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斷“官商跨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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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小威的幹部履歷表,清晰地記錄了他如何從一名普通的基層幹部一步步走到浙江省淳安縣委常委、副縣長,縣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的領導崗位。

“我以前年年都是優秀黨員或者優秀工作者,後來到農經委當副主任,到政府辦當副主任、水利局當局長、千島湖鎮當書記……應該說在這些崗位上,我工作都是非常努力的,也是取得過很多成績的。”回首過往,童小威言語中帶著些許自豪。然而,隨著職務的升遷,童小威的想法卻發生了變化——

無視紀律規矩,鋌而走險求名利

2003年3月,童小威高票當選淳安縣副縣長。2005年、2006年前後,旁人都看他春風得意,他自己卻認為政治上沒有太大前途了,想要自己乾點事情——他的理想是擁有一家上市公司。他認為,趁著自己有權力、有資金、有項目、有能力,正是辦企業的好時機。

“辦企業違紀,不違法”“既然政治上沒什麼機會了,違紀就違紀了,受處分也不要緊”……抱著這樣的念頭,2005年以來,童小威以其多名親屬的名義,相繼開辦了主營繅絲、蠶蛹基料處理的生物科技公司、蟲草花養殖合作社以及負責蟲草花含片、蟲草花醬料、調味品生產等業務的7家企業。

童小威認為自己“幹什麼都幹得好,當官當得好,辦企業也辦得好”,毫不諱言對“名利雙收”的嚮往。

“在他眼裡,平時的工作是副業,經商才是自己的主業。”審查調查人員介紹,在對童小威辦公室進行搜查時,他們只在書櫃角落裡發現了幾本與黨務、工作業務有關的書籍,抽屜裡全是他經商辦企業的有關資料,“那7家企業的日常運營也全都由童小威一人決定,並形成了一條完整的產業鏈。”

2017年9月,童小威甚至在沒有請假報備的情況下,在工作時間,以企業老闆的身份帶隊去貴州、湖南等地為自己的企業考察業務。

就這樣,沉迷於經商的童小威長期充當“亦官亦商”的“兩面人”,完全把組織賦予的本職工作拋之腦後。

無視群眾利益,明目張膽謀私利

在審查調查期間,讓審查調查人員倍感詫異的是,作為一名縣級領導,本應為群眾謀福利,但童小威竟時常把群眾利益拋之腦後,甚至與民爭利。

經查,2009年至2016年間,童小威利用自己長期分管和聯繫農林水利工作的職務便利,通過向農業、環保、科技等部門的負責人打招呼,使他實際控制的企業定向享受財政補助資金1000餘萬元。其中,在“浙江省山區經濟發展項目”“杭州市設施農業推廣項目”“淳安縣蔬菜(食用菌)產業基地項目”等國家財政專項補助項目申報過程中,童小威指使其公司名下工作人員,通過虛構項目、虛列投資、虛籤協議、虛開發票等方式偽造申報材料,貪汙國家財政專項補助資金303.59萬元。

“儼然把自己分管的領域當成了‘自留地’。”據淳安縣一些部門負責同志回憶,童小威為了能夠拿到補助資金,經常到他們單位去,甚至就坐在辦公室裡當面督促,要求下達文件,或者為他量身定做條件,把關乎基層群眾切身利益的涉農惠農專項補貼收入自己囊中,明目張膽地擠佔國家的政策補貼。

“在其老家——淳安縣威坪鎮,童小威還利用自己的職務影響力,強行徵用威坪鎮養老院的樓房興辦民宿。”審查調查人員介紹,他霸道的作風令其同事和下屬敢怒不敢言。不僅如此,他開辦在威坪鎮的一家公司還常年偷排汙水,嚴重影響當地生態環境。當地居民曾通過各種渠道向有關職能部門進行反映,但童小威卻利用職權,向有關職能部門打招呼,插手干預執法,把群眾的利益拋之腦後。

