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江湖:女主播和老闆吵架被'掃地出門',單幹火了後遭索賠100萬

被公司 " 掃地出門 " 後,曾經在快手上擁有十幾萬粉絲的網紅小甜(化名),靠著幾個月積攢下來的直播經驗,很快在新的直播間裡又吸引了一眾粉絲。

正當人氣與日俱增之時,一紙法院傳票寄到了小甜手上。曾與小甜簽了三年合同的傳媒公司卻以違約為由向她索賠,金額高達 100 萬元。

小甜不解," 明明公司把我踢出了工作群,把我開除了呀。"

網紅江湖:女主播和老闆吵架被'掃地出門',單幹火了後遭索賠100萬

網絡圖。圖文無關


近日,郴州安仁縣法院對該起案件進行了判決。

01

簽約3年合同被培訓成直播網紅


2018 年 5 月 17 日,郴州市帝暢傳媒有限公司與小甜簽訂了一份《帝暢傳媒網紅簽約合同》,按照雙方合同約定,在合同期間由帝暢傳媒全權代理小甜涉及到出版、演出廣播、電視、廣告、電影、錄音、錄像等與演藝有關的商業或非商業活動,以及與乙方公眾形象有關的活動。合同期限為 3 年,即 2018 年 5 月 17 日至 2021 年 5 月 18 日。

合同簽訂後,帝暢傳媒對小甜進行了專業培訓,還給小甜在快手和火山小視頻上拍攝了多個作品,同時提供網絡直播條件。

" 按照合同約定,未經帝暢傳媒同意,小甜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錄製歌曲、參加活動、提供照片。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人民幣 100 萬元整。" 帝暢傳媒的代理人稱,在公司宣傳作用下,被告在短短的這個月時間粉絲增長到 13.6 萬,直播收入增加到上萬餘元。

為了證明公司對小甜的培養,帝暢傳媒提交了《收款收據》和《公證書》等作為證據。" 帝暢傳媒為了培養小甜,提升小甜的知名度,為她拍攝了 170 個作品(僅快手賬號),讓她在短短几個月內快手粉絲數量達到了 13.6 萬。"

02

被踢出工作群后另起爐灶被告


小甜為什麼會在簽約 9 個月後,突然自己單獨做直播?與別的 " 網紅 " 成名後 " 單飛 " 不一樣,小甜是被 " 趕 " 走的。

小甜的離開,導火索是一次與單位負責人的爭執,當時小甜才剛剛開始直播不到三個月。

安仁縣法院審理查明:

2018 年 8 月 8 日,帝暢傳媒的負責人在開會時與小甜發生爭執,要求小甜離開公司。

2018 年 8 月 8 日 19 時 57 分 16 秒,帝暢傳媒把小甜移出帝暢傳媒公司工作群,隨後更換門禁密碼,小甜不能進入公司及宿舍,同時帝暢傳媒還更換了快手、火山小視頻的賬號密碼,禁止小甜使用,之後沒有再對小甜安排工作及培訓。

2019 年 2 月 22 日,在被單位踢出工作群 6 個月後,小甜在快手小視頻上自己開設賬號進行直播。小甜沒想到,這一行為卻讓她成了被告。" 我覺得自己是被公司開除的。"

帝暢傳媒認為,小甜從 2019 年 2 月 22 日開始在快手上私開賬號,利用其在帝暢公司處學到的技藝拍攝、上傳視頻,截止 2019 年 3 月 29 日已發表作品 36 個,並私自進行直播,由此盈利。

帝暢傳媒認為,帝暢傳媒與小甜之間存在合法有效的經紀合同,小甜在合同期內拒絕帝暢傳媒安排的合理合法的工作任務,並私開賬號開展公眾活動、錄製視頻並予以發表,小甜的上述行為已經構成嚴重違約。

請求法院判決依法判令解除《帝暢傳媒網紅簽約合同》,依法判令小甜依約賠付違約金 100 萬元。

03

原告早已不再履行合同被告不構成違約


100 萬元,對於年輕的小甜來說是筆鉅款。簽了三年合同,直播了三個月,到底小甜的行為是否構成違約?

安仁縣法院審理認為,帝暢傳媒與小甜簽訂的《帝暢傳媒網紅簽約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法有效。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本案中,2018 年 8 月 8 日,帝暢傳媒負責人與小甜發生爭執後,帝暢傳媒把小甜移出工作群,更換快手、火山小視頻的 ID 賬號密碼,並且沒有再安排小甜工作及培訓,小甜也已經離開了帝暢傳媒公司,帝暢傳媒與小甜簽訂的《帝暢傳媒網紅簽約合同》已不能履行,帝暢傳媒要求解除與小甜簽訂的《帝暢傳媒網紅簽約合同》,法院予以准許。

此外,由於帝暢傳媒把小甜移出工作群,並更換快手、火山小視頻 ID 密碼及門禁密碼,致使小甜不能進入公司正常工作生活,帝暢傳媒這種行為實際上已表明其不再履行合同,因此,小甜離開帝暢傳媒公司不構成違約,帝暢傳媒提供證據不足以證明小甜違約,要求小甜支付違約金 100 萬元,也沒有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

綜上,安仁縣法院一審判決帝暢傳媒與小甜於 2018 年 5 月 17 日簽訂的《帝暢傳媒網紅簽約合同》予以解除。駁回帝暢傳媒要求小甜支付違約金 100 萬元的訴訟請求。

瀟湘晨報 周凌如

編輯 劉學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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