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邪】抵制邪教負能量!!!'

法律 刑法 耶穌 憲法 武器 海豐政法 2019-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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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與宗教的差別!

宗教:崇拜超人間的“神”,宗教的神職人員只是神的僕人;邪教:教主是現世的人,卻自稱是至高無上的“神”,要求信徒絕對崇拜、絕對服從;

宗教:為人們提供善意的精神寄託和信仰支持;

邪教:對信徒灌輸歪理邪說,不擇手段地實行精神控制;

宗教:宣揚虛幻的“末世論”,將世界末日置於遙遠的未來;邪教:渲染即將來臨的“末世論”,並以此矇騙和恐嚇信徒;宗教:信仰活動相對寬容、自由,宣傳的道德多為數千年來人類社會公認的倫理道德;

邪教:欺騙信徒,常假借神的名義強迫信徒對教主傾其所有,還號召女信徒對男教主“奉獻”身體;

宗教:活動及其場所一般是公開的,宗教戒律大多數與法律相符合,不危及憲法和法律賦予信徒(公民)的基本權利;邪教:祕密結社,活動場所不公開,對信徒實行隔離管制,對離教、叛逆人員採取威脅、報復等手段;

宗教:教義與現實世界相容,不排斥現實世界,在某一種程度上能勸善戒惡引導積極人生;

邪教:與現實世界對抗,教唆人們逃避和摧毀現世,往往導致偏執狂熱的極端行為,釀成嚴重社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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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與宗教的差別!

宗教:崇拜超人間的“神”,宗教的神職人員只是神的僕人;邪教:教主是現世的人,卻自稱是至高無上的“神”,要求信徒絕對崇拜、絕對服從;

宗教:為人們提供善意的精神寄託和信仰支持;

邪教:對信徒灌輸歪理邪說,不擇手段地實行精神控制;

宗教:宣揚虛幻的“末世論”,將世界末日置於遙遠的未來;邪教:渲染即將來臨的“末世論”,並以此矇騙和恐嚇信徒;宗教:信仰活動相對寬容、自由,宣傳的道德多為數千年來人類社會公認的倫理道德;

邪教:欺騙信徒,常假借神的名義強迫信徒對教主傾其所有,還號召女信徒對男教主“奉獻”身體;

宗教:活動及其場所一般是公開的,宗教戒律大多數與法律相符合,不危及憲法和法律賦予信徒(公民)的基本權利;邪教:祕密結社,活動場所不公開,對信徒實行隔離管制,對離教、叛逆人員採取威脅、報復等手段;

宗教:教義與現實世界相容,不排斥現實世界,在某一種程度上能勸善戒惡引導積極人生;

邪教:與現實世界對抗,教唆人們逃避和摧毀現世,往往導致偏執狂熱的極端行為,釀成嚴重社會危害。

【反邪】抵制邪教負能量!!!


認清邪教真面目!

邪教都謊稱自己是宗教,打著宗教的旗號搞活動。邪教自稱是“信神”、“信教”、“信耶穌”、“傳福音”,實際上是讓人信它們自己立的邪教頭目,比如什麼“女耶穌”、“三贖”等。一般都有下面這些特點:邪教偷偷摸摸到人家裡“傳教”,偷偷摸摸搞聚會,甚至不敢說真名,用什麼“靈名”或化名。邪教用小恩小惠拉攏人,讓人荒田、拋家、棄學去相信“神”。邪教宣揚“世界末日”就要到了,只有加入他們的組織才能得救。邪教鼓吹入了“教”能治病、能消災避難。邪教讓人把政府、社會、普通老百姓當成“魔”,以“神”的名義煽動受騙群眾和政府對著幹等等。

參與邪教活動是違法的,我國《刑法》、《憲法》、《社會治巡管理處罰條例》等法律法規為取締和打擊邪教組織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廣大幹部群眾要提高識別邪教的能力,旗幟鮮明的反對邪教。對各類邪教所散佈的歪理邪說,要不聽、不信、不傳。如果自己的親戚朋友、街坊鄰居有人信了邪教,要提醒他們提高警惕,千萬別上當。發現邪教組織在騙人、非法聚會或假借“傳福音”等搞邪教活動時,要趕緊向單位、村(居)的領導和轄區派出所(公安分局)報告或撥打“110”報警。對於邪教組織及其違法犯罪活動,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等司法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  

迷信、偽科學和邪教的剋星是科學,我們要剷除迷信土壤 首先必須高舉科學旗幟,採取一切措施提高全民科學文化素質, 引導廣大幹部、群眾和青少年掌握科學知識,應用科學方法,學會科學思維、具備科學精神,戰勝迷信、偽科學和邪教,在思想上築立起一道防護牆,從根本上杜絕邪教組織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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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與宗教的差別!

