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三號」男子酒後持刀滋事被行政拘留20日

法律 董勇 社會 大姚警方 2017-05-17

近日,灣碧派出所民警處置一起酒後滋事案件,將滋事者熊某雲依法拘留,及時為轄區老百姓消除安全隱患,保障了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5月11日,灣碧鄉臘務堵村委會村民熊某雲幾兩白酒下肚後,恍惚間想起幾日前聽說同村張某才在自己埋管引水的地方也接了一根水管,便怒火中燒,提起砍柴刀前去一探究竟。據悉,張某才和楊某雲埋管引水的地方為村裡山腳的一眼活水,一年四季都有泉水湧出,並非私人所有,不時有村民在此埋管引水以滿足生產生活需要。熊某雲來到泉眼處看到張某才埋的水管後,便揮刀把張某才家的水管砍成了7段,但仍覺得不解氣,便拿著砍柴刀來到張某才的家中, 揚言說若張某才再敢去埋管引水,他便砍下張某才的一條手臂,張某才又氣又怕, 立馬跑到村裡躲避並報警求助。

「平安三號」男子酒後持刀滋事被行政拘留20日

灣碧派出所民警接警後立馬到達現場, 對持刀者熊某雲勸說警告,在民警的勸說下,熊某雲扔下了手裡的柴刀表示願意配合工作。經瞭解,熊某雲嗜酒成性,喝了酒後便在村裡到處惹事,村民們紛紛表示對他“惹不起”,能躲則躲。

「平安三號」男子酒後持刀滋事被行政拘留20日

目前,熊某雲因涉嫌故意損毀財物和威脅他人人身安全,被大姚縣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二十日。

大姚警方

供稿: 灣碧派出所 王守康

本期編輯:黎豔平 、李金旺

審核:董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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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三號」男子酒後持刀滋事被行政拘留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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