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男子記恨前妻婚內出軌趕到長春行凶!庭審供述的這些細節令人髮指'

長春 柳河 不完美媽媽 服裝 法律 婚外情 二三裡資訊 2019-08-21
"

近日,長春市淨月高新開發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姜某故意殺人一案。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姜某對其前妻帥某心懷怨恨,曾揚言要殺死帥某及其母親。2018年12月11日,被告人姜某乘車從柳河來到長春市,當日19時許到達帥某工作的長春淨月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果婆婆”水果店內,與帥某發生爭吵並廝打,廝打過程中被告人姜立斌拿起店內切西瓜的尖刀猛扎帥某腹部數刀,欲刺殺帥某,因帥某極力反抗殺人未逞。案發後,被害人帥某表示對姜某諒解。

在庭審中,被告人姜某供述稱:2018年4月16日我和帥某離婚,我懷疑她在外面有婚外情,一個月之前我和她吃燒烤時在她手機裡發現存一個名為“老公”的電話,我看不是我的電話就很生氣,我給對方打電話,說你女人被我打了,你敢不敢過來,當時我就想他要是來了,我就準備用燒烤的鉗子扎死她和她的情人,從肋骨的骨頭縫扎他們的心臟。結果他沒來,我就沒動手。2018年12月11日,我在電話裡向帥某要300元孩子的生活費,但她就給我發了100元紅包,我挺生氣的。中午我坐客車從柳河來到長春,在我哥家喝了半杯白酒、四瓶啤酒,然後我打車來到帥某所在的水果店,和她發生了口角。我想她這個人很賤就特別生氣,我在店裡水池子附近拿起一把切水果的刀扎向帥某,我當時就想殺死她,她穿的衣服很厚,我記不清紮了帥某幾刀,後來她搶我手裡的刀,在這過程中我和帥某的手指都劃破了,刀被搶走了。我當時要是能殺死她,就去聊城把她母親也殺死,我兩三年之前就想把她母親殺死,因為她母親總勸帥某和我離婚。

法院認為,被告人姜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鑑於本案系因婚姻家庭關係引發,未給被害人身體造成較大傷害後果,系未遂,且被害人對姜某的行為表示諒解,依法可減輕處罰。根據被告人姜某犯罪的事實、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判決被告人姜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二三裡資訊版權作品,嚴禁轉載,違者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二三裡資訊爆料電話15500453203)

(二三裡編輯 xr)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