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再現杭州奔馳失控事件,如何減少酒駕、毒駕、路怒一族的發生'

"

常州再現杭州奔馳失控事件,已造成多人傷亡,類似事件頻頻在全國各地上演,如何減少酒駕、毒駕、路怒一族的發生?一些人因此建議提高駕照難度,實行淘汰制,把考取駕照的人數控制在20%左右!這類建議讓我想起了《少數派報告》裡面的情節。“為什麼司機裡面那麼酒鬼、呆瓜還有二愣子?”這種邏輯也通?有的人不是酒鬼,某個時刻才是酒鬼,有的人本來就是酒鬼,但是也有酒鬼知道開車前不喝酒,有得的人更是考取駕照在前,成為酒鬼在後。

"

常州再現杭州奔馳失控事件,已造成多人傷亡,類似事件頻頻在全國各地上演,如何減少酒駕、毒駕、路怒一族的發生?一些人因此建議提高駕照難度,實行淘汰制,把考取駕照的人數控制在20%左右!這類建議讓我想起了《少數派報告》裡面的情節。“為什麼司機裡面那麼酒鬼、呆瓜還有二愣子?”這種邏輯也通?有的人不是酒鬼,某個時刻才是酒鬼,有的人本來就是酒鬼,但是也有酒鬼知道開車前不喝酒,有得的人更是考取駕照在前,成為酒鬼在後。

常州再現杭州奔馳失控事件,如何減少酒駕、毒駕、路怒一族的發生

車禍現場


而且,現在的交通違規處罰不可謂不嚴,B照A照都要定時年審,扣超多少分就要去上課接受再教育!再者,只讓20%的人拿駕照,這樣的結論怎麼來的?提高考試難度這個可以支持,但是為什麼要限定在20%?,二八原則?最根本的還是在於教育,目前中國教育水平低,即使是在駕校學習,也是應試教育,而且都是硬知識,沒有汽車軟知識學習,應該借鑑德國,加進一項情緒自控測試或者是類似的人格測試。

第一次去考場考試看到候考室那些車禍視頻,心驚膽戰,也不理解,為什麼要這麼做。後來開了一段時間車,總算理解了,駕駛汽車是關乎生命安全的事情,絲毫不能怠慢。但是多少人能理解這些?建議考駕照應該加一個車禍事故分析,如果對駕駛汽車這個事情沒有敬畏之心,不理解何為汽車駕駛,那麼把開車當玩過家家這部分人,相信出事故的機率會大得多。

現在的車禍越來越多,製造著一起起令人悲痛的慘劇,這是大多數人都不會願意看到的,但制定更為嚴酷的駕照考核制度,必然會影響到汽車行業的各相關利益,更準確的做法,是在適當的提高考證難度之外,再想辦法篩選掉那些情緒易激動者,有暴力傾向者,叛逆者,酒精上癮者,有精神問題者就更不用說了,這些除了可以在考證之前檢查外(比如犯罪記錄、病史等等),還可以在考證之後追加。

再比如每年的駕照分全滿者給予一定的獎勵,對扣分者進行懲罰(比如限行,不建議罰款,畢竟這招對富人無效),並在一年扣滿12分重考的前提下,再追加多年累積扣分,達一定程度後進行重考甚至禁駕等等。除此之外,還應進行倒查制度,即一旦發生車禍,且肇事者確認患有不適宜駕車的身體或精神問題,則追溯到發證機關、相關醫院、駕校等等,並進行處罰。

如果肇事者在考證之前沒有問題,是得證後患病,那無論他自身是否知情,一律視為其隱瞞病史,並承擔刑事責任——或者乾脆點,駕駛員應每年甚至每半年進行一次相關體檢,這樣雖然麻煩點,但也算一種方法。除了倒查外,還應實行連坐制度,這主要針對毒駕和酒駕者,如任何明知肇事者要駕車還勸酒者視為“從犯”等等。另外,為了提現“人道主義”,對患有不適宜駕車的相關疾病或心理問題者,應給予一定的乘車補貼等優惠。

應該看到,毒駕、醉駕、路怒撞人都屬於違法犯罪,無論駕駛證的取得如何難,這部分人的比例發生多少變化,最終都取決於社會法治的發展程度,法治越強,這樣的人就越少,看看酒駕入刑就知道了,一下子催生了一個代駕行業,反之,法治弱,違法成本低,無證駕駛就會遍地都是,所謂加強駕駛難度,本身會很快變成一紙空文。

