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幫忙放置的行李意外掉落砸暈乘客,誰該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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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值開學季,學生們都踏上了去往學校的列車。8月31日,大學生小夏坐上了從溫嶺開往廈門的動車。動車出發前,他幫助身旁的董女士將行李放置在了頭頂上方的行李架上。然而,列車開出後不久,這個行李箱意外滑落,將這位女士砸暈。

事發後小夏馬上找到乘務員商量救人,動車行駛至溫州南站後,列車員讓小夏下車協助處理這起事件。小夏於是將身上所有的錢拿出來,為董女士墊付了救護車費用和醫藥費。只是讓小夏沒有想到的是,鐵路工作人員認為,董女士受傷是小夏造成的,所以應該他負責。

董女士醒來後得知此事,內心十分過意不去,她願意自己承擔後續的所有費用,希望鐵路部門能夠早日解決小夏墊付的醫療費問題。她說:“小夏本是助人為樂,他的善意應該被善待。”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瞭解到,根據以往一些類似案例和法律專家的意見,乘客在列車上被行李砸傷,鐵路部門應該負有責任。記者多次聯繫鐵路部門,想了解是否還有其他原因,但沒有得到回覆。

幫忙放置的行李意外掉落

砸暈乘客

小夏是廈門一所大學的大三學生,9月1日學校開學。8月31日,小夏登上了D2283次列車,從溫嶺奔赴廈門。

和小夏差不多時間上車的董女士,因為行李有點重,便拜託小夏幫個忙,將她的行李放在上方的置物架上。小夏幫董女士放好箱子後,就閉上眼睛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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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值開學季,學生們都踏上了去往學校的列車。8月31日,大學生小夏坐上了從溫嶺開往廈門的動車。動車出發前,他幫助身旁的董女士將行李放置在了頭頂上方的行李架上。然而,列車開出後不久,這個行李箱意外滑落,將這位女士砸暈。

事發後小夏馬上找到乘務員商量救人,動車行駛至溫州南站後,列車員讓小夏下車協助處理這起事件。小夏於是將身上所有的錢拿出來,為董女士墊付了救護車費用和醫藥費。只是讓小夏沒有想到的是,鐵路工作人員認為,董女士受傷是小夏造成的,所以應該他負責。

董女士醒來後得知此事,內心十分過意不去,她願意自己承擔後續的所有費用,希望鐵路部門能夠早日解決小夏墊付的醫療費問題。她說:“小夏本是助人為樂,他的善意應該被善待。”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瞭解到,根據以往一些類似案例和法律專家的意見,乘客在列車上被行李砸傷,鐵路部門應該負有責任。記者多次聯繫鐵路部門,想了解是否還有其他原因,但沒有得到回覆。

幫忙放置的行李意外掉落

砸暈乘客

小夏是廈門一所大學的大三學生,9月1日學校開學。8月31日,小夏登上了D2283次列車,從溫嶺奔赴廈門。

和小夏差不多時間上車的董女士,因為行李有點重,便拜託小夏幫個忙,將她的行李放在上方的置物架上。小夏幫董女士放好箱子後,就閉上眼睛休息。


大學生幫忙放置的行李意外掉落砸暈乘客,誰該負責?


董女士被行李砸暈(示意圖)

令小夏和董女士都沒有想到的是,列車發車20分鐘左右,這個行李箱突然掉了下來,正好砸在了董女士的頭上。“當時就覺得特別痛,然後就什麼都不知道了。”董女士被自己的從天而降的箱子一下子砸暈了。

正在閉目養神的小夏聽到了動靜,他呼喊身邊的董女士,但是董女士始終沒有反應。於是,小夏找來了乘務員。乘務員瞭解情況後,一邊通過廣播緊急尋找醫生,一邊讓小夏在紙上詳細地寫下事件經過,登記下小夏的姓名和身份證號。小夏說列車員還暫扣了他的車票和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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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值開學季,學生們都踏上了去往學校的列車。8月31日,大學生小夏坐上了從溫嶺開往廈門的動車。動車出發前,他幫助身旁的董女士將行李放置在了頭頂上方的行李架上。然而,列車開出後不久,這個行李箱意外滑落,將這位女士砸暈。

