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食野味自制鋼絲套在秦嶺非法狩獵 男子被判緩刑

動物 刑法 法律 秦嶺 小麂 冰箱 華商網 2019-04-10

為了牟利,一男子自制鋼絲套在秦嶺裡非法獵殺多種野生動物。為此,該男子犯非法狩獵罪獲刑8個月,緩刑一年。

2016年,儲某某在未取得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併發放狩獵證的情況下,為了自己食用和出售野味牟利,用廢舊鋼絲繩製作了19個鋼絲獵套。第二天,儲某某將鋼絲套安放於提前踩好點的西漢高速公路大崖山隧道東側山坡。幾天後,他發現在半坡上有兩隻黃麂被套死,遂連同鋼絲套一併裝進編織袋揹回家中。

又過了幾天,儲某某又發現兩隻麂子(黃麂、青麂各1只)被套死,又裝進編織袋揹回家中。至此,儲某某先後共獵獲麂子4只,連皮帶肉一起保存在自己家的冰櫃中。

同年8月,儲某某在查看土地溝老房種植藥材豬苓的生長情況時,發現屋後竹林內有野豬活動的痕跡,便將兩個自制的鋼絲獵套安放於老房的竹林小溪旁套住一頭野豬,於是用攜帶的菜刀、小刀對野豬做了剝皮、內臟清除和剁塊處理後裝袋揹回,後保存於自家冰櫃中,伺機出售以求獲利。隨後,儲某某的捕獵行為被警方發現並刑拘。 華商報記者 張成龍

這些法規為野生動物

保駕護航

刑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為野生動物保護提供了法律依據,除了這些國家級法律,還有陝西省、西安市制定實施的地方性法規,在秦嶺保護條例裡均有相關表述和規定。

走私獵殺收售野生動物可能觸犯刑法

刑法中與野生動物有關的條款包括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製品罪,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非法狩獵罪等,情節特別嚴重將面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製品罪: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貴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非法狩獵罪: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觸犯野生動物保護法可被追刑責

野生動物保護法為保護、拯救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保護、發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動物資源,維護生態平衡而制定。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中的這些條款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違法獵捕野生動物、破壞野生動物棲息地;以收容救護為名買賣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出售、購買、利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生產、經營使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製作的食品;使用沒有合法來源證明的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製作的食品;為違法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務,進出口野生動物或者其製品,從境外引進野生動物物種。 華商報記者 李婧

編輯:楊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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