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如何看待\'主動投案\'?'

陳先運 雲南 秦光榮 山東 政治 日報界 2019-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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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德銀

據山東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山東省民政廳黨組書記、廳長陳先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目前正在接受山東省紀委省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9月9日,人民網)

筆者想問:該如何看待"主動投案"?

今年以來,"主動投案"擴散效應很好。特別是雲南原省委書記秦光榮"主動投案"後,雲南有幾十人跟著"投案",其他省也有人"仿效"。那該如何看待"主動投案"呢?

"主動投案",說明黨中央正風反腐的力度、效應是"正"效應。黨中央多次說:必須把反腐敗鬥爭進行到底、反腐敗鬥爭一直在路上。這樣的形勢,打消了一些違紀違法官員的"僥倖心理"。

反腐的目的更加明確。反腐敗,不是要殺一批腐敗官吏,二是要從各個方面,如制度上、態勢上、政治形勢上,社會氛圍上,讓我們的幹部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這就讓一些腐敗分吃了"定心丸",願意"主動投案"。當然,慎用死刑,並不是不用。罪大惡極的,改用死刑,那還得用。

腐敗官員的唯一好出路。腐敗官員有出路嗎?在高壓反腐態勢下,一些多年退休的官員,也有人被逮住了尾巴,被押上了被告席。這說明了啥?除非腐敗官員已經去世,否則,蓋被追究的,一個也跑不掉。事實證明了這種形勢的嚴峻。因此,"主動投案",爭取寬大處理,也是腐敗官員唯一的好出路,明智的選擇啊!除此之外,還有出路?目前沒有。相信也不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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