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遺憾欠款兩萬多安置房被收回

法律 法制 房產 蘭州新聞網 蘭州新聞網 2017-09-13

蘭州晚報訊(首席記者於永昭)17年前分得的拆遷安置房,只因欠了2萬多元差價就沒有辦理房產手續,如今房子被開發商收回轉賣,居住人被要求限期搬離。9月11日,這套位於排洪溝7號的房屋的居住人魏老太太叫苦不迭。

當天下午,記者來到城關區排洪溝7號。魏懷秀今年72歲,這套房原來是她弟弟一人居住。記者看到,門上是幾張法院的傳票或要求居住者限期搬離的通知。

魏懷秀說,1998年,她弟弟魏懷祿在這裡有一間不到10平方米的平房。後來海南金信裝飾技術實業公司蘭州公司要對這裡進行開發,弟弟的房子被拆遷。2000年時,魏懷祿分到了一套36平方米的樓房,雙方草簽了一份拆遷安置協議。按照協議,魏懷祿的平房只折價2000多元,安置房折價2.9萬多元,魏懷祿共欠金信公司2.7萬元。記者從協議上看到,協議非常簡單,並未約定房屋的產權及還款等問題。“我弟弟每年還給他們交房租,雖然不多,但也一直在交。”老太太說,直到2014年,她和弟弟的兒子被起訴到法院要求騰房,他們才知道房子已經被開發商收回並轉賣給了他人。2010年,弟弟魏懷祿病故,居住的房子自然由他兒子繼承。“為什麼不還款辦理房產證呢?”記者問。老太太說:“我們去還了,但開發商不要。”

據瞭解,這套當時不到3萬元的房子,在2014年被以18萬元的價格出售。“魏懷祿當時主動放棄了該房的產權嗎?”對於這個問題,記者從一份開發商孫某寫的材料上看到,孫某稱魏懷祿自己放棄了房屋產權,但這材料並沒有魏懷祿的證言或相關證據證明。

當天,記者來到海南金信裝飾技術實業公司蘭州公司所在地金信小區,負責人孫某並不在。記者撥通了他的電話,他在電話中稱,魏懷祿除了欠房子安置差價2.7萬元外,還拖欠多年的水電費及取暖費等。魏懷祿無力交付,於是放棄了房子的產權。該公司收回房屋的行為合法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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