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電動車整治出實招,劃定禁行區域無牌不得上路

德州 交通 山東 齊魯晚報 齊魯壹點 2019-06-22
德州電動車整治出實招,劃定禁行區域無牌不得上路

本報6月19日訊(記者張磊 通訊員 肖華榮) 6月19日,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召開電動車綜合治理髮佈會。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從會上獲悉,按照有關規定,德州公安交警近期將採取多項措施,加強對電動自行車和低速電動車的管理,對不符合新國標電動車實行3年的過渡期管理,過渡期屆滿後不得上道路行駛。

德州電動車整治出實招,劃定禁行區域無牌不得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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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方面,對電動自行車主要採取登記和懸掛號牌的管理措施,待省交警總隊正式文件印發後,由車輛管理部門解讀、執行。德州公安交警部門將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發放全省統一樣式的電動自行車號牌。對新國標實施前購買的不符合新國標也未納入《山東省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產品目錄》的電動自行車,進行備案登記,記錄車輛及所有人相關信息,發放臨時號牌,實行3年的過渡期管理,過渡期屆滿後不得上道路行駛。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相關服務網點不得收取費用。

低速電動車方面,低速電動車主要是指用於載客或載貨的三輪、四輪電動車,包括老年代步車等。公安部門擬提請市政府印發《德州市電動車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一方面嚴格生產源頭監管和銷售源頭監管,減少存量、不增加新量;一方面將對現有的低速電動車,擬在中心區域劃定禁行區域和時段,在禁行區域和禁行時間內禁止通行。對現有的低速電動車實行3年過渡期管理,待《四輪低速電動車技術條件》國家標準及低速電動車規範管理的國家政策發佈後,按照相關規定執行。目前,按照要求,公安交警對低速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以勸阻和糾正為主。截至目前,全市共勸阻和糾正電動自行車和低速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1360餘起。

自6月13日起至8月底在全市開展電動自行車道路通行秩序整治統一行動,嚴查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逆向行駛、佔用機動車道、亂停亂放等交通違法。對現場查處的交通違法行為,情節輕微的予以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一律依法予以處罰。針對低速電動車,德州公安交警將開展低速電動車道路通行秩序集中整治行動。嚴查無牌無證、非法拼裝改裝、闖禁行區、逆向行駛、亂停亂放、違法載人等嚴重交通違法。

發佈會上,德州交警部門還發布了道路交通事故數據統計分析。按事故類型分析,2019年以來,德州市城區範圍內共發生涉及電動車類一般道路交通事故163起,佔總一般程序事故的36.88%;簡易程序交通事故1428起,佔總簡易程序事故的30.18%。按事故責任分析,近三年以來,電動車類死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及以上的共13起,造成14人死亡,3人受傷,財產損失7.61萬元。其中,涉及電動二輪車承擔主要責任及以上的死亡事故7起,涉及電動三輪車承擔主要責任及以上的死亡事故5起。按發生事故時間分析,由2019年1月1日至6月17日涉及電動車類的一般程序事故發生時間曲線圖可以看出,事故高發時段主要有7-9時、12-14時、18-19時、22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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