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定邊一男子因酒後駕車駕駛證考取不到半年就被註銷

定邊 交通 榆林定邊交警 2019-05-31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交警蜀黍三令五申。可是現實生活中,依然還是有駕駛人屢屢違反。5月23日,定邊交警大隊紅柳溝中隊查處了一名酒駕司機,剛考取駕駛證不到半年,晚上因僥倖心理喝了幾瓶啤酒開車,剛拿到不久的駕駛證因此被註銷。

【關注】定邊一男子因酒後駕車駕駛證考取不到半年就被註銷

早晨,紅柳溝中隊在賀劉張線開展路查工作,民警對過往車輛進行逐一檢查,在對一輛陝K191F*號小型轎車進行檢查時,發現駕駛人神情慌張,靠近駕駛人時立刻聞到一股濃烈的酒氣,民警迅速將車輛、駕駛人帶至安全地帶並對駕駛人進行酒精檢測。經現場呼吸式酒精測試儀測試結果為:70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機動車。經瞭解,5月23日0時許,高某等三人在定邊縣城北門夜市上豪飲暢談至凌晨1點多,認為自己沒喝多少,又覺得早晨肯定沒有交警檢查,於是心存僥倖由定邊縣城往姬塬鎮行駛,當行駛至定邊縣賀劉張線35公里處(紅柳溝鎮董澗村)時,被紅柳溝中隊民警查個正著。

【關注】定邊一男子因酒後駕車駕駛證考取不到半年就被註銷

民警在對其駕駛證進行檢查時驚訝地發現,高某的駕駛證初次領證日期是:2018年12月12日,實習期至2019年12月12日。根據公安部139號令《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七十九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被記滿12分的,註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被註銷的駕駛資格不屬於最高準駕車型的,還應當註銷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最終,高某因酒駕被處以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還將被註銷其駕駛證。

定邊交警溫馨提醒:駕駛證考取不容易,且拿且珍惜,拒絕酒駕不只是對駕駛證負責,更是對自身安全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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