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拿走9歲女孩儲蓄罐判13年,因細節改變案件部分定性

不完美媽媽 法律 讀書 台州 電腦 肥東 北晚新視覺網 2019-07-11

假期到了,不少孩子們都被留守家中,家長不在家,給了一些壞人有機可趁。台州市椒江區就發生了這樣一起案件:小偷拿走9歲女孩的儲蓄罐,被判刑1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4萬元。

男子拿走9歲女孩儲蓄罐判13年,因細節改變案件部分定性

新華社資料圖

因為這個案子的細節,準確改變案件部分定性。

冒充爸爸朋友,

騙9歲小女孩開門

2019年1月,正值學生放寒假。某天下午,9歲的女孩彤彤因為父母上班而被獨自一人留在家中。

忽然,聽到樓下有人敲門,彤彤趴在窗戶邊,只見一男子邊敲門邊說“有人嗎”。這名男子就是被告人柯某某。

彤彤告訴他,爸爸不在家,這正中柯某某的下懷。其實,他根本不是來找人的,而是個盜竊慣犯,專挑家裡沒人在的房子行竊。沒想到這戶有人在家,但是得知是個小女孩,柯某某放鬆了警惕,決定進屋搞一票。

於是,柯某某假裝是彤彤爸爸的朋友,掏出手機佯裝給她爸爸打電話以博取彤彤的信任,“你女兒不開門啊,怎麼辦……”

彤彤信以為真,以為既然和爸爸通過電話,肯定是爸爸的朋友有事過來的,便下樓把門打開。

沒找到錢,就拿走小女孩的儲蓄罐

進屋後,柯某某問了彤彤幾個問題:家裡是不是隻有你一個人?爸爸媽媽幾點鐘會回家呀?單純的彤彤一一回答。

但被問及爸爸媽媽都把錢放在哪了,彤彤突然意識到不對勁,支支吾吾地說:“媽媽沒有把錢放在家裡。”隨後,柯某某就開始肆無忌憚地翻箱倒櫃,試圖撬開鎖著的衣櫃門無果,就隨手拿走了彤彤放在桌上的儲蓄罐。

看到這一幕,彤彤嚇得直哭起來,“不要撬櫃子,不要拿我的儲蓄罐……”。柯某某一頓威嚇後,彤彤忍著淚水和抽泣,眼睜睜看著柯某某拿走自己存的110多元零花錢。此時柯某某準備離開,執著的彤彤一把拉住他的衣角希望能阻止他,柯某某一邊說自己沒拿錢,一邊還言語嚇唬她,讓她不要亂說否則就告訴她爸爸等等,彤彤嚇得不敢跟隨。

隔天下午,柯某某遊蕩到椒江區水倉裡附近民居,確定屋內無人後,兩次以推門的方式進入,分別偷得住戶甲和住戶乙放在房內的一隻金色VIVO手機(經鑑定,價值為人民幣333元)和一臺銀色IPAD平板電腦(經鑑定,價值為人民幣1956元)。隨後,柯某某在一家手機店銷贓時被警方當場抓獲。

檢察院在審查時,

發現案件並沒那麼簡單

2019年3月25日,公安機關以盜竊罪將柯某某的犯罪事實移送到椒江區檢察院。承辦檢察官在閱卷過程中,發現第一部分事實與本案其他部分入戶盜竊事實似有不同。

通過對柯某某的針對性訊問,並上門與彤彤進行詳細交流,檢察官准確還原了案件發生的每個細節,認為柯某某是以盜竊為目的侵入他人住宅,當著9歲小女孩的面竊取錢財,還加以抵賴,在小女孩哭泣討要時,即以言語威脅來擺脫。

對於一個獨自在家的9歲小女孩而言,在本該安全的家中,面對陌生人的突然闖入加之以上種種行為,從被告人的性別和力量優勢,與被害人的年齡懸殊綜合判斷,被告人的言行足以對小女孩心理上產生震懾作用。柯某某正是利用了小女孩不敢反抗而劫取了財物。

檢察官將部分犯罪事實罪名

變更為搶劫罪

經過案情梳理後,檢察官反覆比對盜竊罪和搶劫罪的司法解釋,入戶盜竊被發現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言語相威脅,應屬入戶搶劫,而兩者在刑罰上有相當大的差別。根據案情分析研判,檢察官決定將該部分犯罪事實罪名變更為搶劫罪。

2019年6月,該案經過兩次開庭審理,在激烈的庭審中,法官最終採納了檢察機關的定性意見,成功追訴了柯某某搶劫罪,對類似柯某某這般屢教不改的慣犯起到法律的震懾作用。