宗教:崇拜超人間的“神”,宗教的神職人員只是神的僕人;邪教:教主是現世的人,卻自稱是至高無上的“神”,要求信徒絕對崇拜、絕對服從;

宗教:為人們提供善意的精神寄託和信仰支持;

邪教:對信徒灌輸歪理邪說,不擇手段地實行精神控制;

宗教:宣揚虛幻的“末世論”,將世界末日置於遙遠的未來;邪教:渲染即將來臨的“末世論”,並以此矇騙和恐嚇信徒;宗教:信仰活動相對寬容、自由,宣傳的道德多為數千年來人類社會公認的倫理道德;

邪教:欺騙信徒,常假借神的名義強迫信徒對教主傾其所有,還號召女信徒對男教主“奉獻”身體;

宗教:活動及其場所一般是公開的,宗教戒律大多數與法律相符合,不危及憲法和法律賦予信徒(公民)的基本權利;邪教:祕密結社,活動場所不公開,對信徒實行隔離管制,對離教、叛逆人員採取威脅、報復等手段;

宗教:教義與現實世界相容,不排斥現實世界,在某一種程度上能勸善戒惡引導積極人生;

邪教:與現實世界對抗,教唆人們逃避和摧毀現世,往往導致偏執狂熱的極端行為,釀成嚴重社會危害。

【反邪】抵制邪教負能量!!!


認清邪教真面目!

邪教都謊稱自己是宗教,打著宗教的旗號搞活動。邪教自稱是“信神”、“信教”、“信耶穌”、“傳福音”,實際上是讓人信它們自己立的邪教頭目,比如什麼“女耶穌”、“三贖”等。一般都有下面這些特點:邪教偷偷摸摸到人家裡“傳教”,偷偷摸摸搞聚會,甚至不敢說真名,用什麼“靈名”或化名。邪教用小恩小惠拉攏人,讓人荒田、拋家、棄學去相信“神”。邪教宣揚“世界末日”就要到了,只有加入他們的組織才能得救。邪教鼓吹入了“教”能治病、能消災避難。邪教讓人把政府、社會、普通老百姓當成“魔”,以“神”的名義煽動受騙群眾和政府對著幹等等。

參與邪教活動是違法的,我國《刑法》、《憲法》、《社會治巡管理處罰條例》等法律法規為取締和打擊邪教組織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廣大幹部群眾要提高識別邪教的能力,旗幟鮮明的反對邪教。對各類邪教所散佈的歪理邪說,要不聽、不信、不傳。如果自己的親戚朋友、街坊鄰居有人信了邪教,要提醒他們提高警惕,千萬別上當。發現邪教組織在騙人、非法聚會或假借“傳福音”等搞邪教活動時,要趕緊向單位、村(居)的領導和轄區派出所(公安分局)報告或撥打“110”報警。對於邪教組織及其違法犯罪活動,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等司法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  

迷信、偽科學和邪教的剋星是科學,我們要剷除迷信土壤 首先必須高舉科學旗幟,採取一切措施提高全民科學文化素質, 引導廣大幹部、群眾和青少年掌握科學知識,應用科學方法,學會科學思維、具備科學精神,戰勝迷信、偽科學和邪教,在思想上築立起一道防護牆,從根本上杜絕邪教組織的侵害。

【反邪】抵制邪教負能量!!!


邪教主要特徵!

1999年10月,我國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給邪教下了明確的定義:邪教組織,是指冒用宗教、氣功或其他名義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製造、散佈迷信邪說等手段蠱惑人心、矇騙他人,發展、控制成員,危害社會的非法組織。

一是製造教主崇拜;

二是編造和散佈“世界末日”邪說;

三是進行精神控制和人身摧殘;

四是非法聚斂錢財;

五是仇視社會,敵視政府;

六是攻擊、抵毀宗教和宗教愛國組織;

七是宣揚神祕主義,散佈迷信,反對科學;八是祕密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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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與宗教的差別!