事發後小夏馬上找到乘務員商量救人,動車行駛至溫州南站後,列車員讓小夏下車協助處理這起事件。小夏於是將身上所有的錢拿出來,為董女士墊付了救護車費用和醫藥費。只是讓小夏沒有想到的是,鐵路工作人員認為,董女士受傷是小夏造成的,所以應該他負責。

董女士醒來後得知此事,內心十分過意不去,她願意自己承擔後續的所有費用,希望鐵路部門能夠早日解決小夏墊付的醫療費問題。她說:“小夏本是助人為樂,他的善意應該被善待。”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瞭解到,根據以往一些類似案例和法律專家的意見,乘客在列車上被行李砸傷,鐵路部門應該負有責任。記者多次聯繫鐵路部門,想了解是否還有其他原因,但沒有得到回覆。

幫忙放置的行李意外掉落

砸暈乘客

小夏是廈門一所大學的大三學生,9月1日學校開學。8月31日,小夏登上了D2283次列車,從溫嶺奔赴廈門。

和小夏差不多時間上車的董女士,因為行李有點重,便拜託小夏幫個忙,將她的行李放在上方的置物架上。小夏幫董女士放好箱子後,就閉上眼睛休息。


大學生幫忙放置的行李意外掉落砸暈乘客,誰該負責?


董女士被行李砸暈(示意圖)

令小夏和董女士都沒有想到的是,列車發車20分鐘左右,這個行李箱突然掉了下來,正好砸在了董女士的頭上。“當時就覺得特別痛,然後就什麼都不知道了。”董女士被自己的從天而降的箱子一下子砸暈了。

正在閉目養神的小夏聽到了動靜,他呼喊身邊的董女士,但是董女士始終沒有反應。於是,小夏找來了乘務員。乘務員瞭解情況後,一邊通過廣播緊急尋找醫生,一邊讓小夏在紙上詳細地寫下事件經過,登記下小夏的姓名和身份證號。小夏說列車員還暫扣了他的車票和身份證。


大學生幫忙放置的行李意外掉落砸暈乘客,誰該負責?


小夏的車票被暫扣

“(箱子砸到人以後)列車員把我拉到一邊,再三問我,是不是他們檢查完以後我才把箱子放上去的。”小夏回憶事發後的場景時說,“我沒注意他們什麼時候檢查的,我上車後就閉上眼睛休息了。我就告訴他,先不要說這個事情,救人要緊。”

事後,小夏也多次接到鐵路部門工作人員的電話,反覆追問他是否是在車開以後才放置的行李。“我確實是在車開之前放的,周圍的乘客和受傷的女士都可以作證。”小夏說。

董女士向紫牛新聞記者表示,她和小夏都從溫嶺站上車,因為她的行李有點沉,便拜託坐在旁邊的小夏幫忙放到上面的行李架上。行李放好落座後不久,動車才開動。“我記得很清楚,後來有一個列車員來檢查行李擺放情況,列車員從過道走過去,還把我對面那側的一件行李往裡推了推。”

坐在附近的劉先生向紫牛新聞記者證實了事發時的情況。劉先生說,他記得確實是小夏幫助董女士把箱子放在置物架上以後,列車才啟動的。

箱子砸到人後,乘務員尋找醫生未果,其他旅客便建議在列車停靠的下一站,將傷者送到醫院。

大學生幫忙協助救人

拿出所有錢墊付醫療費

列車行駛至溫州南站時,列車工作人員讓小夏下車協助處理這一事件,和當地的一位工作人員一道,將董女士送往醫院救治。

溫州南站的工作人員撥打了120急救電話,將董女士送往當地的醫院。據小夏回憶,當時到了醫院後,和他一道過去的工作人員稱身上沒有帶錢,提出讓小夏墊付200元的救護車費和1000元的診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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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值開學季,學生們都踏上了去往學校的列車。8月31日,大學生小夏坐上了從溫嶺開往廈門的動車。動車出發前,他幫助身旁的董女士將行李放置在了頭頂上方的行李架上。然而,列車開出後不久,這個行李箱意外滑落,將這位女士砸暈。