6月13日上午,法院當庭判決柯某某犯搶劫罪、盜竊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4000元。

檢察官特別提醒:

暑期來臨,家長儘量不要讓孩子獨自在家,孩子因為年齡小,安全意識及自我保護能力相對比較差。實在無法避免的情況下,家長要對孩子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孩子的自我保護能力,儘量避免因被騙而“引狼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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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搶劫160元 一審被判10年刑

入室搶劫160元錢的楊某,近日經肥東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被肥東縣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1000元。

楊某今年才19歲。2018年12月4日,楊某與父親吵架後欲到網吧上網。但因身無分文,就想去偷點錢。當晚8時許,楊某來到經開區陳大郢社區一70歲的聾啞人王某獨自經營的理髮店時,看到王某家一樓的窗戶開著,但屋裡沒有開燈,以為家裡沒人,便翻窗進入王某家中。

當楊某在一樓翻找錢財時,被王某發現並阻止。楊某將其打倒後來到二樓。在二樓翻箱倒櫃時,楊某聽到樓下有動靜,下樓後發現王某已經起來,於是又上前毆打王某,並用腳踹、用凳子砸王某,將王某再次打倒。隨後,楊某上到二樓繼續翻找,最終從二樓翻找到160元現金。

承辦檢察官審查後認為,楊某在翻窗侵入被害人王某室內實施盜竊時被當場發現,便對被害人實施暴力毆打,且多次毆打被害人,使被害人失去反抗能力後,劫取被害人現金160元,應認定其為入戶搶劫。

凌晨熟睡遭入室搶劫 女主人“教科書式”應對

“感謝婺城公安分局和乾西派出所,快速破案,抓到了不法分子,給我們極大的安慰和鼓勵,在此我們全家表示衷心的感謝!”6月12日,家住金華市婺城區乾西鄉鮑楊村的村民鄭先生,激動地將一封感謝信和一面錦旗送到了金華市公安局婺城分局。

幾天前,經過縝密偵查,婺城警方快速破獲一起入室搶劫案,抓獲入室搶劫嫌疑人梅某。

熟睡中被陌生男子綁住手腳

6月4日凌晨3時許,金華市婺城區乾西派出所警笛大作。

報案人方女士表示,剛剛有一男子入室搶劫,不僅對方女士實施捆綁,還搶走4000元左右現金。

不過,好在沒有人員傷亡。

轄區發生如此重大的案情,值班民警高度重視,立即前往案發地點處置。

在現場,方女士介紹,6月4日凌晨2時多,正睡覺中的她突然感到有人壓著她。

方女士睜眼一看,竟是一蒙面的陌生男子。

男子威脅方女士不要出聲,並用膠帶捆住了方女士的手腳和嘴巴。

女主人“教科書式”應對

遇此情景,方女士內心十分恐懼。

事實上,此時方女士家中並非其獨自一人,方女士丈夫也在家。

考慮到第二天要上早班早起,方女士特意選擇睡一樓臥室,而丈夫則在二樓房間休息。

假如方女士大聲呼救,丈夫肯定能聽到,但機智的方女士,沒有輕舉妄動。“如果我大喊大叫,刺激到他,我可能就危險了。”方女士心想。

“他在捆我的時候明確表示只要錢。”方女士介紹,她於是強迫自己冷靜下來,待男子將其鬆綁後,不僅主動告知家裡哪裡有現金,還拿出鑰匙送對方“逃”走。

於是,在方女士“幫助”下,男子從房間衣櫃裡翻出一隻手提包,並從中取走了4000元左右現金。

甚至,當男子準備逃離時,發現大門從內反鎖打不開,方女士還找到鑰匙打開門讓對方順利逃離。

最後,待男子出門,方女士確定安全後,才馬上報警。

警方通過“1枚鞋印”抓獲嫌疑人

該案發生後,警方也忍不住先為方女士的機智應對點贊。

與此同時,警方也組織了專門力量全力偵破此案。

儘管嫌疑人反偵查能力很強,作案時蒙臉、帶手套,警方還是從其步行逃離現場入手,在附近一片廢墟里發現了一枚鞋印,該鞋印與案發現場一致。

圍繞這一點線索,警方確定了嫌疑人身份,發現此人曾因容留賣淫被公安機關處理。

這個時候,嫌疑人已經逃至江西省上饒市,警方連夜出動追捕,並最終將犯罪嫌疑人抓獲。

從案發到嫌疑人落網,警方前後用時4天。

對此,方女士一家表示信服。得知犯罪嫌疑人被成功抓獲後,方女士丈夫鄭先生還專門寫了感謝信、做了錦旗送來。

來源:北晚新視覺綜合 台州晚報 錢江晚報 合肥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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