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人體運毒在丹陽被抓 運毒途中曾將毒品排洩出來,又再次吞下肚

毒品 法律 刑法 法制 揚眼 2017-06-09
男子人體運毒在丹陽被抓  運毒途中曾將毒品排洩出來,又再次吞下肚男子人體運毒在丹陽被抓  運毒途中曾將毒品排洩出來,又再次吞下肚男子人體運毒在丹陽被抓  運毒途中曾將毒品排洩出來,又再次吞下肚

揚子晚報網6月1日訊(通訊員 戈太亮 張斌 王國禹 記者 萬凌雲 )丹陽市警方破獲鎮江首例人體藏毒、運輸毒品案,共查獲藏毒者馬某從體內“拉”出的毒品“海洛因”65顆,重400餘克。

1日,丹陽警方向記者通報相關案情,令人震驚和不忍入目的是,期間部分毒品曾被排洩出體外,但在馬某請示毒販後,毒販竟命令其“洗淨後再吞下”!

異常衛生紙引出體內人體藏毒案

警方介紹,3月29日晚上,丹陽市公安局禁毒大隊獲得情報,有一名安徽籍男子利用體內藏毒的方式,將毒品從雲南景洪經昆明乘飛機運輸到長沙,然後運往丹陽,並且數量比較大。接警後,丹陽市公安局禁毒大隊立即開始偵緝此案。

當晚11時許,丹陽禁毒大隊會同丹陽市局中山路派出所,在該市雲陽街道城河路某大酒店,將體內藏毒人員馬某當場抓獲。此後,當場從其入住的賓館床底下,搜出52顆、重約300餘克的海洛因。

隨後,在賓館衛生間內,辦案民警又發現地面留有許多衛生紙,明顯大大異於正常。這一非正常現象,很快引起了高度警覺的民警的新注意。隨即,通過儀器檢測,民警竟震驚的發現:馬某腸胃內還有大量異物!

經審查,馬某很快便向警方交代,自己體內還藏有不少毒品。於是,警方立即將馬某帶到派出所。

到達派出所內後,民警立刻讓馬某多喝水,希望嫌疑人能儘快將毒品排出體內。“因為萬一毒品包裝在體內破裂,很容易引發死亡。”民警告訴記者。

最終,經過艱難的數次排洩,直至第二天上午,嫌疑人馬某終於將體內全部毒品排出體外,此次共有“海洛因”13顆。

所有的毒品,內層用塑料薄膜包裹,外側用膠帶纏繞,看上去就像是小香腸。

毒品排洩出來後被指令再次吞下肚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馬某對體內藏毒、運輸毒品你的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3月30日中午11時許,警方在講明政策後,讓馬某繼續與緬甸的毒販溝通,以引出在丹陽的收貨人。最終,由偵查員假扮運送毒品的馬某,在丹陽城河路某大酒店附近的阜陽橋上,成功抓獲前來取貨的四川籍涉毒女子張某。

審訊中,犯罪嫌疑人馬某交代,他來自安徽鳳陽,原來在蘇州打工。後因賭博輸錢,走投無路,便在網上認識了一名毒販,從而走上運輸毒品之路。今年3月28日,馬某乘飛機抵達雲南的景洪,隨後乘坐摩托車,沿著邊境小道偷渡緬甸。在緬甸,毒販讓其將65顆包裝好的毒品海洛因吞服下肚。然後,馬某通過乘坐飛機從雲南景洪到湖南長沙,再從長沙坐火車將毒品運輸到丹陽。

警方介紹,所有交通費用均由毒販負責,事成之後,毒販給付1.3萬元的費用。

而警方此前在馬某入住賓館床下搜出的重約300餘克的海洛因,也全部都是馬某從自己體內“拉”出來的。可笑的是,馬某還未及將體內的海洛因“拉”盡,甚至沒有來得及處理廁所內的大量衛生紙等現場,就被丹陽警方神兵天降抓獲了。

警方介紹,人體販毒掙錢實際上並不輕鬆,還是在返回內地期間,馬某體內部分毒品一度曾排出體外,在向毒販請示後,對方給出回覆:“洗淨之後,再次吞下肚!”

求財心切的馬某,只好照辦。

“人體藏毒”不進食隨時都有生命危險

馬某剛到丹陽就被警方抓獲,但辦案民警還透露,審訊中馬某交代,其之前還曾經通過體內藏毒這一方式,成功將毒品運輸到了新疆。

警方介紹,“人體藏毒”是犯罪分子為逃避公安機關檢查、打擊,採用的一種比較隱蔽的藏毒、運毒方式。受販賣毒品巨大利潤的誘惑,藏毒者強忍因胃部收縮的噁心感覺,將包裝好的毒品吞進胃腸,到目的地再將毒品排洩出。

“一般毒品在藏毒者體內停留3到4天,期間藏毒者基本不進食”,警方特別提醒,“由於胃部蠕動和胃酸的腐蝕,一旦外部包裝破損,他們隨時都有生命危險。”

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目前,馬某被警方刑拘,張某被行政拘留。這一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之中。(編輯:曹盧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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