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起火致2人死亡!先救人還是先報警?警方回答了'

車禍 法律 交通 刑法 中國政法大學 深圳商報 2019-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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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凌晨3時左右,北京市朝陽區南四環外環主路十八里店南橋西側,一輛小型普通客車與前方一輛輪式自行機械車輛尾部相接觸後起火。交警部門通報,這起事故造成後車車內2人死亡。

事故發生後,一段記錄了追尾車輛從冒煙到起火,最終被火焰吞噬的短視頻在網絡上傳播開來。

而視頻中,前車司機一直打電話,而不是去救出後方車輛中被困兩人的舉動引發了熱議和譴責。目前,戚某某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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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凌晨3時左右,北京市朝陽區南四環外環主路十八里店南橋西側,一輛小型普通客車與前方一輛輪式自行機械車輛尾部相接觸後起火。交警部門通報,這起事故造成後車車內2人死亡。

事故發生後,一段記錄了追尾車輛從冒煙到起火,最終被火焰吞噬的短視頻在網絡上傳播開來。

而視頻中,前車司機一直打電話,而不是去救出後方車輛中被困兩人的舉動引發了熱議和譴責。目前,戚某某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車禍起火致2人死亡!先救人還是先報警?警方回答了


對話目擊者:前車司機一直打電話

在現場目擊者拍攝的視頻中可以看到,被撞的前車司機全程站在路邊打電話,沒有對小客車內的司機和乘客進行救助。

7月17日,記者採訪了現場的目擊者,也是視頻的拍攝者陳先生。他回憶說:

當時我過去問前車司機車裡有人嗎?他說有人。我叫他挪車,把後門打開先救人吧,他說我打電話......因為我二百多斤,也翻不過欄杆,有幾個人給我弄進去之後,一起拿車裡的滅火器滅火,主路上有幾個好心人也在滅火,我看前車司機全程在打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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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凌晨3時左右,北京市朝陽區南四環外環主路十八里店南橋西側,一輛小型普通客車與前方一輛輪式自行機械車輛尾部相接觸後起火。交警部門通報,這起事故造成後車車內2人死亡。

事故發生後,一段記錄了追尾車輛從冒煙到起火,最終被火焰吞噬的短視頻在網絡上傳播開來。

而視頻中,前車司機一直打電話,而不是去救出後方車輛中被困兩人的舉動引發了熱議和譴責。目前,戚某某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車禍起火致2人死亡!先救人還是先報警?警方回答了


對話目擊者:前車司機一直打電話

在現場目擊者拍攝的視頻中可以看到,被撞的前車司機全程站在路邊打電話,沒有對小客車內的司機和乘客進行救助。

7月17日,記者採訪了現場的目擊者,也是視頻的拍攝者陳先生。他回憶說:

當時我過去問前車司機車裡有人嗎?他說有人。我叫他挪車,把後門打開先救人吧,他說我打電話......因為我二百多斤,也翻不過欄杆,有幾個人給我弄進去之後,一起拿車裡的滅火器滅火,主路上有幾個好心人也在滅火,我看前車司機全程在打電話。

車禍起火致2人死亡!先救人還是先報警?警方回答了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畫面中車輛前側的濃煙中,漸漸出現了明火。火勢在車身迅速蔓延,幾位路人用車內的滅火器進行撲救,但是此時火勢已經無法控制,它漸漸將整輛車吞噬。

最後,視頻裡傳來網友的嘆息:“救不了了,人已經沒了。”

先報警還是先救人,這是問題嗎?!

這段由路人拍下的近兩分鐘的視頻,記錄了白色車輛從前側濃煙滾滾到整輛車被明火吞噬的過程。視頻被髮布在網絡上之後,引發了大眾的各種討論:

有人疑惑:“一開始火不大,為什麼不上去看看車裡的情況一直打電話?”“出事以後人的第一本能難道不是救人嗎?”

有人猜測:“(司機)的想法是要保持現場原狀等交警來鑑定,證明是對方主要責任,他把救人性命放在了後頭考慮。”

昨日,深圳商報微博發起了

“交通事故後,先救人還是先報警?”的投票,

可以看到選“先救人”的人更多,

但也有不少人認為應該“先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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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凌晨3時左右,北京市朝陽區南四環外環主路十八里店南橋西側,一輛小型普通客車與前方一輛輪式自行機械車輛尾部相接觸後起火。交警部門通報,這起事故造成後車車內2人死亡。

事故發生後,一段記錄了追尾車輛從冒煙到起火,最終被火焰吞噬的短視頻在網絡上傳播開來。

而視頻中,前車司機一直打電話,而不是去救出後方車輛中被困兩人的舉動引發了熱議和譴責。目前,戚某某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車禍起火致2人死亡!先救人還是先報警?警方回答了


對話目擊者:前車司機一直打電話

在現場目擊者拍攝的視頻中可以看到,被撞的前車司機全程站在路邊打電話,沒有對小客車內的司機和乘客進行救助。

7月17日,記者採訪了現場的目擊者,也是視頻的拍攝者陳先生。他回憶說:

當時我過去問前車司機車裡有人嗎?他說有人。我叫他挪車,把後門打開先救人吧,他說我打電話......因為我二百多斤,也翻不過欄杆,有幾個人給我弄進去之後,一起拿車裡的滅火器滅火,主路上有幾個好心人也在滅火,我看前車司機全程在打電話。

車禍起火致2人死亡!先救人還是先報警?警方回答了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畫面中車輛前側的濃煙中,漸漸出現了明火。火勢在車身迅速蔓延,幾位路人用車內的滅火器進行撲救,但是此時火勢已經無法控制,它漸漸將整輛車吞噬。

最後,視頻裡傳來網友的嘆息:“救不了了,人已經沒了。”

先報警還是先救人,這是問題嗎?!

