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校園安寧,法律絕不“沉默”'

""守護校園安寧,法律絕不“沉默”

西安市碑林區法院青年法官宣講團法官走進校園為孩子們進行普法教育。

本報記者 劉鴦 馬文青

一年一度的開學季又到了,各個學校迎來了揹著書包、朝氣蓬勃的莘莘學子。校園是學生學習的地方,也是他們成才的地方。然而不可忽視的是,時有發生的欺凌事件,甚至是涉黑惡勢力案件,打破了這裡應有的寧靜,不僅破壞正常的教學秩序,還嚴重危害著學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守護校園安寧,法律絕不“沉默”。近日,記者對陝西法院審理判決的部分欺凌(暴力)、“校園貸”、涉黑涉惡等發生在校園的案件進行了梳理。

遭受校園暴力 用法律保護自己

7月23日,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的法官收到了一面錦旗。這是一位遭受校園暴力的受害人小喬(化名)父親為表達對法官的謝意送來的。2018年9月14日,16歲的小喬被同學馬某、孫某、邱某邀請到某酒吧喝酒。酒後,三人將小喬帶到酒吧附近的巷子裡,對其拳打腳踢、扇巴掌、用腳踹,輪番毆打近一個小時。隨後,三人又將小喬帶到某酒店房間,繼續對小喬進行毆打和侮辱,直到9月16日11時許,才將小喬帶回學校。三人威脅小喬不準報警,否則會再次對其進行毆打,並將其裸照和視頻傳播出去。

在朋友和家人的幫助下,小喬選擇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隨後,新城區檢察院以被告人馬某、孫某、邱某犯強制侮辱罪訴至新城區法院。

案件審理期間,法官多次組織原、被告雙方進行調解。經過法官反覆做工作,小喬和父母最終接受了三名被告人家屬的賠禮道歉和民事賠償,並表示諒解。庭審中,三名被告人均自願認罪,並真誠悔罪。合議庭結合本案法定情節和酌定情節,最終以強制侮辱罪判處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宣判後,三名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訴,判決已生效。

●法官提醒

學習之餘,同學們要懂得友好相處,團結友愛,尊重理解他人。如果家長髮現異常情況時,應立即與班主任老師聯繫,請老師調查是否存在欺凌行為。如果孩子確實遭受欺凌,要告訴孩子尋求法律來幫助和保護自己。

小口角大打出手 對簿公堂方知錯

3月20日,安康市漢濱區法院瀛湖法庭調解一起因校園欺凌引發的健康權糾紛案件。在法官多方努力調解下,三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

原告小軍(化名)與被告小濤(化名)在同一所寄宿制學校就讀,開學當天晚上因瑣事雙方發生口角。小濤隨即大打出手,致使小軍右側肋骨粉碎性骨折,後經司法鑑定為九級傷殘。

事發後,小軍的父母多次找小濤的父母協商經濟賠償費用,但無果。隨後,小軍將小濤和學校起訴到法院,要求被告小濤、學校賠償原告小軍各項經濟損失費8.2萬餘元。

該案受理後,承辦法官瞭解到原告小軍與被告小濤雙方家庭都是農村貧困戶。在核實了原告小軍的傷情及醫療費情況、確定賠償數額的基礎上,法官合理劃分責任,對雙方當事人及其家長進行釋法說理,詳細分析校園欺凌行為帶來的嚴重後果。通過承辦法官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調解,雙方當事人情緒開始緩和。被告小濤的家長逐步認識到校園欺凌行為的危害性,遂同意賠償原告小軍的各項費用。最終,雙方各退一步,達成調解協議,學校同意補償小軍1萬元,小濤賠償小軍各項經濟損失3.1萬元,並當庭履行了1.5萬元的賠償款,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法官提醒

校園欺凌事件不僅會給當事學生造成身體和心理上的傷害,引發民事賠償糾紛,甚至會涉及刑事犯罪。希望學生們慎重冷靜對待校園裡同學之間的糾紛,學生家長也應該教育子女正確處理爭執,必要時可通知學校調解。

女生為借貸拍裸照 遭遇暴力催收

為還高消費後信用卡上欠下的借款,西安某高校女研究生屈某拍下裸照用於貸款,最後被放貸人以此要挾催收。2018年11月27日,西安市未央區人民法院在陝西科技大學西安校區公開審理了這起敲詐勒索案。

被告人許某在西安市從事非法放貸業務。2017年12月6日,他經人介紹向被害人屈某出借1萬元,雙方約定20天后由屈某還款1.5萬元。為防止屈某不按約定還款,許某在酒店房間內拍下了屈某的裸照。

2017年12月26日,屈某向許某還款1.5萬元後,又當場提出再次借款1.5萬元,雙方商定於2018年1月2日還款2萬元。許某再次向屈某出借1.5萬元,屈某出具了2萬元的借條。

由於利息高、還款期限短,到期後,屈某未能還款,許某便通過向屈某微信發送裸照、言語威脅等方式進行催收。隨後,屈某向公安機關報警。2018年2月7日,許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未央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許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微信發送裸照等方式威脅被害人,強索高額非法利息,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應依法予以懲處。合議庭當庭作出判決:被告人許某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法官提醒

“裸貸”“校園貸”等高利貸違法犯罪行為十分隱蔽,被害人因擔心裸照、視頻流出,往往被迫以“貸”還“貸”,深陷泥沼而難以自拔,造成自己及家人承受極大的經濟、精神壓力。此類高利貸已經形成產業鏈,從找客戶、前端放貸到催收、償還,違法犯罪分子分工協作,無縫對接。學生一旦開始借貸,只要不及時收手,便會有各種“套路”緊跟而至。希望涉世未深的在校女大學生,一定要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不盲目攀比,不過度消費,以免陷入“套路貸”。

強行索要現金 被判尋釁滋事罪

被告人馬某夥同王某、劉某、張某(3人均系未成年人)於2017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在西安市灞橋區紡織城某路段,多次向附近學校的學生強行索要現金,多則七八十元,少則一二十元。因為馬某脾氣暴躁,經常打架鬧事,很多學生因害怕被毆打只好給馬某現金。

灞橋區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馬某夥同他人多次強行向多名中學生索要現金,破壞學校及周邊公共場所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馬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8個月。馬某不服,提出上訴。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根據同案人員張某、劉某、王某的供述以及調查的證據,均能證明馬某在強行索要多名中學生錢財過程中持匕首進行威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2018年11月28日,西安中院經審理後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依法維持原判。

●法官提醒

學生要謹記生命安全永遠最重要,面對暴力,要善於保護自己,不要激怒對方。如果暴力發生在公共場所,要向旁邊的人求助;如果發生在隱蔽場所,要學會觀察,擺脫危險處境。事後,應當立即報警或者告訴老師和家長。

●法律解釋:校園欺凌(暴力)

校園內外,學生之間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另一方身體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的事件都被稱之為校園欺凌(暴力)。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