想要以這些傢俱向申請人抵債的想法,但申請人表示不同意,只要法院能夠賣出去,被執行人願意全力配合。為加快討回工人工資,本著善意執行的理念,承辦人促使雙方對該批傢俱進行議價,對47件傢俱逐一定下了起拍價格,雙方當事人選定淘寶網對該批傢俱進行拍賣。

最終,法院將傳統方法難以處置的財產進行拍賣,降低了企業應訴成本,為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葉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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