"

常州再現杭州奔馳失控事件,已造成多人傷亡,類似事件頻頻在全國各地上演,如何減少酒駕、毒駕、路怒一族的發生?一些人因此建議提高駕照難度,實行淘汰制,把考取駕照的人數控制在20%左右!這類建議讓我想起了《少數派報告》裡面的情節。“為什麼司機裡面那麼酒鬼、呆瓜還有二愣子?”這種邏輯也通?有的人不是酒鬼,某個時刻才是酒鬼,有的人本來就是酒鬼,但是也有酒鬼知道開車前不喝酒,有得的人更是考取駕照在前,成為酒鬼在後。

常州再現杭州奔馳失控事件,如何減少酒駕、毒駕、路怒一族的發生

車禍現場


而且,現在的交通違規處罰不可謂不嚴,B照A照都要定時年審,扣超多少分就要去上課接受再教育!再者,只讓20%的人拿駕照,這樣的結論怎麼來的?提高考試難度這個可以支持,但是為什麼要限定在20%?,二八原則?最根本的還是在於教育,目前中國教育水平低,即使是在駕校學習,也是應試教育,而且都是硬知識,沒有汽車軟知識學習,應該借鑑德國,加進一項情緒自控測試或者是類似的人格測試。

第一次去考場考試看到候考室那些車禍視頻,心驚膽戰,也不理解,為什麼要這麼做。後來開了一段時間車,總算理解了,駕駛汽車是關乎生命安全的事情,絲毫不能怠慢。但是多少人能理解這些?建議考駕照應該加一個車禍事故分析,如果對駕駛汽車這個事情沒有敬畏之心,不理解何為汽車駕駛,那麼把開車當玩過家家這部分人,相信出事故的機率會大得多。

現在的車禍越來越多,製造著一起起令人悲痛的慘劇,這是大多數人都不會願意看到的,但制定更為嚴酷的駕照考核制度,必然會影響到汽車行業的各相關利益,更準確的做法,是在適當的提高考證難度之外,再想辦法篩選掉那些情緒易激動者,有暴力傾向者,叛逆者,酒精上癮者,有精神問題者就更不用說了,這些除了可以在考證之前檢查外(比如犯罪記錄、病史等等),還可以在考證之後追加。

再比如每年的駕照分全滿者給予一定的獎勵,對扣分者進行懲罰(比如限行,不建議罰款,畢竟這招對富人無效),並在一年扣滿12分重考的前提下,再追加多年累積扣分,達一定程度後進行重考甚至禁駕等等。除此之外,還應進行倒查制度,即一旦發生車禍,且肇事者確認患有不適宜駕車的身體或精神問題,則追溯到發證機關、相關醫院、駕校等等,並進行處罰。

如果肇事者在考證之前沒有問題,是得證後患病,那無論他自身是否知情,一律視為其隱瞞病史,並承擔刑事責任——或者乾脆點,駕駛員應每年甚至每半年進行一次相關體檢,這樣雖然麻煩點,但也算一種方法。除了倒查外,還應實行連坐制度,這主要針對毒駕和酒駕者,如任何明知肇事者要駕車還勸酒者視為“從犯”等等。另外,為了提現“人道主義”,對患有不適宜駕車的相關疾病或心理問題者,應給予一定的乘車補貼等優惠。

應該看到,毒駕、醉駕、路怒撞人都屬於違法犯罪,無論駕駛證的取得如何難,這部分人的比例發生多少變化,最終都取決於社會法治的發展程度,法治越強,這樣的人就越少,看看酒駕入刑就知道了,一下子催生了一個代駕行業,反之,法治弱,違法成本低,無證駕駛就會遍地都是,所謂加強駕駛難度,本身會很快變成一紙空文。

常州再現杭州奔馳失控事件,如何減少酒駕、毒駕、路怒一族的發生

車禍現場


把具體發生的問題都歸到人的程度,從而對人進行分類是一種非常懶惰且可笑的做法,我們要解決的問題不是把人分類,而是真正像《交規》裡寫的那樣,喝酒、疾病不開車,因為難點就在這裡,怎麼去監管和控制這幾類會出現問題的情況,以求獨權場景的發生,而不是把具有能動性的“人類”開除。

