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根據真實凶殺案改編的電影,比電影更可怕的是生活!

恐怖片在電影中總是能更加吸引觀眾的眼球,而大部分觀眾看完後都會當作過眼雲煙,並沒有放在心上。因為他們都知道恐怖片嘛,都是虛構的,假的。其實不然,有些恐怖片就是完完全全在真實事件上加以改編,讓人在觀看時不禁毛骨悚然。。。

1.《德州電鋸殺人狂》

五部根據真實凶殺案改編的電影,比電影更可怕的是生活!

真實案件:影片依據發生在威斯康星州的平原鎮上的連環殺人案改編,某一天午後,平原鎮的副警長髮現自己五十多歲的母親失蹤了。他在母親開的一間雜貨店的櫃檯上看到一張蓋恩的購物單,於是副警長立刻聯絡其他警察,打算到蓋恩家的農場上問問看。他們絕對沒有料想到,迎接他們的蓋恩農場竟然是一副地獄般的景象。他們打老遠接近農場,就聞到濃冽的腐肉氣息。蓋恩的主屋緊鎖,主人不在家,於是警察到旁邊的工具棚探頭探腦。沒想到,他們從窗戶的空隙望進去,就見到一副倒掛在半空中的屍體。“平原鎮屠夫”由此誕生。

2.《十二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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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案件:1969年8月1日,一封字體粗糙的手寫信隨著一大堆郵件抵達了《舊金山新聞報》的編輯部,它的到來代表著一種惡兆,在編輯中間掀起了軒然大波:“親愛的編輯,這是一場謀殺……”裡面歷數了從1968年12月20日開始的幾起謀殺案--那一天大衛·法拉蒂和貝蒂·盧·延森被射殺,然後是1969年7月4日達琳·弗瑞受到了致命的槍擊以及邁克·麥格的謀殺未遂。寫信的人並不知道這些受害者叫什麼,然而他卻準確地說出一些非常詳細清晰、只有警察才知道的細節內容。從此以後,他不斷寄信到編輯部,並宣稱每一張信紙上都有一個密碼,它們一旦被一一破解,他的真實身份就會被揭穿。這些信就像是一個又一個死亡宣言,每一封背後都有一起或多起謀殺,他成了繼“開膛手傑克”之後,又一個以玩弄警察為樂的系列殺人犯。警方確認有8起凶殺案跟他有關,但具體的數字卻一直是個謎,惟一確定的是,這個數字還包括活著的人。

3.《女魔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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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事件:本片取材於一個真實的案件,公路妓女謀殺案在90年代初曾在美國轟動一時。艾琳從小生活在祖父母家裡,她的父親是一個和她未曾謀面的強姦犯,後來自殺於堪薩斯州的監獄。艾琳從小就經受祖父的性虐待,14歲生下一個男孩並從此離開學校、離家出走。從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艾琳·沃諾斯一共殺死了六個男人(其中還包括一個警察)。她被媒體聳人聽聞地稱為“美國第一個連環女殺手”,而整個案件的審判經歷了長達十年時間。艾琳·沃諾斯對自己殺人的罪行供認不諱,但她一直申辯說自己只不過是為了自衛,為了反抗在提供性服務時遇到的暴力侵害才動手殺人的。2002年10月9日,艾琳·沃諾斯的死刑在佛羅里達被執行。

4.《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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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事件:1961年牯嶺街七巷底,發生不良少年情殺案,十六歲的“璧玉幫”老麼茅武,因醋海興波竟持利刃將芳齡十五的少女劉敏連殺五刀致死,疑凶於殺人後並未逃逸,且偽稱是被害者的哥哥,但為七分局刑警陳漢英看出破綻,旋即將其捕獲偵辦。

5.《狼溪》

五部根據真實凶殺案改編的電影,比電影更可怕的是生活!

真實事件:992年9月19日肯恩在距離悉尼北方兩小時車程的比蘭加洛國家公園裡,發現了一個土墩,大約7英尺長2英尺高。靠近後,他們發現了樹葉堆、人骨、一片頭髮、黑色圓領汗衫和一隻鞋的腳後跟。悉尼偵探辦公室正在調查一些徒步旅行(又稱“揹包旅行”)者在南方失蹤的案子。然而,在場人員中誰都沒有料到,被發現的屍體將會導致澳大利亞歷史上最大的謀殺案調查;他們也不會知道,痛苦和受難的範圍,竟會擴大到世界的不同地方。

  搜尋次日,兩個治安官發現了第二具屍體。9月20日,警方確認,那兩具屍體是英國徒步旅行者凱若琳和瓊安的。這是一起極其殘酷的暴力謀殺,瓊安的心、肺被刺如此之深,以致她的背骨都被切割到了;凱若琳也被刺得很深,傷口穿透了胸部與背部骨頭,頭蓋骨上還有10個子彈洞。警方注意到,瓊安兩隻手上仍有珠寶首飾。

  一個名叫布魯斯的固執男人對那個地區的凶殺案報道感興趣,他在這周圍遊蕩。不久,在離汽車大約150英尺處,布魯斯發現了大的骨頭,看起來像人類的。他步行穿過雜草叢,又發現了一個很小的人類的頭蓋骨,它可能是一個孩子或一位女性的。布魯斯立即報警。偵探們開始了新的尋找。很快,人們在林區進一步發現了一具屍體骨骼。後經法醫牙齒鑑定確定,它們是屬於兩年前失蹤的德國徒步旅行者黛博拉與丈夫埃弗里斯特的。澳警方立即成立了以警官林奇為首的“揹包殺手特別工作小組”,對比蘭加洛及附近森林區進行搜查。

  唯一的生還者是南斯拉夫籍英國人保羅。1990年1月25日,他早早等在公路邊希望能搭上車,一個肌肉發達的男人接近了他,那個男人自稱名叫“比爾”。開車1小時後,在比蘭加洛附近,“比爾”的態度開始改變,他的語言變得富有攻擊性,大罵英國移民。羅注意到“比爾”奇怪地改變了他的速度,突然,“比爾”在駕駛員的座位下抽出了尖刀、粗繩與一把大的黑色連發左輪手槍,直指保羅。保羅嚇壞了,情急之下,他跳了車。恰巧一輛貨車經過,保羅尖叫著求援,女駕駛員奧妮剎車讓他上車,並驅車以最快的速度駛達附近的警局。最後,警方發現了保羅所說的那輛車,並且找到車主伊凡·米拉特。1971年,伊凡曾讓兩個徒步旅行的女孩搭車,而這兩個女孩證明他以尖刀與粗繩作武器威脅並掠奪她們。可惜的是,由於缺乏證據,伊凡稍後被開釋了。但是,伊凡還是於1995年接受審判,並被認為“公路揹包凶殺案”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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