無視權力邊界,以身試法狂斂財

2003年,淳安縣政府決定啟動嚴家水庫工程項目,並計劃引進民營企業參與工程建設。作為防洪排澇、解決附近農村、農民灌溉和生態供水的民生民心工程,嚴家水庫總投資1.25億元。當地企業主宋某嗅到了其中的商機,標前標後多次拜訪時任淳安縣副縣長、嚴家水庫工程指揮部總指揮的童小威,請求幫忙。

宋某先是通過義烏籍商人劉某在香港註冊一個皮包公司,以符合“外資優先”條件,進入考察範圍。投標以後,宋某和劉某的公司位列第二,為了保證他們能取得嚴家水庫項目的建設開發權,童小威強力指使政府考察團向報價第一名的企業施壓,迫使其退出競標,並讓縣政府下屬的國有企業拿出3萬元,支付給退出的這家企業作為補償。

後來,因宋某和劉某沒有實力對水庫進行開發,宋某又找到了童小威。2005年6月,童小威再次違規代表淳安縣政府同意將開發權轉讓給他人,使淳安縣政府在水庫建設開發過程中籤訂的合同“兩立兩廢”。

嚴肅的招投標規則,被童小威的權力之手捏成了橡皮泥。宋某和劉某從中獲得800萬元工程項目轉讓費,童小威則藉口開辦新公司,以入股的名義向劉某索取了100萬元。

後來,童小威又多次收受宋某所送的“感謝費”135萬元。為了掩人耳目,童小威把收受的賄款以劉某、宋某的名義“入股”,並拿出自己那些沒有任何批文和許可證的“三無”產品,交給宋某進行抵扣。

童小威自詡是辦企業的能人,其實就是用公權力轉嫁自己所控制企業的經營風險。他一直尋機與國企合作,終於在2013年6月,利用手中的權力讓淳安縣繭絲綢總公司與自己的公司合作了一個繅絲產業項目。但是三年合作下來,項目虧了錢。為了不讓自己承擔損失,童小威強令自己曾經的下屬、時任繭絲綢總公司的領導姜某拿出一個讓他滿意的解決方案。迫於童小威的壓力,2017年6月,本應由繭絲綢總公司收回的款項被童小威的公司侵佔,共計人民幣115萬餘元。

認為政治上沒前途的童小威,可謂是把手上的權力用到了極致。2009年11月,童小威還以女兒的名義,以100萬元的價格購買了兩套房產,經杭州市價格認證中心認定,上述兩套房產當時總價為近200萬元。為了掩蓋明顯低於市場價的問題,童小威還與該房產開發商楊某協商,將合同落款時間倒籤至2007年10月。

2013年9月,童小威又將這兩套房產以330萬元賣給自己曾經多次關照過的商人江某,高出市場價68萬餘元。對此,童小威心知肚明:“一般人來買房子,價格肯定是要商量一下的,但他們知道沒有這麼高的,我說是330萬,他們就說好。他們就是想送我好處費。”

為了躲避組織的監督,2012年以來,童小威在其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中,均沒有如實報告自己或家人名下的房產以及商鋪,也沒有報告以他人名義設立或出資入股企業的情況。甚至在2014年,童小威還將那兩套房產的面積由150平方米塗改為250平方米,試圖通過降低單價的方式掩蓋高價賣出的事實。

“我之所以會犯這樣嚴重的錯誤,還是缺乏對黨紀國法的敬畏意識,放鬆了對自己世界觀的改造,貪圖名利,私心太重,既想當官又想賺錢,既要名又要利。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之後,我想過放棄繼續辦企業,卻終究敵不過面子作祟,因為追求大名大利走上了違紀違法的不歸路。我對不起組織,對不起家人,也對不起淳安的百姓。”接受審查調查後,童小威發出深深懺悔,但一切為時已晚,他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經法院審理查明,童小威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523萬餘元。5月24日,因貪汙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數罪併罰,童小威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180萬元,責令退出貪汙和受賄款項,上繳國庫。(通訊員 夏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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