事發後小夏馬上找到乘務員商量救人,動車行駛至溫州南站後,列車員讓小夏下車協助處理這起事件。小夏於是將身上所有的錢拿出來,為董女士墊付了救護車費用和醫藥費。只是讓小夏沒有想到的是,鐵路工作人員認為,董女士受傷是小夏造成的,所以應該他負責。

董女士醒來後得知此事,內心十分過意不去,她願意自己承擔後續的所有費用,希望鐵路部門能夠早日解決小夏墊付的醫療費問題。她說:“小夏本是助人為樂,他的善意應該被善待。”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瞭解到,根據以往一些類似案例和法律專家的意見,乘客在列車上被行李砸傷,鐵路部門應該負有責任。記者多次聯繫鐵路部門,想了解是否還有其他原因,但沒有得到回覆。

幫忙放置的行李意外掉落

砸暈乘客

小夏是廈門一所大學的大三學生,9月1日學校開學。8月31日,小夏登上了D2283次列車,從溫嶺奔赴廈門。

和小夏差不多時間上車的董女士,因為行李有點重,便拜託小夏幫個忙,將她的行李放在上方的置物架上。小夏幫董女士放好箱子後,就閉上眼睛休息。


大學生幫忙放置的行李意外掉落砸暈乘客,誰該負責?


董女士被行李砸暈(示意圖)

令小夏和董女士都沒有想到的是,列車發車20分鐘左右,這個行李箱突然掉了下來,正好砸在了董女士的頭上。“當時就覺得特別痛,然後就什麼都不知道了。”董女士被自己的從天而降的箱子一下子砸暈了。

正在閉目養神的小夏聽到了動靜,他呼喊身邊的董女士,但是董女士始終沒有反應。於是,小夏找來了乘務員。乘務員瞭解情況後,一邊通過廣播緊急尋找醫生,一邊讓小夏在紙上詳細地寫下事件經過,登記下小夏的姓名和身份證號。小夏說列車員還暫扣了他的車票和身份證。


大學生幫忙放置的行李意外掉落砸暈乘客,誰該負責?


小夏的車票被暫扣

“(箱子砸到人以後)列車員把我拉到一邊,再三問我,是不是他們檢查完以後我才把箱子放上去的。”小夏回憶事發後的場景時說,“我沒注意他們什麼時候檢查的,我上車後就閉上眼睛休息了。我就告訴他,先不要說這個事情,救人要緊。”

事後,小夏也多次接到鐵路部門工作人員的電話,反覆追問他是否是在車開以後才放置的行李。“我確實是在車開之前放的,周圍的乘客和受傷的女士都可以作證。”小夏說。

董女士向紫牛新聞記者表示,她和小夏都從溫嶺站上車,因為她的行李有點沉,便拜託坐在旁邊的小夏幫忙放到上面的行李架上。行李放好落座後不久,動車才開動。“我記得很清楚,後來有一個列車員來檢查行李擺放情況,列車員從過道走過去,還把我對面那側的一件行李往裡推了推。”

坐在附近的劉先生向紫牛新聞記者證實了事發時的情況。劉先生說,他記得確實是小夏幫助董女士把箱子放在置物架上以後,列車才啟動的。

箱子砸到人後,乘務員尋找醫生未果,其他旅客便建議在列車停靠的下一站,將傷者送到醫院。

大學生幫忙協助救人

拿出所有錢墊付醫療費

列車行駛至溫州南站時,列車工作人員讓小夏下車協助處理這一事件,和當地的一位工作人員一道,將董女士送往醫院救治。

溫州南站的工作人員撥打了120急救電話,將董女士送往當地的醫院。據小夏回憶,當時到了醫院後,和他一道過去的工作人員稱身上沒有帶錢,提出讓小夏墊付200元的救護車費和1000元的診療費。


大學生幫忙放置的行李意外掉落砸暈乘客,誰該負責?


