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立集聚人才的體制機制

創業 經濟 財經 南海網 2017-06-08

-海組軒

4月下旬,省第七次黨代會勝利閉幕。會議提出要充分發揮“三大優勢”,聚力實現“三大願景”,加快建設經濟繁榮、社會文明、生態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由此,吹響了海南新徵程的號角。

人才聚,事業順,海南興。建設美好新海南,關鍵在於建設一支規模宏大、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人才隊伍。2013年4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作出建設美好新海南的重要指示時,就諄諄告誡我們,要以更加開闊的胸襟,在人才培養、引進、使用上大膽創新,努力讓各類人才留得住、用得好,使海南成為人才薈萃、技術創新之島;要繼續完善政策措施,調動更多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以多種形式為海南發展服務。這些關於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為海南人才發展指明瞭方向。

建省辦經濟特區特別是國際旅遊島建設上升為國家戰略以來,我省人才隊伍建設取得長足發展,人才總量由2010年的82.88萬人增加到2015年的128.93萬人,5年增長了55.5%。但同時,由於人才基礎、產業特點特別是欠發達省情等因素,人才總量不足、高層次人才匱乏、人才創新創造能力不強等問題都比較突出,人才問題已然成為國際旅遊島建設最短的“短板”和最大的“瓶頸”制約。

怎樣打造具有海南特色的人才高地?怎樣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怎樣最大限度激發人才創新創造創業活力?習總書記的重要指示為我們指明瞭方向,中央《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又對破除束縛人才發展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障礙提出了具體要求。海南必須因地制宜,抓好貫徹落實。

2017年5月,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徵求意見、凝聚多方共識的基礎上,省委正式出臺了《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圍繞改革人才管理體制和創新人才引進、培養、評價、流動、激勵、保障機制等7個方面,提出了22條改革舉措、150多項改革要求。“人才改革22條”也成為海南歷史上含金量最高、份量最重的人才改革政策。

《實施意見》的制定,是我省繼2003年制定《關於實施人才強省戰略的決定》、2010年制定《海南省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之後,在人才發展上又一具有標誌性意義的重大舉措,標誌著我省人才發展和人才工作站到新的歷史起點上,進入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時期。

這次改革,最突出的特點就是市場導向。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在各類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包括人才資源配置。讓人才放開手腳創新創造,必須理順政府、市場、社會和用人主體關係,加快轉變政府人才管理職能,保障和落實用人主體自主權,健全市場化、社會化的人才管理服務體系。只有充分發揮市場在人才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讓“有形的手”和“無形的手”有機結合,才能共同推動人才資源的優化配置。

這次改革,最鮮明的主線就是解放和增強人才活力。《實施意見》堅持問題導向,破除制約人才發展的“難點”,打通體制機制障礙的“堵點”,直擊束縛創新創業的“痛點”,特別是對於人才管理中行政化、“官本位”問題,人才評價中唯學歷、唯職稱、唯論文問題,人才激勵中科研成果轉化難、收益難問題,對症下藥、精準施策。比如,改變人才管理體制,不再簡單套用黨政領導幹部管理辦法管理省屬高校、科研院所和衛生文體機構學術領導人員和專業人才;創新人才評價機制,建立科學化、社會化、市場化的人才評價制度;完善人才激勵機制,科技成果轉化所得淨收益研發團隊所得不低於70%,等等。這些改革舉措,著力破除體制性壁壘和政策性障礙,有利於最大限度地激發人才創新創造創業活力。

這次改革,最根本的原則就是黨管人才。黨管人才是我國人才制度的獨特優勢,也是改革順利推進的組織保證。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涵蓋領域廣、參與主體多,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強,有的還觸及深層次矛盾和利益格局,只有加強黨對人才工作的統一領導,才能更好地總攬全局、協調各方,才能打破條條框框的限制、克服利益格局的掣肘,才能形成全社會關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環境,將這樣一場宏大的改革全面推向深入。

“多士成大業,群賢濟弘績”。《實施意見》的頒佈實施,是對習總書記視察海南時關於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的一次集中部署,是對中央《意見》的貫徹落實,也是對省第七次黨代會確立的總目標總要求的一次人才動員,必將有利於加強黨對人才工作的統一領導,破除束縛人才發展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障礙,為各類人才發揮作用、施展才華提供更加廣闊的天地,為建設經濟繁榮、社會文明、生態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提供強大人才和智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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