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夥花100多萬買了婚房,偶然聽到一個消息後不敢住了

二手房 李冰 裝修 靖江 江蘇網警 2019-05-11

真相比鬼故事還嚇人!

“你買的那套房子出過事,有個男的在裡頭上吊死了。”靖江小夥李冰乍聽這話,懵了!房子,他花了100多萬,做婚房用……他隨即找到原房東,不想……

房子在靖江城區,是二手房,2018年6月李冰花115.8萬元買下,用做婚房。7月,他開始裝修,各方面進展順利。然而,一次進出小區時,小區保安告訴李冰一件事,說那房子裡死過人,一個男的,上吊自殺。李冰聽後整個人瞬間“不好”了。


小夥花100多萬買了婚房,偶然聽到一個消息後不敢住了


100多萬竟買了套“凶宅”?原房主張軍夫婦為何一個字不提?李冰氣得隨即和家人找上門,堅決要求退房及賠償損失。張軍夫婦不肯。李冰沒辦法,只得將他們告上法庭。不過,這次,他好好查了查房子的底。

張軍夫婦老家在農村,2018年2月,他們從做房產中介生意的錢燕處買了這套二手房。房價116萬元,是兩人多年的積蓄。4月,他們無意中得知房子裡曾死過人。這麼晦氣的事,錢燕一個字沒說呀。張軍夫婦急得找她理論、退房。雙方最後鬧得不可開交,報警處理。

糟心事一時得不到解決,張軍夫婦自覺冤得狠。思來想去,他們隱瞞下實情,又找了家二手房中介賣房。正好,李冰家看中了,接過“燙手山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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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當日,李冰認為張軍夫婦故意欺詐,要求他們返還房款、賠償損失1.73萬餘元(包括他已繳納的契稅、貸款評估費、物業費),以及房貸的利息損失。

張軍夫婦不答應。他們辯稱自己雖知道房子裡死過人,但並不知死因,所以談不上隱瞞。而且,買賣合同中沒有關於這一方面的約定,李冰也沒有明確提出或詢問。另外,他們在兩次房屋買賣交易過程中沒有獲得任何利益反而損失近10萬元,因此他們不構成欺詐,合同不應被撤銷,不應賠償李冰損失。

靖江法院審理認為:按照人之常情,張軍夫妻顯然會、也能打聽到死人原因。另外,從兩人急於轉手賣房這點看,他們已明知該房的不利因素,而最接近的原因為非正常死亡。當初,他們若知曉,就不可能和錢燕訂立買賣合同。推己及人,賣房給李冰,張軍夫婦主觀上具有惡意,客觀上存在誤導,構成欺詐,負有全部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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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法院判決撤銷雙方簽訂的《存量房買賣契約》,張軍夫妻返還房款115.8萬元、賠償李冰損失1.69萬元(包括契稅、貸款評估費)、承擔相關利息損失,並負擔案件受理費1.56萬餘元。

張軍夫婦的遭遇讓人唏噓,眼下,他們已將錢燕告上法庭……(文中人名為化名,圖片來源網絡)

來源:天天靖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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