這個監管過程會很難,但我堅信這是目前最好的方向,在監管手段上不斷的更新和創造,力求在這道關卡掐死事故的真正起源,而不是對駕考人員實行淘汰制,給人群分類。且不說能不能解決問題,單單實現方式就是不可能的。用什麼指標,誰來定指標,怎麼判斷等等;以最簡單的流程來說,怎麼獲取?怎麼判斷?怎麼處理?什麼都沒有,什麼都是假的。

而最終,這個論調試圖在某個事件上進行對人的劃分,是的,人的前面可以帶很多形容詞,比如美麗,帥氣,醜陋,猥瑣,有知識,文盲,穩健,衝動;但這些只是感性的認識,怎麼能去變成理性的分類呢?因為這對現實問題只能起指導作用,而不能影響某一時刻的發生。在科技進步的同時從監管手段上進行判斷,而不要去引用到人的歸類上。問題是很難,也很痛苦,但是不能把問題盲目擴大化。

高跟鞋、爭吵、毒駕、酒駕、路怒,近日這些“匪夷所思”式的事故是駕駛技術問題嗎?無論之前的瑪莎拉蒂還是今天的奔馳,原因明顯不是技術不過關,而是非理性行為,這類因素在美國的交通事故研究中,被歸類為“駕駛人格、駕駛報復、駕駛憤怒等”,跟駕駛技術完全不是一個範疇,是暫時無法在駕照考試中檢測的。

根據國內交通事故研究報告,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與經濟發展水平成反比、與當地機動車密度成反比,這樣看來發達地區的駕駛員人口比例應該更高,反而傷亡率低,那麼只讓20%的人拿駕照就能解決問題嗎?更不用說經濟和汽車產業的發展了,以4大銀行為例,2016年這四大銀行利潤加起來還不到菸草總公司的7成,菸草傷害健康,但能因此就廢掉這個行業嗎?

同理,大幅度砍掉駕駛員數量帶來的負面影響和經濟損失,將遠遠超過因為駕駛員技術問題帶來的經濟損失。應該看到,常州再現杭州奔馳失控事件,背後的酒駕、毒駕、路怒一族現象,問題是很複雜的,不僅僅是安全經濟點和倖存者偏差,更多的安全設施、更精細的法律法規、更發達的經濟帶來的人民素質提高,都有可能在無形中保護我們。

"

常州再現杭州奔馳失控事件,已造成多人傷亡,類似事件頻頻在全國各地上演,如何減少酒駕、毒駕、路怒一族的發生?一些人因此建議提高駕照難度,實行淘汰制,把考取駕照的人數控制在20%左右!這類建議讓我想起了《少數派報告》裡面的情節。“為什麼司機裡面那麼酒鬼、呆瓜還有二愣子?”這種邏輯也通?有的人不是酒鬼,某個時刻才是酒鬼,有的人本來就是酒鬼,但是也有酒鬼知道開車前不喝酒,有得的人更是考取駕照在前,成為酒鬼在後。

常州再現杭州奔馳失控事件,如何減少酒駕、毒駕、路怒一族的發生

車禍現場


而且,現在的交通違規處罰不可謂不嚴,B照A照都要定時年審,扣超多少分就要去上課接受再教育!再者,只讓20%的人拿駕照,這樣的結論怎麼來的?提高考試難度這個可以支持,但是為什麼要限定在20%?,二八原則?最根本的還是在於教育,目前中國教育水平低,即使是在駕校學習,也是應試教育,而且都是硬知識,沒有汽車軟知識學習,應該借鑑德國,加進一項情緒自控測試或者是類似的人格測試。

第一次去考場考試看到候考室那些車禍視頻,心驚膽戰,也不理解,為什麼要這麼做。後來開了一段時間車,總算理解了,駕駛汽車是關乎生命安全的事情,絲毫不能怠慢。但是多少人能理解這些?建議考駕照應該加一個車禍事故分析,如果對駕駛汽車這個事情沒有敬畏之心,不理解何為汽車駕駛,那麼把開車當玩過家家這部分人,相信出事故的機率會大得多。

現在的車禍越來越多,製造著一起起令人悲痛的慘劇,這是大多數人都不會願意看到的,但制定更為嚴酷的駕照考核制度,必然會影響到汽車行業的各相關利益,更準確的做法,是在適當的提高考證難度之外,再想辦法篩選掉那些情緒易激動者,有暴力傾向者,叛逆者,酒精上癮者,有精神問題者就更不用說了,這些除了可以在考證之前檢查外(比如犯罪記錄、病史等等),還可以在考證之後追加。