小夏告訴記者墊付了醫藥費

“當時我就感覺受傷的那個女士情況挺嚴重的,沒有意識了,救人要緊,我就交了錢。”小夏告訴紫牛新聞記者。

1200元錢看似不多,卻是他當時所有的錢了。小夏並非浙江人,家庭並不富裕,不願意給家庭增添負擔的他暑期沒有休假,而是選擇了在溫嶺打工,希望能夠掙點生活費。但是暑期工的工資要到20號左右才能拿到手。小夏的爸爸給他轉了1300元錢,供他開學後使用。“我上火車前買了點東西,花了差不多100塊錢,所以當時只剩1200元了。”

小夏說,這1200元對他而言,是一筆挺大的數目,是他自己的“全部家當”。

下車時,小夏曾詢問鐵路的工作人員,自己之後怎麼去廈門。工作人員答覆他,會安排他坐火車,不需要再次購買車票。但是在醫院基本處理好之後,當天沒有車次了,小夏只能在第二天才能去廈門。這就意味著,小夏必須在溫州過一晚。

“我所有的錢都拿來墊付醫療費了,哪裡有錢在外面住呢?”小夏看著自己賬戶裡空空的餘額,犯了愁。他說,鐵路工作人員沒有辦法解決他的住宿問題,而小夏在溫州也沒有一個認識的人。

一籌莫展之時,小夏只好找到醒來不久的董女士。董女士得知小夏還沒有吃飯,便請小夏吃了一碗麵,並給他訂了一間房。

鐵路部門把大學生當作責任人

傷者:孩子是樂於助人

據小夏回憶,下車前,乘務員讓他協助處理這一事件,他沒想太多就答應了;到了醫院,乘務員讓他墊付醫療費,他也沒有猶豫。但他不能接受的是,鐵路部門把他當作了責任人。

小夏告訴紫牛新聞記者,董女士的朋友到醫院後,報了警。警方聯繫了鐵路部門的一個主任,該主任和董女士的朋友通了話。但警方並沒有給小夏做筆錄,也沒有提供報警回執。“受傷女士的朋友來到醫院後,協商如何處理這件事,我聽見鐵路部門的一個領導稱我為‘砸傷人的那個小夥子’,並讓人家的朋友看著我,看緊我就沒事。”小夏告訴紫牛新聞記者,他的身份證和車票一直都被扣著,直到晚上7點多鐘才拿回來。

“那1200塊錢是我開學後的生活費,我是一個學生,也沒有收入。”小夏回憶,他將董女士的病歷、繳費單等交給鐵路部門工作人員時,曾打聽過自己能夠報銷多少錢。“那個工作人員問我,有沒有買保險。他說曾經有人買保險,傷了以後,花了800多元,報了400多。我和受傷的女士都沒有買保險,也不知道最後能報多少。”小夏稱,工作人員並未告訴他何時能夠報銷下來,在他的追問之下,對方才回答他至少一週才能有答覆。

董女士告訴紫牛新聞記者:“我心裡還是挺感謝那個孩子的,他是熱心助人,幫我放行李,發生這樣的事情不應該讓他承擔責任。”

董女士告訴紫牛新聞記者,她目前已經回到了老家四川,在家鄉的醫院裡接受治療。後續治療的費用,都由她自己承擔。如果複查也沒有問題,她不會追究任何人的責任。“鐵路工作人員跟我說,那孩子墊付的錢會給他報銷一部分,但是沒說什麼時候報銷、報銷多少。後續治療的費用我自己交,孩子是樂於助人,孩子的善意應該得到善待,這樣大家才願意去做好事。希望鐵路部門早點解決這件事情,幫孩子報銷費用。”