這段由路人拍下的近兩分鐘的視頻,記錄了白色車輛從前側濃煙滾滾到整輛車被明火吞噬的過程。視頻被髮布在網絡上之後,引發了大眾的各種討論:

有人疑惑:“一開始火不大,為什麼不上去看看車裡的情況一直打電話?”“出事以後人的第一本能難道不是救人嗎?”

有人猜測:“(司機)的想法是要保持現場原狀等交警來鑑定,證明是對方主要責任,他把救人性命放在了後頭考慮。”

昨日,深圳商報微博發起了

“交通事故後,先救人還是先報警?”的投票,

可以看到選“先救人”的人更多,

但也有不少人認為應該“先報警”——

車禍起火致2人死亡!先救人還是先報警?警方回答了


法律規定:先救人!

嶽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嶽屾山表示,如果存在肇事致人死亡的情況,會同時構成故意殺人罪

嶽屾山:

應該及時停車救治傷員,撥打急救電話,撥打交警電話,提前報警,保護現場,避免二次事故。

北京人民警察學院副院長柳實強調,生命至上,事故現場始終以救治傷者為原則。

柳實:

以人為本,生命至上,這是原則。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

從現在的部分視頻看,司機是一直在打電話的,他完全可以攔住身邊的人一起來救助。同時,通過視頻可以看到,車輛並非撞倒了後部或者是有油箱的中後部,著火、爆炸的危險還是比較小的,應該有足夠的施救時間。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介紹,很多人認為,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第一件事就是要把車停下來然後報警,其實這個做法是錯誤的,第一個,事故要看有沒有人員傷亡,有傷亡的話按照法律的規定第一步要救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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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凌晨3時左右,北京市朝陽區南四環外環主路十八里店南橋西側,一輛小型普通客車與前方一輛輪式自行機械車輛尾部相接觸後起火。交警部門通報,這起事故造成後車車內2人死亡。

事故發生後,一段記錄了追尾車輛從冒煙到起火,最終被火焰吞噬的短視頻在網絡上傳播開來。

而視頻中,前車司機一直打電話,而不是去救出後方車輛中被困兩人的舉動引發了熱議和譴責。目前,戚某某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車禍起火致2人死亡!先救人還是先報警?警方回答了


對話目擊者:前車司機一直打電話

在現場目擊者拍攝的視頻中可以看到,被撞的前車司機全程站在路邊打電話,沒有對小客車內的司機和乘客進行救助。

7月17日,記者採訪了現場的目擊者,也是視頻的拍攝者陳先生。他回憶說:

當時我過去問前車司機車裡有人嗎?他說有人。我叫他挪車,把後門打開先救人吧,他說我打電話......因為我二百多斤,也翻不過欄杆,有幾個人給我弄進去之後,一起拿車裡的滅火器滅火,主路上有幾個好心人也在滅火,我看前車司機全程在打電話。

車禍起火致2人死亡!先救人還是先報警?警方回答了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畫面中車輛前側的濃煙中,漸漸出現了明火。火勢在車身迅速蔓延,幾位路人用車內的滅火器進行撲救,但是此時火勢已經無法控制,它漸漸將整輛車吞噬。

最後,視頻裡傳來網友的嘆息:“救不了了,人已經沒了。”

先報警還是先救人,這是問題嗎?!

這段由路人拍下的近兩分鐘的視頻,記錄了白色車輛從前側濃煙滾滾到整輛車被明火吞噬的過程。視頻被髮布在網絡上之後,引發了大眾的各種討論:

有人疑惑:“一開始火不大,為什麼不上去看看車裡的情況一直打電話?”“出事以後人的第一本能難道不是救人嗎?”

有人猜測:“(司機)的想法是要保持現場原狀等交警來鑑定,證明是對方主要責任,他把救人性命放在了後頭考慮。”

昨日,深圳商報微博發起了

“交通事故後,先救人還是先報警?”的投票,

可以看到選“先救人”的人更多,

但也有不少人認為應該“先報警”——

車禍起火致2人死亡!先救人還是先報警?警方回答了


法律規定:先救人!

嶽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嶽屾山表示,如果存在肇事致人死亡的情況,會同時構成故意殺人罪

嶽屾山:

應該及時停車救治傷員,撥打急救電話,撥打交警電話,提前報警,保護現場,避免二次事故。

北京人民警察學院副院長柳實強調,生命至上,事故現場始終以救治傷者為原則。

柳實:

以人為本,生命至上,這是原則。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

從現在的部分視頻看,司機是一直在打電話的,他完全可以攔住身邊的人一起來救助。同時,通過視頻可以看到,車輛並非撞倒了後部或者是有油箱的中後部,著火、爆炸的危險還是比較小的,應該有足夠的施救時間。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介紹,很多人認為,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第一件事就是要把車停下來然後報警,其實這個做法是錯誤的,第一個,事故要看有沒有人員傷亡,有傷亡的話按照法律的規定第一步要救人的。


車禍起火致2人死亡!先救人還是先報警?警方回答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規定: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法學專家指出,

發生交通事故首先報警,

是人們陷入的一個誤區。

同時,前車司機除了沒有履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規定的“施救義務”,

在事故發生時,前車究竟有無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為,

也是一個關鍵性的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六條規定 :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遇到交通事故,

一定先救人!!

來源 中國日報、中國青年報等

編輯 餘虹潔 責編 李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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