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警方遠赴廣州、河南抓獲兩名犯罪嫌疑人,為農名工追回拖欠工資31萬餘元

法律 社會 貴州交通廣播 2017-08-02

貴陽警方遠赴廣州、河南抓獲兩名犯罪嫌疑人,為農名工追回拖欠工資31萬餘元

本臺記者:俊江

本文為貴州交通廣播原創,轉載請註明出處。

近日,貴陽市公安局烏當分局治安大隊通過一系列偵查工作,遠赴廣州、河南兩地抓獲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潘某某,追回工人工資31萬餘元。

貴陽警方遠赴廣州、河南抓獲兩名犯罪嫌疑人,為農名工追回拖欠工資31萬餘元

2015年11月份,王某某以個人的名義在鴻佳集團貴州建設有限公司張某某處承包貴陽市烏當區保利公園2010香檳花園一期一組團4區5-8號樓外架工程項目,並聘用民工黃某某等11人負責施工,工人工資按所做工天計算,從2015年11月份承包工程開始至2016年12月份結束後,共計拖欠民工黃某某等11人工資164150元未支付。多次討要工資無果後,黃某某等11人於2017年6月9日向貴陽市烏當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貴陽警方遠赴廣州、河南抓獲兩名犯罪嫌疑人,為農名工追回拖欠工資31萬餘元

2016年02月份,潘某某以個人的名義在鴻佳集團貴州建設有限公司陳某某處承包烏當區保利公園2010香檳花園一期一組團4區8號樓木工工程項目,2016年02月份承包工程開始至2016年11月份期間,共計拖欠民工陳某某等4人工資148605元未支付,民工陳某某等4人於2017年3月15日向烏當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貴陽市烏當區勞動監察部門接到投訴後,經過調查核實,分別向王某某、潘某某下達了《勞動保障監察責令改正決定書》,但兩人一直拒不履行支付義務。6月19日,烏當區勞動監察大隊依法將王某某、潘某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移送烏當公安分局治安大隊。

貴陽警方遠赴廣州、河南抓獲兩名犯罪嫌疑人,為農名工追回拖欠工資31萬餘元

案件移交後,烏當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於2017年6月26日立案偵查,充分掌握了王某某、潘某某逃避、拒不支付民工工資的犯罪事實,經分局領導批准,於2017年7月10日依法對王某某、潘某某進行網上追逃。2017年7月18日上午11時許,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準備開車去北京時經過大廣高速豫冀界公安檢查站被河南省濮陽市南樂縣公安局元村派出所民警抓獲。與此同時,2017年7月19日上午10時許,犯罪嫌疑人潘某某乘坐海口至哈爾濱的Z112次列車時被廣州鐵路公安局廣州公安處韶關東車站派出所民警抓獲。治安大隊立即安排部署,偵查員兵分兩路趕赴河南、廣州,順利押回王某某、潘某某。經過審訊,王某某、潘某某都對自己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隨後,偵查員對王某某、潘某某的家屬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最終在7月26日、27日將15名工人被拖欠的全部工資共計312755元追討回來。

貴陽警方遠赴廣州、河南抓獲兩名犯罪嫌疑人,為農名工追回拖欠工資31萬餘元

目前這起案件仍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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