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3萬“活動費”城管能搞到經適房?多人上當受騙

瀍河 洛陽 大河報 購房 銀行 攝影 經濟日報 2019-05-25

洛陽市瀍河區城市管理局在職城管隊員馬某某對外散播消息,稱自己能幫忙購買到瀍河區瀍濱隆居小區的經濟適用房。此消息一出,立即引發眾多購房者託人託關係找上門來。

給3萬“活動費”城管能搞到經適房?多人上當受騙

為獲取信任,馬某某手持身份證、錢物拍照(受訪者供圖)

給3萬“活動費”城管能搞到經適房?多人上當受騙

為獲取信任,馬某某手持身份證、錢物拍照(受訪者供圖)

核心提示:

日前,洛陽市多名購房者向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反映稱,洛陽市瀍河區城市管理局(下稱“瀍河城管局”)在職城管隊員馬某某對外散播消息,稱自己能幫忙購買到瀍河區瀍濱隆居小區的經濟適用房。此消息一出,立即引發眾多購房者託人託關係找上門來。

送上了“活動費”(也就是好處費)、交了部分購房款,卻遲遲等不來想要購買的房子。直到得知馬某某被檢察機關批捕的消息後,購房者才恍然大悟。

給3萬“活動費”城管能搞到經適房?多人上當受騙

馬某某與趙先生的短信聊天截圖??

講述 城管局在職隊員聲稱能幫忙買經適房,多人上當

5月15日下午,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見到了楊先生、任女士、郭女士等多名反映問題的購房者。

據郭女士介紹,2017年她們家想購買瀍濱隆居的經適房,“瀍濱隆居小區經適房和其他經適房不同,這個小區的地理位置特別好,緊鄰老城區、瀍河區的繁華地段,所以吸引了許多購房者前來購買,知道這個小區的房子特別難買。”

郭女士從朋友處得知,瀍河城管局一名叫馬某某的城管隊員能夠幫人購買到瀍濱隆居小區的房子,但是需要給馬某某拿3萬元“活動費”才能辦成,“只要能辦成,給人家拿點錢也應該,畢竟和一套房子的價格比起來,那點錢不算啥。”

隨後,郭女士通過各種途徑聯繫上馬某某,並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給馬某某匯去了3萬元。

見馬某某收了自己的錢,郭女士也放下心來,就在家中等待。然而日子一天天過去,房子卻一直沒有消息,郭女士就有些急了,一次次與馬某某聯繫,馬某某都以各種理由推脫。

“我們也是看到他(馬某某)是瀍河城管局的公職人員,雖然很著急,但是心裡仍舊很放心,畢竟人家給咱想辦法買房,肯定也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此外,他還告訴我們,他們城管局很多人也在他那裡買房,所以就更放心了,總不會騙他們自己人吧。”郭女士說。

今年3月份,郭女士得知小區部分業主已經拿到房屋鑰匙了,而自己這邊還沒有消息,就給馬某某打去電話,“他告訴我們3月28日會帶我們去籤合同,到3月28日那一天,到售房部卻沒見到馬某某本人,之後再打電話,馬某某稱有人舉報,讓大家再等幾天。”

然而幾天後,再撥打馬某某的電話卻一直無人接聽,打聽得知馬某某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郭女士等人立即到公安機關報案。

任女士與郭女士被騙的經歷基本相同,而且被騙的金額均為22.6萬元,其中包含3萬元“活動費”和19.6萬元購房款。

給3萬“活動費”城管能搞到經適房?多人上當受騙

舉報 該城管隊員上班開豪車,騙同學13萬

楊先生的遭遇與郭女士、任女士不同,涉事城管隊員馬某某曾是他的同學,“就是因為他是我同學,而且在城管局上班,我們平時關係都不錯,對他也是知根知底,所以他說他能辦成,我才相信他。”楊先生說。

據楊先生介紹,他自己也有13萬元被馬某某騙走,至今無法要回。

事發後,楊先生也與多名受害者取得了聯繫,“據我們受害人從辦案機關獲得的消息,目前有據可查的受害人達到80餘名,涉案金額高達2000餘萬,單戶被騙金額從13萬至40餘萬不等。”

被自己的同學欺騙,楊先生表示很失望,同時對瀍河區城管局提出諸多質疑,“馬某某任職城管隊員,一個月才多少欠工資?平時上班開著200多萬的豪車,卻無人過問。”

此外,楊先生透露,在馬某某聲稱能夠幫人購買經適房期間,瀍河區城管局多名工作人員也牽扯其中,幫助馬某某招攬“生意”,收取4萬元至6萬元不等的“活動費”。不過,楊先生也表示,招攬的錢也直接轉給了馬某某,對於其他城管局工作人員是否參與其中,暫無確鑿的證據,“目前,只能寄希望於辦案機關能夠查清楚馬某某的資金往來記錄,幫我們討回公道。”

楊先生向記者提供了部分證據材料:一、多份由受害者拍攝馬某某本人手持“活動費”、購房款的照片;二、多份馬某某本人手寫的“活動費”、部分購房款收條;三、馬某某與購房者的短信聊天記錄等。

其中,短信聊天記錄中顯示:2018年9月10日下午2時06分,馬某某向受害人趙先生髮送消息稱“日期領導已經定下來了,今年(2018年)12月27號至12月30號辦購房合同和開具購房發票,房價為3500每平……”

趙先生在回覆中稱,將補交的數萬元房款已轉給馬某某,馬某某回覆“確認”表情。

迴應 經多部門證實,涉事馬某某已被檢察機關批捕

5月21日下午,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趕到洛陽市瀍河城管局。據該城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馬某某確實已被檢察機關批捕,事發後,該局也積極向紀檢監察部門舉報。

“以前聽說他在辦公室幫別人買房,我們都沒在意,沒想到發生了這種事情。”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曾經見過馬某某開奔馳轎車上班,“他不歸我直管,平時跟他來往較少。”

對於受害者質疑瀍河城管局局多名工作人員牽扯其中,幫助馬某某招攬“生意”,收取受害人“活動費”一事。

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並無此事,“不過我們城管局的隊員中確實也有兩名受害者。”

然而,記者掌握的相關證據中,一名老年受害者親口證實,她家為了幫親戚買經適房,通過女婿找到了瀍河城管局局長幫忙引薦給馬某某,被馬某某騙走13萬元。

給3萬“活動費”城管能搞到經適房?多人上當受騙

隨後,記者趕往瀍河區人民政府,從相關工作人員處獲悉,馬某某被批捕一事屬實。工作人員建議記者向警方瞭解詳細情況。

當地警方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案件正在偵辦當中,具體細節暫不便透露,目前,當事人馬某某已被檢察機關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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