宗教:崇拜超人間的“神”,宗教的神職人員只是神的僕人;邪教:教主是現世的人,卻自稱是至高無上的“神”,要求信徒絕對崇拜、絕對服從;

宗教:為人們提供善意的精神寄託和信仰支持;

邪教:對信徒灌輸歪理邪說,不擇手段地實行精神控制;

宗教:宣揚虛幻的“末世論”,將世界末日置於遙遠的未來;邪教:渲染即將來臨的“末世論”,並以此矇騙和恐嚇信徒;宗教:信仰活動相對寬容、自由,宣傳的道德多為數千年來人類社會公認的倫理道德;

邪教:欺騙信徒,常假借神的名義強迫信徒對教主傾其所有,還號召女信徒對男教主“奉獻”身體;

宗教:活動及其場所一般是公開的,宗教戒律大多數與法律相符合,不危及憲法和法律賦予信徒(公民)的基本權利;邪教:祕密結社,活動場所不公開,對信徒實行隔離管制,對離教、叛逆人員採取威脅、報復等手段;

宗教:教義與現實世界相容,不排斥現實世界,在某一種程度上能勸善戒惡引導積極人生;

邪教:與現實世界對抗,教唆人們逃避和摧毀現世,往往導致偏執狂熱的極端行為,釀成嚴重社會危害。

【反邪】抵制邪教負能量!!!


認清邪教真面目!

邪教都謊稱自己是宗教,打著宗教的旗號搞活動。邪教自稱是“信神”、“信教”、“信耶穌”、“傳福音”,實際上是讓人信它們自己立的邪教頭目,比如什麼“女耶穌”、“三贖”等。一般都有下面這些特點:邪教偷偷摸摸到人家裡“傳教”,偷偷摸摸搞聚會,甚至不敢說真名,用什麼“靈名”或化名。邪教用小恩小惠拉攏人,讓人荒田、拋家、棄學去相信“神”。邪教宣揚“世界末日”就要到了,只有加入他們的組織才能得救。邪教鼓吹入了“教”能治病、能消災避難。邪教讓人把政府、社會、普通老百姓當成“魔”,以“神”的名義煽動受騙群眾和政府對著幹等等。

參與邪教活動是違法的,我國《刑法》、《憲法》、《社會治巡管理處罰條例》等法律法規為取締和打擊邪教組織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廣大幹部群眾要提高識別邪教的能力,旗幟鮮明的反對邪教。對各類邪教所散佈的歪理邪說,要不聽、不信、不傳。如果自己的親戚朋友、街坊鄰居有人信了邪教,要提醒他們提高警惕,千萬別上當。發現邪教組織在騙人、非法聚會或假借“傳福音”等搞邪教活動時,要趕緊向單位、村(居)的領導和轄區派出所(公安分局)報告或撥打“110”報警。對於邪教組織及其違法犯罪活動,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等司法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  

迷信、偽科學和邪教的剋星是科學,我們要剷除迷信土壤 首先必須高舉科學旗幟,採取一切措施提高全民科學文化素質, 引導廣大幹部、群眾和青少年掌握科學知識,應用科學方法,學會科學思維、具備科學精神,戰勝迷信、偽科學和邪教,在思想上築立起一道防護牆,從根本上杜絕邪教組織的侵害。

【反邪】抵制邪教負能量!!!


邪教主要特徵!

1999年10月,我國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給邪教下了明確的定義:邪教組織,是指冒用宗教、氣功或其他名義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製造、散佈迷信邪說等手段蠱惑人心、矇騙他人,發展、控制成員,危害社會的非法組織。

一是製造教主崇拜;

二是編造和散佈“世界末日”邪說;

三是進行精神控制和人身摧殘;

四是非法聚斂錢財;

五是仇視社會,敵視政府;

六是攻擊、抵毀宗教和宗教愛國組織;

七是宣揚神祕主義,散佈迷信,反對科學;八是祕密活動。

【反邪】抵制邪教負能量!!!


黨和國家對宗教和邪教的基本政策!

宗教:尊重和保護宗教信仰自由。其含義是:

(1)公民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2)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

(3)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4)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

(5)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

邪教: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00條規定:“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矇騙他人,致人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姦淫婦女、詐騙財物的,分別依照本《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2、1999年10月30日,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明確指出,對邪教組織要堅決取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也先後兩次就關於辦理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問題做出了司法解釋,為取締和打擊邪教組織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3、《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1)組織、教唆、脅迫、誘騙、煽動他人從事邪教、會道門活動或者利用邪教、會道門、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 (2)冒用宗教、氣功名義進行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活動的。  此外,邪教活動違反我國《集會遊行示威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社團管理登記條例》等法律法規的,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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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與宗教的差別!

