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南京市高淳區人民檢察院
派駐區環保局檢察官辦公室正式揭牌成立,
這也是全市首家派駐區環保局的
檢察官辦公室。
01
派駐環保局檢察官辦公室目的
環境行政執法與司法的有效聯動
解決問題
成立派駐環保局檢察官辦公室目的在於不斷增強環境執法合力和執法剛性,及時有效解決突出環境問題,依法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實現環境行政執法與司法的有效聯動,保障社會和諧穩定。
02
環境執法聯動工作組
區檢察院、公安分局、環保局三部門聯合
生態文明建設
據悉,區檢察院、公安分局、環保局三部門聯合成立了環境執法聯動工作組,同時出臺了《關於加強高淳區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實施意見》,重點打擊群眾反映強烈、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汙染物、非法處置危險廢物、不正常使用汙染防治設施、偽造或篡改環境監測數據等環境違法犯罪行為,進一步推進我區生態文明建設。
為進一步支持和監督區環保局規範執法,建立健全破壞環境資源領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5月22日下午,高淳檢察院舉行揭牌儀式,掛牌成立全市首家派駐區環保局檢察官辦公室。
03
派駐環保局檢察官辦公室有何作用
聯合執法工作組
第一時間處理
檢察機關工作人員介紹,以群眾反映強烈的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汙染物為例,環保部門作為行政執法機關,會將其首先定義為行政違法案件。
檢察院設立檢察官辦公室後,能夠第一時間參與到案件的處理當中,並可與公安部門、環保局成立聯合執法工作組,強化刑事立案監督和行政檢查的監督,防止“以罰代刑”和“有案不立”等現象發生。
派駐檢察官辦公室,具有很強的高淳特色,有利於進一步發揮檢察職能,推進轄區生態文明建設。
明確單位之間各種機制
聯合辦案
據悉,高淳檢察院已與環保局、法院、公安分局會簽了實施意見,明確了各單位之間建立聯席會議、聯合辦案、案件移送、信息通報等機制。各單位將針對環境保護領域中行政執法及刑事司法銜接遇到的疑難複雜問題共同展開研究,同時在加強執法辦案協作、提前介入相關領域案件辦理、開展公益訴訟等方面做了規定。
區檢察院、公安分局、環保局
三部門聯合成立
環境執法聯動工作組
不放過任何汙染問題!
主管:南京市環境保護局
主辦:南京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中心
策劃:李鋒、徐小怗
編輯:張健、褚方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