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開心水”下肚致客戶現幻覺並中毒死亡,深圳一老總獲刑

毒品 深圳 深圳新聞網 2019-07-04

南方網2019年7月2日訊 生意場上,幾個老闆稱兄道弟、把酒言歡、再去娛樂場所唱個歌等放鬆一下是常見的事。但有的人,卻有著獨特的“共同開心”方式。

去年7月某日下午,寶安某工業園的一家科技公司總經理何某熱情地招待一個客戶姜某。晚上一起吃飯商量好等下要一起“開心一下”。他們說的“開心”方式卻是一起飲用“開心水”。

所謂“開心水”,是一種新型液態毒品,飲用“開心水”後會興奮中樞神經,具有欣快、警覺及抑制食慾等作用,重複使用會成癮;中毒症狀包括多話、頭痛、錯亂、高燒、血壓上升、盜汗、瞳孔放大、食慾喪失。大劑量使用引起精神錯亂,思想障礙,類似妄想性精神分裂症,多疑、幻聽、被害妄想等;

何某以“開心水”招待好朋友姜某,已不是第一次。

當晚,何某、姜某等人在何某辦公室內,用紅牛和“開心粉”調製好“開心水”一起飲用。喝完後,何某又拿出幾條K粉和他一起吸,並打電話給另一個客戶農某,農某稱自己手頭還有一些“開心粉”等下也帶來。很快,農某帶著一個女性朋友趕到後,又拿出幾包“開心粉”和飲料,調好“開心水”後現場大家一起“開心”。

他們在辦公室裡瘋狂跳舞,慢慢有人開始出現幻覺了。特別是姜某到凌晨兩點多,情緒暴躁並用身體撞開樓梯口的門,在樓梯上走來走去並在4樓摔倒,又從樓梯爬到地面上不停爬來爬去,最後爬到停車處不停用腳踢打附近小汽車,造成保安和警察都先後過來了。由於害怕被查處吸毒,何某沒有對民警說實話而以“喝多了”為由將他們打發,也沒有及時將姜某送醫院。見情況不妙,農某趕緊帶著女性朋友先溜了。

後來,公司副總接到電話回來幫忙併找人將姜某扶到辦公室,幾個人才將已經抽搐、呼吸急促的姜某送到了醫院,這時已是凌晨四五點鐘了。到醫院之後,面對急診醫生和姜某妻子的詢問,他們依然沒有說實話而只是說姜某“喝多了”。但是在醫生看來,這明顯不是醉酒的症狀。

幾天後,在重症監護室裡,姜某因搶救無效死亡,經鑑定,姜某符合3、4——亞甲雙氧四基苯丙胺、氯胺酮中毒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案發後,何某、程某到派出所接受調查,而農某也於十幾天後被抓獲。

寶安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為,何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已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何某、程某、龍某均明知國家法律禁止吸食毒品,且吸食毒品會造成他人身體損害,卻為他人提供毒品、調配毒品供被害人姜某吸食,當姜某吸食毒品出現明顯的不適後,又拖延就醫,致使姜某搶救無效死亡,已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因而依法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對何某提起公訴,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對程某、龍某提起公訴。

考慮到何某已墊付姜某醫療費用14萬餘元,並已補償姜某家屬人民幣200萬元取得了姜某家屬的諒解,結合自首等情節,近日法院已作出判決: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合併執行何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分別判處程某、農某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一年二個月。

檢察官表示,毒品不管形式怎麼變化,也不管是基於何種心態,任何人都應謹記千萬不能觸碰,不僅自己不能碰,也不能引誘、教唆、容留、強迫、欺騙他人來碰。另外,與什麼樣的人交朋友往往也就影響甚至決定了自己是個什麼樣的人,每個吸毒者往往也都有自己的“毒友”圈子,傳染性很強,對於依然身在其中者、走在邊緣者而言,一定要遠離這個圈子。

【記者】陳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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