宗教:崇拜超人間的“神”,宗教的神職人員只是神的僕人;邪教:教主是現世的人,卻自稱是至高無上的“神”,要求信徒絕對崇拜、絕對服從;

宗教:為人們提供善意的精神寄託和信仰支持;

邪教:對信徒灌輸歪理邪說,不擇手段地實行精神控制;

宗教:宣揚虛幻的“末世論”,將世界末日置於遙遠的未來;邪教:渲染即將來臨的“末世論”,並以此矇騙和恐嚇信徒;宗教:信仰活動相對寬容、自由,宣傳的道德多為數千年來人類社會公認的倫理道德;

邪教:欺騙信徒,常假借神的名義強迫信徒對教主傾其所有,還號召女信徒對男教主“奉獻”身體;

宗教:活動及其場所一般是公開的,宗教戒律大多數與法律相符合,不危及憲法和法律賦予信徒(公民)的基本權利;邪教:祕密結社,活動場所不公開,對信徒實行隔離管制,對離教、叛逆人員採取威脅、報復等手段;

宗教:教義與現實世界相容,不排斥現實世界,在某一種程度上能勸善戒惡引導積極人生;

邪教:與現實世界對抗,教唆人們逃避和摧毀現世,往往導致偏執狂熱的極端行為,釀成嚴重社會危害。

【反邪】抵制邪教負能量!!!


認清邪教真面目!

邪教都謊稱自己是宗教,打著宗教的旗號搞活動。邪教自稱是“信神”、“信教”、“信耶穌”、“傳福音”,實際上是讓人信它們自己立的邪教頭目,比如什麼“女耶穌”、“三贖”等。一般都有下面這些特點:邪教偷偷摸摸到人家裡“傳教”,偷偷摸摸搞聚會,甚至不敢說真名,用什麼“靈名”或化名。邪教用小恩小惠拉攏人,讓人荒田、拋家、棄學去相信“神”。邪教宣揚“世界末日”就要到了,只有加入他們的組織才能得救。邪教鼓吹入了“教”能治病、能消災避難。邪教讓人把政府、社會、普通老百姓當成“魔”,以“神”的名義煽動受騙群眾和政府對著幹等等。

參與邪教活動是違法的,我國《刑法》、《憲法》、《社會治巡管理處罰條例》等法律法規為取締和打擊邪教組織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廣大幹部群眾要提高識別邪教的能力,旗幟鮮明的反對邪教。對各類邪教所散佈的歪理邪說,要不聽、不信、不傳。如果自己的親戚朋友、街坊鄰居有人信了邪教,要提醒他們提高警惕,千萬別上當。發現邪教組織在騙人、非法聚會或假借“傳福音”等搞邪教活動時,要趕緊向單位、村(居)的領導和轄區派出所(公安分局)報告或撥打“110”報警。對於邪教組織及其違法犯罪活動,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等司法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  

迷信、偽科學和邪教的剋星是科學,我們要剷除迷信土壤 首先必須高舉科學旗幟,採取一切措施提高全民科學文化素質, 引導廣大幹部、群眾和青少年掌握科學知識,應用科學方法,學會科學思維、具備科學精神,戰勝迷信、偽科學和邪教,在思想上築立起一道防護牆,從根本上杜絕邪教組織的侵害。

【反邪】抵制邪教負能量!!!


邪教主要特徵!

1999年10月,我國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給邪教下了明確的定義:邪教組織,是指冒用宗教、氣功或其他名義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製造、散佈迷信邪說等手段蠱惑人心、矇騙他人,發展、控制成員,危害社會的非法組織。

一是製造教主崇拜;

二是編造和散佈“世界末日”邪說;

三是進行精神控制和人身摧殘;

四是非法聚斂錢財;

五是仇視社會,敵視政府;

六是攻擊、抵毀宗教和宗教愛國組織;

七是宣揚神祕主義,散佈迷信,反對科學;八是祕密活動。

【反邪】抵制邪教負能量!!!


黨和國家對宗教和邪教的基本政策!

宗教:尊重和保護宗教信仰自由。其含義是:

(1)公民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2)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

(3)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4)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

(5)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

邪教: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00條規定:“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矇騙他人,致人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姦淫婦女、詐騙財物的,分別依照本《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2、1999年10月30日,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明確指出,對邪教組織要堅決取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也先後兩次就關於辦理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問題做出了司法解釋,為取締和打擊邪教組織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3、《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1)組織、教唆、脅迫、誘騙、煽動他人從事邪教、會道門活動或者利用邪教、會道門、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 (2)冒用宗教、氣功名義進行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活動的。  此外,邪教活動違反我國《集會遊行示威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社團管理登記條例》等法律法規的,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反邪】抵制邪教負能量!!!


來源:平安上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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