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小夥生吞54顆拇指大的膠囊 結局讓人唏噓

杭州網 記者 許佳煒 通訊員 鍾法

杭州網訊 從西雙版納飛到杭州蕭山機場的李某,大概沒有想到自己一下飛機就被偵查人員控制。經四天四夜的1次嘔吐、10次排洩,李某共排出54粒柱狀體可疑物,經拆封、稱量,該54粒可疑物淨重共計411.24克。後檢出,這些可疑物品是含量從76.3%到78.9%不等的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

30歲小夥生吞54顆拇指大的膠囊 結局讓人唏噓

週薪12000元 工作內容是“帶貨”

今天杭州中院對該案進行宣判,認定被告人李某明知是毒品仍非法異地運送,其行為已構成運輸毒品罪,依法判處李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萬元。

李某是湖北人,1989年生,大專文化,無業。據李某供述,2019年1月中旬,他在網上看到有人發廣告招聘,出差一週左右,酬勞12000元左右。

因為家中欠債且臨近過年需要資金,於是他添加了網上留的微信號。

加為好友後,對方告訴李某,工作內容是“帶貨、內帶”,李某當時就意識到可能是人體運輸毒品,但對方所說的價格及時間都合適,他就同意了。

根據對方的要求,李某買了當天的機票,從武漢飛往昆明,對方說可以給他報銷一半的機票錢。第二天,李某根據對方的指示先到昆明,最後在對方安排的人帶領下到了邊境。

在小黑屋裡待了5天 吞了54顆大拇指大的膠囊

之後,李某與這個微信好友見了面,對方讓他在一間小板房內等消息,每天給他50元生活費。

5天后,對方將李某帶到了酒店的一個房間,並拿出一包物品讓李某吞入體內。

李某稱,共計有54顆大拇指粗細、淡黃色薄膜包裝的膠囊狀物品,每顆應有10餘克。

對方要求李某拍了一段視頻,內容是李某知道膠囊狀物品內是海洛因、他自願運送之類的話。

之後李某就將這54顆膠囊類物品吞入體內。吞服過程中,李某因為嘔吐,將部分毒品吐出體外,因對方說要扣錢,他又再次吞入。

隨後,李某被人帶回西雙版納,自己買機票從西雙版納乘坐飛機到杭州蕭山機場。誰知一下飛機,李某即被抓獲。對方承諾毒品成功送達後給他的酬勞12000元,也因為他被抓,沒有拿到……

而最後等待李某的是長達15年的漫漫刑期!

新型合成毒品凸顯 三類突出現象需引起全社會高度警戒

30歲小夥生吞54顆拇指大的膠囊 結局讓人唏噓

這是杭州中院 “6·26”禁毒集中宣判大會上的一個案件,旁聽者聽完無不唏噓:這個過程想想就痛苦不堪,大好年華毀在毒品上,想賺“快錢”的僥倖心理任何時候都不能有啊!

據悉,去年6月26日至今,杭州中院共一審審結毒品犯罪案件22起,涉案被告人68人,其中判處15年以上重刑計38人,佔比63%(統計數據不包括杭州各基層法院審理的涉毒犯罪案件)。

在未來相當長的時間內,毒品犯罪形勢和危害後果依然嚴峻,新型合成毒品凸顯、涉毒人群範圍擴張、販毒渠道手段隱蔽翻新,禁毒工作刻不容緩、箭在弦上。

以下三類突出現象需要引起全社會高度警戒:

新精神活性物質毒品犯罪日趨活躍。新精神活性物質是指未被國際禁毒公約管制,但存在濫用並會對公眾健康帶來威脅的物質。這類物質通過修改現有毒品的化學結構製造,具有毒品的麻醉、興奮或致幻作用,但因不同國家列管和打擊的範圍有別,易於逃避法律管制。

自用型走私毒品亦觸犯刑律。由於毒品的麻醉效用,有被告人購買用於麻痺神經、減弱病痛,併產生依賴性。然而刑法規定,明知是毒品而走私,無論數量多少,均構成走私毒品罪。法院對走私毒品行為嚴懲不貸。

“體內藏毒”毒品案件持續高發。此類案件的被告人多為身負債務的年輕人,通過互聯網搜尋高薪兼職機會,為牟取暴利鋌而走險,吞服裝有毒品的塑料顆粒後搭乘飛機,幫助毒梟將毒品從廣西、雲南等地運往杭州,最終身陷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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