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縣地震傷亡人員獲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賠付

地震 社會保險 投資 社會 烏魯木齊晚報 2017-05-20

烏魯木齊晚報全媒體訊(記者史傳芝)塔什庫爾幹縣5.5級地震中死亡人員,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障範圍內的5人已獲賠付,共計25萬元;受傷人員還在醫院接受治療,出院後也將獲得賠付。

5月17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社會保險管理局醫保中心工作人員邢曉亮說,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由政府主導、委託商業保險公司經營管理,是降低人身意外傷害風險、促進家庭和社會安定和諧、實施社保惠民工程、完善醫療保險制度的一項重要舉措。與純商業保險不同,因自然災害發生人身意外傷害的,自治區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予以賠付。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障具有新疆戶籍的居民、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非新疆戶籍參保人員和援疆工作人員,共計2370萬人(含兵團,不含兵團為2130萬)。個人不繳費,保險費由財政安排。其年度最高賠付額為6.68萬元,具體賠付標準為因意外傷害導致身故一次性賠付5萬元,因意外傷害導致傷殘按評殘等級賠付(賠付不超過5萬元);因意外傷害在門診或住院就診發生的醫療費用,最高賠付1.5萬元(免賠額100元/次,賠付比例100%);因意外傷害住院的,每日賠付住院津貼20元(每次住院最高賠付30日;累計住院最高賠付90天),最高賠付0.18萬元。

5月11日喀什地區塔什庫爾幹縣發生5.5級地震後,喀什地區社保局、塔什庫爾幹縣社保局與承保商業保險公司就趕赴受災現場召開了理賠大會,對地震中受傷住院的各族群眾進行了看望及安撫,開通綠色通道,方便受災群眾及時進行理賠。

據悉,2016年10月26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實施以來,截至5月16日,累計賠付保險金7704.36萬元,賠付人次17952人。其中,死亡賠付人次442人,賠付2210萬元,津貼賠付175.01萬元;醫療賠付人次7413人次,醫療賠付總額5319.3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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