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衛星紅外遙感監測平臺監測到龐村鎮東南宋村發生一起焚燒秸稈違法行為,該鎮立即行動,除對點火者進行處罰外,對該村村幹部也進行了相應處罰。
當天,衛星紅外遙感監測平臺發出報警後,龐村鎮高度重視,立即安排鎮環保所及執法中隊前往現場進行調查。經現場核查,東南宋村村民康某某在自家菜地內焚燒秸稈,執法人員當即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並清除著火痕跡。隨後將其移交至龐村派出所。經詢問,康某某對焚燒秸稈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鑑於其身體原因未拘留康某某,對其處以罰款2000元,並寫下保證書。
同時,該鎮對東南宋村處以2000元罰款,並按照千分制考核辦法,對該村支部書記、村主任、兩委班子及分包該地塊幹部扣分,在全鎮通報批評。
今年以來,我市已發現多起露天焚燒秸稈、垃圾事件,相關當事人均被依法處罰:
2019年3月12日10時40分,周村鎮環保所巡邏人員在日常巡邏中發現,周村村民馬某某在自家地內焚燒秸稈,巡邏人員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並將其移交至周村派出所。馬某某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500元。
2019年1月18日,叮嚀店鎮執法人員發現懷德村有一處著火點,經查看,是懷德村村民孟二某正在田地裡焚燒秸稈。執法人員立即對其焚燒行為進行了制止,對過火痕跡整改後,將其移交到派出所。經詢問,孟二某對焚燒秸稈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公安機關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2019年3月6日,明月店鎮巡邏人員在日常巡邏中發現寨南村村民謝某在寨南村自留地焚燒秸稈。巡邏人員立即將情況上報鎮派出所,派出所接到報警後趕往現場。經調查,謝某對自己的焚燒行為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公安部門依法對謝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2019年1月17日,大辛莊鎮執法人員發現大辛莊村村北有一名點火人員,在迅速制止其焚燒行為並滅火後,查實,該點火者是東四旺村村民張某,在自己承包田地裡露天焚燒樹葉雜草。鑑於當事人身體原因,對其批評教育後依法進行罰款處理,並寫出了保證書。
焚燒秸稈不僅危害極大
更是違法行為!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關於促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燒的決定》第二十四條:
違反本決定有關規定,露天焚燒秸稈及樹葉、荒草等的,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當地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關於促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燒的決定》第二十五條:
違反本決定有關規定,農業經營主體因未妥善採取綜合利用措施,對農產品採收後的秸稈及樹葉、荒草予以處理,致使露天焚燒的,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給予批評教育,可以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但已按照第二十四條規定實施處罰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違反本法規定,在人口集中地區對樹木、花草噴灑劇毒、高毒農藥,或者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產生煙塵汙染的物質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可以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法規定,在人口集中地區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內,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的,由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對單位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故意焚燒他人農作物秸稈,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的,以“故意損毀財物”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
對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對不聽勸阻,故意焚燒農作物秸稈,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請廣大群眾發現
有露天焚燒秸稈、垃圾行為的
一定要舉報!
有獎!
有獎!
有獎!
定州市生態環境局出臺的
《環境汙染舉報獎勵辦法》
鼓勵和歡迎公眾積極舉報
露天焚燒秸稈、垃圾汙染環境的違法行為
舉報線索應符合
露天焚燒秸稈、垃圾汙染環境違法行為,舉報對象明確、詳細地址準確
舉報人提供的線索屬首次舉報,並事先未被環境保護部門掌握或查處
新聞媒體未曝光的露天焚燒秸稈、垃圾汙染環境違法行為
舉報事項經定州市生態環境局查證屬實
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獎勵情形
任何單位、個人
發現定州市行政區域內
露天焚燒秸稈、垃圾汙染環境違法行為
都可通過
撥打12369環保熱線
0312-2393369
書記熱線:15733212369
市長熱線:15733712369
定州環保發布微信公眾號
定州市生態環境局官方網站
等渠道進行舉報
舉報線索經定州市生態環境局調查屬實
給予舉報人500元至5000元獎勵
禁止秸稈焚燒,
守護藍天白雲!
細數露天焚燒五宗“罪”
一、汙染大氣環境
農作物秸稈中含有氮、磷、鉀、碳氫元素及有機硫等。特別是剛收割的秸稈尚未乾透,經不完全燃燒會產生大量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碳氫化合物及煙塵,在陽光作用下還可能產生二次汙染物臭氧等。
二、影響身心健康
露天焚燒產生的煙霧中含有大量的氮氧化物、光化學氧化劑和懸浮顆粒等物質。當可吸入顆粒物濃度達到一定程度時,對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分刺激較大,輕則造成咳嗽、胸悶、流淚,嚴重時可能導致支氣管炎發生。秸稈焚燒區域、時段均相對集中,大量煙霧對中老年和兒童及患有呼吸道疾病的人造成很大影響。
三、影響交通安全
露天焚燒秸稈、垃圾、樹葉、雜草帶來的一個最突出的問題就是焚燒過程中產生滾滾濃煙,直接影響民航、鐵路、高速公路的正常運營,對交通安全構成潛在威脅。
四、破壞土壤結構
農作物秸稈是農業生產主要的有機肥原料,也是生產有機農產品必不可少的資源,一把火燒掉非常可惜;同時,焚燒秸稈影響作物對土壤養分的充分吸收,直接影響農田作物的產量和質量,影響農業收益。在農田焚燒秸稈使地面溫度急劇升高,能直接燒死、燙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會使土壤的自然肥力和保水性能大大下降,土壤水分損失65%—80%,板結不耐旱。
五、火災隱患重重
焚燒秸稈、垃圾、樹葉、雜草,極易引燃周圍的易燃物,尤其是在村莊附近一旦引發火災,後果將不堪設想。
文中部分圖片來源於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