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出臺共享汽車徵求意見稿 合資格私家車也可分時租賃

交通部出臺共享汽車徵求意見稿 合資格私家車也可分時租賃

大洋網訊 昨日交通運輸部發布《關於促進汽車租賃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明確鼓勵共享汽車分時租賃模式。

繼“網約車”“共享單車”之後,又一基於互聯網的交通服務“共享汽車”也得到國家頂層設計規範。

據統計,廣州道路運輸行業協會共享汽車(分時租賃)專委會數據顯示,截至昨日,廣州有3420輛共享汽車投入市場,2017年13家純電動車企業計劃在廣州投放20400輛共享汽車。

私家車符合條件可加入

《徵求意見稿》提出,如果將私家車的車輛性質登記為“租賃”並符合當地有關規定,也可以從事分時租賃業務。不同於私家車僅為家庭提供私人服務,分時租賃車輛為社會公眾提供服務且以此營利,服務對象更加廣泛,使用強度通常比私家車高,需要在車輛技術性能、安全檢測、保險稅費等方面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以更好保護用戶生命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

熱點一

實名制租車

由於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使用權和所有權分離,經營者對租賃車輛的管控能力較弱,實名制租車有利於預防和降低車輛詐騙風險。《徵求意見稿》針對個人、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等不同類型的承租人,提出了具體可操作性的措施。

熱點二

維護信息安全

汽車租賃經營者掌握了個人電話、信用卡、出行線路等個人信息,以及城市交通、地理位置等敏感信息,一旦發生洩露,將可能對國家安全和公民合法權益造成損害。《徵求意見稿》提出,分時租賃經營者應遵守《網絡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建立完善網絡安全防範措施,依法合規採集、存儲、使用和保護相關信息,不得超越提供汽車租賃服務所必需的範圍,切實維護公民個人信息和國家信息安全。

熱點三

鼓勵分時租賃

《徵求意見稿》提出,分時租賃是以分鐘或小時等為計價單位,使用9座及以下小型客車,利用移動互聯網、全球定位等信息技術構建網絡服務平臺,為用戶提供自助式車輛預訂、車輛取還、費用結算為主要方式的汽車租賃服務。分時租賃是傳統汽車租賃業在服務模式、技術、管理上的創新,改善了用戶體驗,為城市出行提供了一種新的選擇,有助於減少個人購車意願,有助於緩解城市私人小汽車保有量快速增長趨勢以及對道路和停車資源的佔用,應當予以鼓勵發展。

熱點四

開發汽車租賃保險產品

《徵求意見稿》提出,鼓勵汽車租賃企業與保險公司根據汽車租賃業務特點和風險大小,開發保險產品,既保障承租人合法權益,也能提高企業抗風險能力。

我國機動車保險的有關險種、費率和金額,主要依據不同車輛使用性質、年限等確定。目前,租賃車輛保險費率與出租汽車等提供運輸服務的費率一致,但是與出租汽車等提供運輸服務的車輛相比,租賃車輛在使用效率、事故風險等方面存在明顯差別。

熱點五

“停車費優惠”問題

《徵求意見稿》明確鼓勵城市商業中心、政務中心、大型居民區、交通樞紐等人流密集區域的公共停車場為分時租賃車輛停放提供便利。鼓勵探索通過優惠城市路內停車費等措施,推動租賃車輛在依法劃設的城市路內停車泊位停放,在不增加城市道路擁堵、不影響其他社會車輛停放的情況下,提高路內停車泊位的使用效率和租賃車輛使用便利度。對使用新能源車輛開展分時租賃的,按照新能源汽車發展有關政策在充電基礎設施佈局和建設方面給予扶持。

本地連線

今年計劃再投放

兩萬輛共享汽車

今年4月,廣州道路運輸行業協會共享汽車(分時租賃)專委會正式成立,會上由共享汽車專委會代表行業發佈了《廣州市共享汽車(分時租賃)行業服務規範(試行)》、《廣州市共享汽車(分時租賃)“不良信用”管理制度(試行)》兩個行業規範性文件。

根據《廣州市共享汽車(分時租賃)“不良信用”共享管理制度(試行)》,共享汽車行業將建立“不良信用”共享管理制度,針對使用者使用車輛時出現各種不文明駕駛和不誠信行為制定了相關信用懲戒措施,包括租賃期間註冊資料的真實性、費用支付、交通違章處理情況、車輛停放、預約爽約等信息。讓他人冒用本人身份、本人知曉而不揭發冒用、盜用他人身份租車及毀壞車輛等行為將被列入行業內共享的“黑名單”。有不良信用的租車人再租車時,可能面臨提高租賃價格甚至被拒絕服務。

同時,《廣州市共享汽車(分時租賃)“不良信用”共享管理制度(試行)》還提出“下訂單後前15分鐘免費”“用電子圍欄防止亂停放”“鼓勵使用人臉、指紋識別”“交一次押金各會員企業通用”等要求,規範共享汽車企業在廣州規範發展,防止行業野蠻生長。

廣州共有多少臺共享汽車?今年4月底專委會的數據顯示,廣州已有2650輛共享汽車投入市場,但短短一個月後的昨天,這一數據更新為3420輛。據專委會透露,2017年13家純電動車企業計劃在廣州投放20400輛共享汽車。

專家釋疑

分時租賃是否“添堵”?

對於共享汽車可能給城市帶來交通壓力,交通部公路科學院公路發展中心副主任王浩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分時租賃是一種新業態,它的發展有助於減少市民個人購車意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城市私人小汽車保有量快速增長趨勢以及對道路和停車資源的佔用,有助於優化城市交通出行結構,更好滿足社會公眾多樣化出行需求。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李俊慧表示,分時租賃不是鼓勵“投放增量”而是“盤活存量”,因為目前有許多家庭搖號搖了許多年,這是有用車需求但短時間內無法滿足的一個群體,分時租賃就給這一群體提供了一種新的可能,即“不鼓勵你擁有車輛但你可以使用”。在行業調控下,潛在的“個人購車增量”轉移到“盤活經營性質車輛的存量”。

停車優惠是否“假公濟私”?

有市民提出,許多城市通過提高停車收費標準來減少個人購車,但徵求意見稿提出鼓勵探索通過優惠城市路內停車費等措施,這是否有將公共資源為經營企業提供便利優惠之嫌,是否符合市場公平競爭原則?

李俊慧表示,從目前發展情況看,“停車難”是分時租賃經營者面臨的突出問題,尤其在一、二線城市核心地段。同時受停車場地限制,用戶只能定點取車、定點還車,影響了使用便捷性和用戶體驗。通過停車費優惠等方式,推動在城市路內停車泊位“隨取隨還”,可為分時租賃發展創造有利條件。而分時租賃其實帶有一定的“公共使用”屬性,用戶停靠方便、租還方便才能促進使用,最終依靠行業發展倒逼個人減少購車需求,這與城市鼓勵公交優先的最終目的是一致的。

新增充電需求怎麼解決?

對於共享汽車的充電問題,不少市民擔心共享汽車快速發展后街上處處是“廢棄”或“低電”的共享汽車,造成資源浪費。據媒體援引廣州市工信委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10月全市電動車充電樁約8500個,2017年可望達到上萬個。

對此李俊慧認為,首先國家鼓勵這一業態發展,但不限於新能源車,符合要求的車輛都可以申請參與;同時他認為,城市合理佈局網點對於行業發展是一個提升。

(廣報記者劉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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