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合同存證可免費 為啥有些平臺不買賬呢?

電子商務 信息安全 金融 人人聚財 網貸之家 2017-06-26


網貸之家訊 電子合同存證,已然成為P2P平臺合規過程的既定動作,但有些平臺,特別是大平臺對此卻心存疑慮。
電子合同存證可免費 為啥有些平臺不買賬呢?

6月10日,上海市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發布了《上海市網絡借貸電子合同存證業務指引》(下稱《指引》),全國首個針對網貸電子合同存證業務的指引性文件出爐。

在此之前,銀監會8·24《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廈門、廣東地方的監管條例,還有北京的整改要求,均對網貸平臺電子合同存證事項提出要求。網貸行業引入第三方進行電子合同存證,對平臺來說已成為不得不完成的合規指標。

不過,據網貸之家瞭解,網貸行業內,尤其是頗具一定體量的大平臺對此項政策充滿疑慮,其中,信息安全、商業數據等方面成為關注的焦點。

電子合同具法律效力網貸平臺曾藉此增信

我國《合同法》和《電子簽名法》規定,通過第三方認證平臺、採用可靠的電子簽名手段簽署電子合同,能保證電子合同的公正性和法律有效性。

人人聚財創始人兼CEO許建文表示,虛擬電子數據,具有易刪除、易篡改的天然屬性,要保證數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就必須對電子合同進行第三方存證存管,存證之後才能符合法律上對電子證據的要求。

“監管層要求各平臺落實這一項,也是希望能夠把合同變成合規證據,為後續的糾紛責任劃分和處理提供幫助。”許建文表示。

在網貸行業,不少平臺早已經與第三方認證機構、電子數據保全機構合作。一些平臺尤其是中小平臺,還藉此合作機會大肆宣傳,為平臺的增加信譽。

但北京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陳雲峰指出,“在實踐中,電子合同往往因為易被篡改、容易丟失、難以認定電子簽名人身份等問題使得其法律效力受到質疑,更嚴重的是糾紛出現後,有的電子合同不被法院採信,失去證據效力。”

微貸網副總裁汪鵬飛則認為,網貸機構應站在行業長效規範機制建設層面,以發展的眼光來看待電子存證業務。“電子存證的發展,有利於完善投資人權益保護;有助於平臺加強貸後管理,比如線上仲裁的快速對接。”

不要錢大平臺也不願引入電子合同存證?

據行業從業人員介紹,第三方存證公司的收費模式基於合同份數:一份合同事先有標準定價,隨著合同量的增大會有階梯式報價。同時合同還分成B2B和B2C,而B2B的價格會高於B2C的價格。

但第三方存證行業存在個別惡性競爭狀況,單位定價存在明顯差異。

“為了爭取大平臺我們還可以免費。”此前在第三方存證公司的業務人員向網貸之家透露。“這個細分行業競爭激烈,即使在行業裡頗具規模的平臺也還屬於典型的創業公司。”

另一位從業者也透露,曾有一家存證公司為兩家頗具規模的互聯網平臺提供免費存證服務,但最終這兩家互聯網平臺卻都成為了另外一家存證公司的付費客戶。兩家平臺中,有一家是網貸平臺。

另據網貸之家瞭解,上海有多家網貸平臺對於電子合同存證業務並不樂見。其中,用戶信息安全、商業數據機密,成為網貸平臺擔心的重點。

以上海規模最大的陸金服為例,按照中國互金協會互聯網金融登記披露服務平臺數據,截至2017年5月25日,陸金服產生的交易總筆數(數據自2017年開始統計)超47萬,投資人數量超28萬,融資人數超45萬。

如果引入第三方存證機構,如此大基數的用戶數據和信息,將毫無保留的暴露給提供存證服務的機構。而有些網貸平臺的對信息系統的安全本來就很重視,安全防護能力強,這對於第三方存證公司來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而還有一點,若將合同進行數據彙總和內容分析,網貸平臺經營下來的敏感商業信息,也可能很輕易的就會被第三方存證公司所掌握。

第三方存證良莠不齊信息安全是主題

“確實現在第三方存證機構良莠不齊,網貸平臺無法確認第三方是否會洩漏平臺的商業祕密。”上上籤創始人兼CEO萬敏向網貸之家表示。

“所以在上海存證指引中的第六條至第九條中,對存證人有明確要求。安全和規範是其中的最重要兩個要求點。”萬敏指出,“簡單一點說,第三方存證機構要能夠證明自己有能力保障存證平臺穩定,持續的運行,同時也要能夠保障平臺安全的運行,信息不洩漏。信息安全問題是SaaS平臺和用戶之間永恆的主題。”

萬敏表示,目前第三方存證有很多實現方式,有通過公證處的,有通過技術司法鑑定的,有通過時間戳的。而從法律性角度,和公證處合作的存證更有合理性,因為《公證法》第十一條第9點明確規定公證機構可以辦理保全證據的事項。

汪鵬飛指出,對於數據保密和客戶信息安全的顧慮,可從兩個層面予以解決。

其一,法律制度層面:網貸機構與合作的電子存證企業,應在合作協議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制定涉及數據信息安全的條款。

其二,信息技術層面:網貸機構應積極探索區塊鏈等新興科技在電子存證業務的應用,用技術手段解讀數據惡意竊取和洩露問題。(網貸之家文/昏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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