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檢察官和律師良性互動,河南三部門一起出手了!

法律 刑法 政法 社會 最高人民檢察院 2017-04-06

加強檢察官和律師良性互動,河南三部門一起出手了!

4月1日,記者從省檢察院獲悉,省檢察院、省司法廳、省律師協會日前聯合出臺了《關於辦理重死刑案件構建新型訴辯關係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檢察官和律師同屬法律職業共同體,都是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力量,雙方應加強溝通協作,共同推動形成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促進、良性互動的新型訴辯關係。

《意見》要求,檢察院在辦理重刑、死刑(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案件時應依法保障律師的閱卷權、申請收集調取證據權、知情權等。對律師提出的不構成犯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刑事責任、無社會危險性、不適宜羈押、偵查活動有違法情形等書面意見的,承辦人員必須進行審查,說明是否採納的情況和理由,並及時告知律師。

《意見》規定,在審查起訴階段,律師接受犯罪嫌疑人或者其親屬委託或者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後,應當及時告知人民檢察院。律師收集到有關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現場、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屬於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證據,應當及時告知人民檢察院。

《意見》還規定,雙方要加強證據雙向開示,積極參加審判人員組織召開的庭前會議,就非法證據排除、證人出庭等問題交換意見,提高訴訟效率。雙方要加強聯繫,建立健全業務交流、資源共享等長效機制,不斷提升重刑、死刑案件辦理質量。(河南日報 孫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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