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物流寄丟包裹,僅賠3倍運費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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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遼寧女子使用德邦快遞寄15萬包裹,結果被銷燬僅賠300元”的新聞引發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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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遼寧女子使用德邦快遞寄15萬包裹,結果被銷燬僅賠300元”的新聞引發關注。


德邦物流寄丟包裹,僅賠3倍運費合理嗎?


根據李女士的說法,當天,在警方的調解下,快遞員表示承擔全責,但由於李女士未對包裹進行保價,按照德邦理賠條款,默認沒有買保價的按最低價格進行賠償,只能理賠300塊。

一石激起千層浪,李女士遭遇到的事情並不是個例。

今年3月24日,趙先生的女兒從廣州離職,準備回江蘇老家工作,通過德邦快遞運送物品回家。其中一個粉色行李箱,裡面裝的有畢業證、學位證書和筆記本、小電器等貴重物品,價值約為15000元。3月27日,在江蘇宿遷老家的趙先生陸續收到了其他幾個包裹,但裝有貴重物品的粉色行李箱卻遲遲未到。從三月份至今,經過五個月的溝通,德邦快遞只表示願意賠償1088元(含原278元快遞費),這與趙先生的實際損失相去甚遠。

2016年1月份,青島消費者吳女士於2015年10月通過某快遞公司寄遞一塊價值6200歐元的歐米茄手錶發往成都。寄遞過程中,消費者幾次查詢快遞進程,10月23日網上信息顯示該快遞依然在南京航空集散中心,12月1日,快遞公司告知消費者快遞已經丟失,因未保價只能賠付郵費的3倍共計60元,吳女士對此答覆不能接受,要求按照歐米茄表實際價值賠付,但快遞公司不同意賠償。

很多網友都在德邦快遞的官微下方評論裡講述自己的糟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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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遼寧女子使用德邦快遞寄15萬包裹,結果被銷燬僅賠300元”的新聞引發關注。


德邦物流寄丟包裹,僅賠3倍運費合理嗎?


根據李女士的說法,當天,在警方的調解下,快遞員表示承擔全責,但由於李女士未對包裹進行保價,按照德邦理賠條款,默認沒有買保價的按最低價格進行賠償,只能理賠300塊。

一石激起千層浪,李女士遭遇到的事情並不是個例。

今年3月24日,趙先生的女兒從廣州離職,準備回江蘇老家工作,通過德邦快遞運送物品回家。其中一個粉色行李箱,裡面裝的有畢業證、學位證書和筆記本、小電器等貴重物品,價值約為15000元。3月27日,在江蘇宿遷老家的趙先生陸續收到了其他幾個包裹,但裝有貴重物品的粉色行李箱卻遲遲未到。從三月份至今,經過五個月的溝通,德邦快遞只表示願意賠償1088元(含原278元快遞費),這與趙先生的實際損失相去甚遠。

2016年1月份,青島消費者吳女士於2015年10月通過某快遞公司寄遞一塊價值6200歐元的歐米茄手錶發往成都。寄遞過程中,消費者幾次查詢快遞進程,10月23日網上信息顯示該快遞依然在南京航空集散中心,12月1日,快遞公司告知消費者快遞已經丟失,因未保價只能賠付郵費的3倍共計60元,吳女士對此答覆不能接受,要求按照歐米茄表實際價值賠付,但快遞公司不同意賠償。

很多網友都在德邦快遞的官微下方評論裡講述自己的糟心事。


德邦物流寄丟包裹,僅賠3倍運費合理嗎?


根據2013年出臺的《快遞法》,可以瞭解到,在快遞服務過程中,如果快遞發生“意外”,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該依照與用戶的約定,給予賠償。

如若未進行約定,則應按照保價金額賠償。

未購買保價,則按照《郵政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賠償。

未保價的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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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遼寧女子使用德邦快遞寄15萬包裹,結果被銷燬僅賠300元”的新聞引發關注。


德邦物流寄丟包裹,僅賠3倍運費合理嗎?


根據李女士的說法,當天,在警方的調解下,快遞員表示承擔全責,但由於李女士未對包裹進行保價,按照德邦理賠條款,默認沒有買保價的按最低價格進行賠償,只能理賠300塊。

一石激起千層浪,李女士遭遇到的事情並不是個例。

今年3月24日,趙先生的女兒從廣州離職,準備回江蘇老家工作,通過德邦快遞運送物品回家。其中一個粉色行李箱,裡面裝的有畢業證、學位證書和筆記本、小電器等貴重物品,價值約為15000元。3月27日,在江蘇宿遷老家的趙先生陸續收到了其他幾個包裹,但裝有貴重物品的粉色行李箱卻遲遲未到。從三月份至今,經過五個月的溝通,德邦快遞只表示願意賠償1088元(含原278元快遞費),這與趙先生的實際損失相去甚遠。

2016年1月份,青島消費者吳女士於2015年10月通過某快遞公司寄遞一塊價值6200歐元的歐米茄手錶發往成都。寄遞過程中,消費者幾次查詢快遞進程,10月23日網上信息顯示該快遞依然在南京航空集散中心,12月1日,快遞公司告知消費者快遞已經丟失,因未保價只能賠付郵費的3倍共計60元,吳女士對此答覆不能接受,要求按照歐米茄表實際價值賠付,但快遞公司不同意賠償。

很多網友都在德邦快遞的官微下方評論裡講述自己的糟心事。


德邦物流寄丟包裹,僅賠3倍運費合理嗎?


根據2013年出臺的《快遞法》,可以瞭解到,在快遞服務過程中,如果快遞發生“意外”,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該依照與用戶的約定,給予賠償。

如若未進行約定,則應按照保價金額賠償。

未購買保價,則按照《郵政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賠償。

未保價的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


德邦物流寄丟包裹,僅賠3倍運費合理嗎?


所以德邦物流才敢在錯投價值不低的快件並使快件被毀之後,說出只能運費的三倍!

此類事情頻頻發生,大多數消費往往只得到小部分賠償,無奈接受自己承擔大部分損失的事實,不禁要問快遞丟失難索賠的問題根源究竟在哪呢?

第一,快遞企業自身內部對快遞員的管理機制不完善,對操作流程監察不到位;第二,快遞企業對快遞員培訓機制的不完善,對培訓過程只是敷衍了事,沒有真正的重視起來,對消費者的尊重不夠;第三,服務不到位,針對普通包裹不重視;第四,對消費者來說,損失賠償代價較大,沒有足夠的精力和時間面對較長週期的索賠過程,並且很多時候無法提供可以證明物品價格的有效憑證,也不具備相應的法律知識,很難獲得滿意的索賠。

給大家分享一些郵寄包裹的小建議:

1、貴重物品最好能夠隨身攜帶;

2、如果是不方便隨身攜帶的大件物品,在寄貴重物品的時候一定要記得保價。若沒有保價,包裹丟失或損毀時,通常是沒有補償的;

3、保價≠保險。不同的快遞公司的保價最高限額各不相同,大部分都在萬元以下。但即使購買了保價,也不一定能得到全額補償。所以如果物品真的很貴重,最好還要買一份保險,進行雙重保障;

4、及時查看物流動向。萬一出現丟件等情況,及時發現並反映問題有助於快遞的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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