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騙彩禮已婚女與三漳州男子同居 最終露餡獲刑

[閩南網]

長泰女子戴某珠已婚,並有兩個女兒。不過她隱瞞了上述情況,同時與三個漳州男子同居,並分時段約三名同居男子的家屬見面,欲騙取彩禮。

3月28日,經長泰縣檢察院提起公訴,長泰法院依法以詐騙罪判處戴某珠有期徒刑10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4月8日判決生效。

她隱瞞已婚實情 跟三男同居騙錢

2018年5月,戴某珠隱瞞其已婚事實,並虛構年齡、家庭住址、職業、婚姻等個人情況,經人介紹,假意與長泰縣林墩工業區的小林交往處對象。3個月後,戴某珠多次應邀到林家,與小林同房,同房後還曾拿過小林母親的紅包。

之後,林家為戴某珠買了1條金項鍊、1對金耳環、1只金戒指、1只鑽石戒指和3個金手鐲,還給了戴某珠1900元現金用於購買結婚服裝。但戴某珠並未就此滿足,2018年9月中旬,戴某珠假裝自己母親身份與林母通話,向林母索要1.2萬元買糖餅用於訂婚之用。

戴某珠騙婚的目標不只小林一個。2018年9月間,戴某珠向工友謊稱其丈夫已死、現撫養兩個女兒生活困難,工友出於同情,將戴某珠介紹給長泰縣巖溪鎮的小吳,兩人開始交往。2018年9月15日中午,戴某珠初次到吳家,當晚便留宿吳家並與小吳同房。次日,小吳父親包了600元紅包給戴某珠。

在與小林和小吳交往期間,戴某珠還長期與龍文區的小肖同居。

兩家家長來訂親騙婚騙局露了餡

2018年9月,戴某珠帶小肖的母親去林家吃飯,並謊稱肖母是其孃家人。雙方“家長”見過面後,2018年9月28日,林母一行人前往長泰縣城欲到戴某珠家中提親。戴某珠將林母一行人騙至巖溪鎮吳家,並謊稱吳家就是其孃家。當時小吳不在家,戴某珠還打電話給小吳,謊稱其父母要來看小吳,讓其安排吃飯。

離開吳家要去吃飯的途中,林母將之前約定的1.2萬元訂婚糖餅錢交給了戴某珠。

聽說未來的老丈人、丈母孃來了,小吳不敢怠慢,連忙趕回來並準備飯局。就這樣,林家、吳某一行人坐到了一起,飯桌上兩家人一對話,大家都蒙了——兩家竟然都是男方的,卻沒有一個是女方戴某珠的孃家人。林家和吳家這才發現,原來戴某珠跟小林、小吳同時都在交往。

此時,戴某珠見不對勁,在被發現之前便藉故溜之大吉。

2018年10月17日,戴某珠被抓獲歸案,其到案後供述了上述事實。經長泰縣價格認定局鑑定,戴某珠騙取的黃金首飾及鑽戒合計價值18001元。現其所騙取的全部黃金首飾及現金11400元已被追繳退還受騙人小林。

3月28日,長泰法院依法以詐騙罪判處戴某珠有期徒刑10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記者 張雄敏 通訊員 黃從餘 柯彩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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