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男子酒駕撞車致好友身亡,死者家屬起訴被撞車輛公司獲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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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酒局後,趙某醉酒駕車斷送了好友吳某的生命,也將與事故有關的多人推上被告席。

事後,趙某被追究刑事責任,並賠償吳某家屬14萬元,而被撞的半掛牽引車因車輛後部反光標識不規範等原因,司機及車輛所屬的運輸公司均成為該案民事部分被告。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了該案的一審判決書,山東東營市廣饒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事故貨車掛車部分所屬公司及車輛掛靠公司均應負相應責任,判處二被告各賠償吳某家屬105731.7元。

男子酒駕撞上貨車致同車好友死亡

判決書顯示,2018年8月14日20時20分許,趙某與吳某共同飲酒後,趙某駕駛一輛小型轎車沿東營市廣饒縣青墾路由北向南行駛至文化東路交叉路口時,與停在路邊的韓某駕駛的重型半掛牽引車發生交通事故,導致乘車人吳某受傷。

事故發生後,吳某被送往東營市第二人民醫院重症醫學科搶救,於9天后經搶救無效死亡。

據廣饒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顯示,趙某承擔該起事故的主要責任,韓某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吳某不承擔事故責任。

事故責任認定書稱,趙某夜間醉酒駕駛機動車,道路行駛觀察情況不夠及未降低行駛速度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韓某駕駛具有安全隱患機動車,排除故障時未按照規定設置警告標誌,是本次事故發生的次要原因。

趙某在事後被追究刑事責任,並實際賠償吳某家屬共計14萬元。值得注意的是,吳某的家屬在該案的民事部分未要求趙某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將貨車司機韓某、被撞貨車的掛車所屬運輸公司及貨車掛靠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賠償各項損失共計322338.44元。

被撞車輛所屬公司被法院判賠

判決書顯示,涉案重型半掛牽引車行駛證登記車主為黑龍江亨通運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亨通公司),系車主劉某掛靠在該公司。此外,事故半掛牽引車的掛車駛證登記車主為大慶市嘉誼偉業運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誼偉業)。

廣饒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事故中被撞貨車的掛車部分存在後部車身反光標識不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缺陷,且該缺陷是造成本次交通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嘉誼偉業對吳某損害後果的發生有過錯,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雖然交警部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吳某無責任,但吳某在發生交通事故前與趙某共同飲酒,在明知趙某酒後駕駛機動車的情況下仍乘坐趙某駕駛的車輛,對自身損害結果的發生有過錯,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此外,廣饒縣人民法院還認為,事故發生時,半掛牽引車司機韓某系在從事僱傭工作的過程中對吳某造成了損害,後果應由僱傭人劉某承擔,而劉某將事故車輛掛靠在亨通公司,故亨通公司應負連帶責任。

廣饒縣法院據此作出一審判決,判處亨通公司及嘉誼偉業各賠償吳某家屬105731.7元。

(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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