乘客列車上被砸傷

以往多起案例判決鐵路方面擔責

乘客在列車上被行李砸傷的事件並不罕見。

2014年2月26日,洛陽偃師的張大媽乘坐火車時被行李架上滾落的行李砸中,隨即被就近送往甘肅省第二人民醫院住院治療,經醫院診斷,張大媽為腰、胸椎骨折,需進行手術治療,在甘肅治療期間,鄭州鐵路局給張大媽支付了9100元醫療費用。

張大媽回家後,一直臥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瞭解到砸傷她行李的主人只是一名在校大學生,沒有經濟來源,張大媽決定起訴鄭州鐵路局,要求對方承擔她後續的治療費用。

最終經法院在當年6月進行調解,鄭州鐵路局賠償張大媽醫療費、營養費等共計32000元。此案主審法官解釋說,鐵路運輸部門未能將旅客安全運輸到約定地點,違反合同法,理應對旅客造成的損害予以賠償。

無獨有偶,2015年4月8日,楊某乘坐三亞到海口的D7322次動車,途經瓊海段時被另一位乘客胡某放置在座位上方的行李掉下砸暈。事後楊某將海南高速鐵路有限公司起訴到法院,要求賠償醫藥費和誤工費。

高鐵公司辯稱,列車行李架的設計和質量均在投入使用前得到廠家和有關部門檢測合格,行李滑落應系乘客未正確擺放引發,被告已通過巡檢、廣播等方式告知乘客應妥善擺放隨身攜帶的行李,並提醒可能的後果,因此不存在過錯,而且列車員在事發後積極進行救治,已履行了謹慎注意義務。高鐵公司認為楊某訴請其承擔賠償責任,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高鐵公司與楊某形成客運合同關係,負有將旅客楊某安全運輸到約定地點的義務。楊某在途中被動車行李架上掉下的行李包砸傷。可見,承運人高鐵公司未盡到安全運輸責任,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九十條規定的客運合同義務,而且未能舉證證明損害是楊某自身健康原因或者楊某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等法定免除責任情形。因此,其依法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2017年1月6日,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被告海南高速鐵路有限公司向原告楊某支付醫療費和誤工費3800餘元。

對話法律博主:

幫忙放行李是“好意施惠”

對於大學生小夏遇到的這件事,知名法律博主“邏格斯logics”告訴紫牛新聞記者說,只要小夏不是故意的,在這件事中便沒有責任。他沒有收取費用,出於好心義務幫忙放置行李,屬於“好意施惠”行為。

“邏格斯logics”認為鐵路公司應當承擔責任,從侵權法的角度,鐵路屬於經營者,負有安全保障義務,從合同法角度,鐵路負有安全送達義務,均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但是“邏格斯logics”指出,這個事件本來是鐵路公司和傷者的糾紛,大學生小夏只是出於好意墊付,只能由傷者向鐵路索賠,再把費用退還給學生,小夏無法直接向鐵路維權。

“邏格斯logics”倡導鐵路部門作為公共事業的經營者,在類似事件中應當主動承擔起救助旅客的義務。除了乘客在購票時注意購買保險,鐵路部門最好也向保險公司購買保險,並設立相關的救助基金,為在類似事件中主動施惠的乘客提供方便。

小夏曾提出調取監控確認事發經過,但是鐵路工作人員告訴他,他乘坐的這輛D2283是比較老的型號,沒有監控。

小夏表示,如果確實是自己的責任,自己願意承擔,但是他相信,自己不應該是全責。

9月1日,小夏在新浪微博上將這件事發了出來,迅速引起網友們的關注,轉發量將近6000,點贊量突破2萬。

紫牛新聞記者通過小夏提供手機號碼,曾經聯繫與他溝通處理該事件的鐵路工作人員,但是電話被對方掛斷,發短信詢問也未得到回覆。

紫牛新聞記者撥打12306尋求人工服務,工作人員稱相關問題需要其宣傳部門來回答,但是未向記者提供聯繫方式。

紫牛新聞記者|宋世鋒

紫牛新聞見習記者|周碧瑩

編輯|張冰晶

主編|陳迪晨

圖片來源 受訪者提供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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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紫牛新聞】大學生幫忙放行李,行李意外砸傷乘客,誰該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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