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創業擔保貸款開始申請 個人最高可貸30萬

創業 社會保險 合作社 財經 威海大眾網 2017-06-08

大眾網威海6月6日訊(記者 丁藝 通訊員 劉國凱 王政偉) 根據國家和省關於創業擔保貸款政策調整有關文件精神,威海市人社、財政等有關部門對創業擔保貸款政策進行了調整,在申報條件、貸款額度、貼息方式等方面,都有明顯變化。即日起,符合條件的創業者可到營業執照註冊地的同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威海市區範圍內登記註冊的創業者也可到威海市創業服務大廳(市政務服務中心3樓181號窗口)提出申請。

明確扶持對象 創業貸款惠及6類群體

將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對象範圍調整為: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殘疾人、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畢業五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此外,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員(以戶為單位)自提交創業擔保貸款申請之日起向前追溯5年內,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首套住房貸款、購車貸款以外應沒有商業銀行其他貸款記錄。

明確貸款額度 個人最高可貸30萬

按照創立企業形式和申報對象的不同,創業擔保貸款分為個人申請和企業申請兩類。其中,符合條件的創業者創辦個體工商戶貸款額度為10萬元。創辦小微企業(含農民專業合作社)並正常經營一年以上貸款額度最高為30萬元;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為300萬元。

貸款期限最長3年 貼息方式有變化

對於個人創業擔保貸款,貸款期限從2年調整為最長不超過3年,財政部門第1年給予全額貼息,第2年貼息2/3,第3年貼息1/3。經經辦銀行認可,貸款可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過1年,只擔保不貼息;對於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財政部門按照貸款合同簽訂日貸款基礎利率的50%給予貼息。對還款及時、信譽良好的小微企業,可根據其資金需求情況給予不超過兩年的展期擔保支持,不予貼息。

在貸款貼息方面,為規範借款人按時償還本息的誠信行為,自2017年起,個人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方式由過去直接免交改為借款人先付息,財政部門按年度給予貼息。經辦銀行收到財政貼息資金後,及時撥付給借款人。

申請貸款需提供材料

身份證、戶口薄(非本市戶籍人員還需提供居住證且在威海累計繳納社保滿6個月,大學生無戶籍要求。);《營業執照(副本)》、登記失業人員提供《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殘疾人提供《殘疾人證》、復員轉業退役軍人提供相關證件、刑滿釋放人員提供相關證件、大學畢業生提供《畢業證》(留學回國學生還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提供扶貧部門出具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證明。

市及各區市業務辦理諮詢電話及地址:

市 直 5897658 威海市政務服務中心三樓創業服務大廳181號窗口

環翠區 5860155 世昌大道3-3海裕城E座二樓1號窗口

文登區 8980456 世紀大道84號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二樓5-6號窗口

榮成市 7581179 政務服務中心創業綜合服務窗口

乳山市 6651926 深圳路久久發商貿城市民服務中心二樓

高 區 5626012 高新大廈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東附樓一樓2號窗口

經 區 5982120 青島中路108-1號政務服務大廳11號窗口

初審編輯:張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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