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瓊澤、吳育清、許關梅、文倫,法院催促你們共同償還借款44.78萬元及利息!(64)
案由:民間借貸糾紛被執行人:吳瓊澤,住所:海南省萬寧市和樂鎮聯豐村委會高龍村吳育清,住所:海南省萬寧市和樂鎮聯豐村委會高龍村許關梅,住所:海南省萬寧市和樂...
案件介紹: 原告尤麗與被告黃建芳、陳慧華民間借貸糾紛一案。被告黃建芳、陳慧華系夫妻關係,兩被告於2014年12月9日向原告借款150萬元,黃建芳以其所有的房權證2012字第0099750號房屋作為抵押。借款合同約定:借款期限為2014年8月21日至2015年8月20日,月利率1.5%;逾期還款,自逾期之日起,借款人需按照合同約定利率的3倍支付罰金。借款期滿後,被告未償還借款。
執行案號:(2017)豫1402執1085號
失信被執行人:黃建芳
性別:男
年齡:48
立案時間:2017年4月13日
身份證號碼:412301196912210536
戶籍所在地:河南省商丘市梁園區向陽路6號1號樓4單元4號
失信被執行人:陳慧華
性別:女
年齡:44
立案時間:2017年4月13日
身份證號碼:412301197312141025
戶籍所在地:天津市靜海縣靜海鎮津德路東方仕嘉8號樓1門502號
執行法院:商丘市梁園區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文書:(2016)豫1402民初6848號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商丘市梁園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告黃建芳、陳慧華欠原告尤麗借款本金150萬元及利息,於2017年2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原告對被告抵押的房屋評估、折價、拍賣或變賣的價值享有優先受償權。案件受理費18300元減半收取為9150元,保全費5000元,合計14150元,由被告承擔。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