再比如每年的駕照分全滿者給予一定的獎勵,對扣分者進行懲罰(比如限行,不建議罰款,畢竟這招對富人無效),並在一年扣滿12分重考的前提下,再追加多年累積扣分,達一定程度後進行重考甚至禁駕等等。除此之外,還應進行倒查制度,即一旦發生車禍,且肇事者確認患有不適宜駕車的身體或精神問題,則追溯到發證機關、相關醫院、駕校等等,並進行處罰。

如果肇事者在考證之前沒有問題,是得證後患病,那無論他自身是否知情,一律視為其隱瞞病史,並承擔刑事責任——或者乾脆點,駕駛員應每年甚至每半年進行一次相關體檢,這樣雖然麻煩點,但也算一種方法。除了倒查外,還應實行連坐制度,這主要針對毒駕和酒駕者,如任何明知肇事者要駕車還勸酒者視為“從犯”等等。另外,為了提現“人道主義”,對患有不適宜駕車的相關疾病或心理問題者,應給予一定的乘車補貼等優惠。

應該看到,毒駕、醉駕、路怒撞人都屬於違法犯罪,無論駕駛證的取得如何難,這部分人的比例發生多少變化,最終都取決於社會法治的發展程度,法治越強,這樣的人就越少,看看酒駕入刑就知道了,一下子催生了一個代駕行業,反之,法治弱,違法成本低,無證駕駛就會遍地都是,所謂加強駕駛難度,本身會很快變成一紙空文。

常州再現杭州奔馳失控事件,如何減少酒駕、毒駕、路怒一族的發生

車禍現場


把具體發生的問題都歸到人的程度,從而對人進行分類是一種非常懶惰且可笑的做法,我們要解決的問題不是把人分類,而是真正像《交規》裡寫的那樣,喝酒、疾病不開車,因為難點就在這裡,怎麼去監管和控制這幾類會出現問題的情況,以求獨權場景的發生,而不是把具有能動性的“人類”開除。

這個監管過程會很難,但我堅信這是目前最好的方向,在監管手段上不斷的更新和創造,力求在這道關卡掐死事故的真正起源,而不是對駕考人員實行淘汰制,給人群分類。且不說能不能解決問題,單單實現方式就是不可能的。用什麼指標,誰來定指標,怎麼判斷等等;以最簡單的流程來說,怎麼獲取?怎麼判斷?怎麼處理?什麼都沒有,什麼都是假的。

而最終,這個論調試圖在某個事件上進行對人的劃分,是的,人的前面可以帶很多形容詞,比如美麗,帥氣,醜陋,猥瑣,有知識,文盲,穩健,衝動;但這些只是感性的認識,怎麼能去變成理性的分類呢?因為這對現實問題只能起指導作用,而不能影響某一時刻的發生。在科技進步的同時從監管手段上進行判斷,而不要去引用到人的歸類上。問題是很難,也很痛苦,但是不能把問題盲目擴大化。

高跟鞋、爭吵、毒駕、酒駕、路怒,近日這些“匪夷所思”式的事故是駕駛技術問題嗎?無論之前的瑪莎拉蒂還是今天的奔馳,原因明顯不是技術不過關,而是非理性行為,這類因素在美國的交通事故研究中,被歸類為“駕駛人格、駕駛報復、駕駛憤怒等”,跟駕駛技術完全不是一個範疇,是暫時無法在駕照考試中檢測的。

根據國內交通事故研究報告,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與經濟發展水平成反比、與當地機動車密度成反比,這樣看來發達地區的駕駛員人口比例應該更高,反而傷亡率低,那麼只讓20%的人拿駕照就能解決問題嗎?更不用說經濟和汽車產業的發展了,以4大銀行為例,2016年這四大銀行利潤加起來還不到菸草總公司的7成,菸草傷害健康,但能因此就廢掉這個行業嗎?

同理,大幅度砍掉駕駛員數量帶來的負面影響和經濟損失,將遠遠超過因為駕駛員技術問題帶來的經濟損失。應該看到,常州再現杭州奔馳失控事件,背後的酒駕、毒駕、路怒一族現象,問題是很複雜的,不僅僅是安全經濟點和倖存者偏差,更多的安全設施、更精細的法律法規、更發達的經濟帶來的人民素質提高,都有可能在無形中保護我們。

常州再現杭州奔馳失控事件,如何減少酒駕、毒駕、路怒一族的發生

車禍現場


以上觀點你有異議嗎?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