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運毒500克進京 雙雙獲刑

毒品 法律 法制 社會 北京晨報 北京晨報 2017-09-16

劉某與女友合夥販賣毒品500餘克,為躲避檢查,劉某開車沿小路繞過進京檢查站,但剛到通州就被得到消息的民警圍堵住。劉某不甘束手就擒,竟駕車衝撞警車,導致多名民警受傷。昨天,市三中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宣判,劉某及其女友因販賣、運輸毒品罪與販賣毒品罪,分別被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5年。

運毒500克進京

法院審理查明,兩被告人均系吸毒人員。去年8月底,二人準備以每克180元的價格向買主販賣冰毒500克。同年9月1日下午,二人與買主在通州區完成毒品試樣。隨後,劉某從河北省燕郊鎮將毒品運至通州區某服務中心院內,準備完成最後交易時被民警當場抓獲。警方現場起獲毒品517.77克,經鑑定含量為49.7%。

據劉某交代,去年8月31日下午,有人找他女朋友要冰毒。“我女朋友負責尋找買家、商談價格,而我負責尋找毒源。”劉某說,他以每克100元的價格與上家馬某談好了價格,女友再以每克180元賣出。

激烈抵抗逃跑未果

案發當天上午,劉某開車帶女友一起來到北京找買家。“我女朋友帶著樣品上了買家的車,對方覺得貨可以,讓我去取剩下的冰毒。”之後,劉某返回燕郊取了毒品準備運過來,開車時特意繞過檢查站進京。

在到達通州某服務中心院內時,民警對二人分別實施抓捕,但劉某激烈抵抗。劉某駕車連續衝撞民警和警車,後被民警控制並當場起獲了毒品。

庭審時,劉某的辯護人稱販賣毒品的行為屬於犯罪未遂,毒品未流入社會。且劉某攜帶毒品至交易地點的距離短,不構成運輸毒品罪。此外,劉某女友的辯護人認為,她應當屬於從犯。

辯護意見未被採納

昨天本案在市三中院一審宣判。對於辯護人的辯護意見,法院認為二人與毒品買家已就毒品購買事宜達成合意,劉某攜帶毒品到達約定的交易地點,其行為已經進入實質的交易環節,無論是否最終成交,均不影響對二人販毒行為既遂的認定。

對於劉某攜帶毒品的距離過短且系販賣毒品的組成部分,不構成運輸毒品罪的辯護意見,法院認為劉某以販賣毒品為目的,採取躲避檢查等手段攜帶毒品從河北省到北京市,已構成運輸毒品罪,故此項辯護意見法院也不予採納。

對於劉某女友辯護人的意見,法院認為根據在案證據可以證明其在販賣毒品的過程中與劉某僅分工不同,應認為販賣毒品的主犯。

最終市三中院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劉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劉某女友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萬元。

北京晨報記者 黃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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