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加迪:電動車換了新電池後,可千萬別犯這樣的充電禁忌!

電動汽車 騎行 酷玩 汽車 電單車創業 電單車創業 2017-08-30

新電動車電池首次充電不要等到用完點再充,千萬不能把電耗盡,這樣對電池壽命有很大影響,前三次充電不要超過12小時。

在正常情況下,如果電動車不經常帶人、爬坡,電池剩餘電量在30%-50%之間充電最好,既可以避免電池早起容量損失現象,也可以避免過放電,如果經常帶人,爬坡,建議剩餘電量在50%即可充電,如果平時開的少,電量用到60%-70%,建議充一次,如長期不開建議一個月充一次。

帕加迪:電動車換了新電池後,可千萬別犯這樣的充電禁忌!

充電時間應該控制在8小時左右,在充電器指示燈由紅色轉為綠色後1-2小時後即可停止充電,這樣充電的環節就完成了。

在電池使用半年後,最好每個月對電池深放電一次,深放電後再為電動車電池充電,時間控制在12小時。這樣對電動車電池的電量恢復會有很大的好處。當電池的電量有大幅的降低或者電動車充電器充電的時候不轉燈,就需要為電池加蒸餾水,以提高電動車電池的使用壽命。

電池勤用勤充是對的,基本上就是說每天騎了之後就充電,但在這裡有一個問題就是,如果你的電池可以跑30公里,跑了5公里或是10公里就給它充電,這樣未必對電池有好處,因為當電池充滿電的時候,肯定會有氣體的溢出,而這個氣體,則是電解液中水份分解產生的,這樣失水就產生了,頻繁的這樣充電,電池的失水次數增多,電池也會很快進入失效期。

如果第二天你不騎電動車了,你最好把它充滿電,不過當你騎了5公里或是10公里之後,第二天的路程還夠跑,最好是等第二天騎過後再充電,這樣電池的失水會減少,電池的壽命也就延長了。

另外,對於一些電池可以跑30公里左右,但每天騎行在7、8公里左右的情況,最好不要等第三天或是第四天電池完全騎完電了再充,在電池的電量剩下一半不到的時候就充電,因為電池在電量不足的時候存放,容易產生硫化。

電池從滿電開始放電到首次欠壓保護,則為一次100%完整放電,按此放電程度可以分為以下等級:

0%<淺放電<30%

30%正常放電<80%

80%<深放電<100%

100%<過放電(出現首次欠壓保護後仍繼續騎行即為過放電)

過放電對電池造成的危害會是致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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