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單親媽媽辛苦打拼,300萬遺產卻落入前夫手裡?

不完美媽媽 保險 濟寧市任城區檢察院 2019-05-21

近來,晨報君聽到這樣一個略帶悲傷的故事——

主人公是一位單親媽媽,一個人帶著女兒辛苦打拼多年,因為沒有立遺囑,最終遺產落到遊手好閒的前夫手中。


離婚後單親媽媽辛苦打拼,300萬遺產卻落入前夫手裡?


■東方IC圖

單親媽媽獨自打拼,

所有財產卻可能被前夫拿走

女兒5歲時,曉珍因為丈夫遊手好閒四處借錢而選擇離婚。成為單親媽媽後,為了給女兒更好的教育條件和成長條件,曉珍身兼多份工作、玩命打工賺錢,終於買車買房,有了存款和股票,日子奔小康。但非常不幸,在一個夜裡,曉珍被一名酗酒醉駕的司機撞死。曉珍去世後,前夫出現,要求把孩子帶走撫養,同時要帶走曉珍賺下的300萬家產。因為曉珍的父母早年去世,按照法定繼承,她的所有錢財由女兒繼承;而前夫作為女兒的親身父親和法定監護人,這筆財產將由前夫代管……

需要提醒的是曉珍的財產後續——雖然說這筆錢法定上只能作為女兒的教育和生活支出,但實際中,前夫若以“為女兒提高生活水平”為由,花這筆錢或把房子賣掉再重新買房,也無法反駁,而前夫要是把新房產證的產權人寫成自己,就實現了財產的轉移。

離婚後單親媽媽辛苦打拼,300萬遺產卻落入前夫手裡?


■類似於曉珍的經歷,此前也有相關報道/網絡截圖


曉珍辛辛苦苦賺的錢,就到了遊手好閒的前夫名下。

經歷過不幸的婚姻後,沒有一個單親家長願意看到這樣的結果,曉珍的案例足以給所有單親家長敲響警鐘。

這就是單親家長要立遺囑的重要原因之一。

離婚後單親媽媽辛苦打拼,300萬遺產卻落入前夫手裡?


遺囑可指定監護人

但最好加層“保險”


為了防止自己辛苦打拼的財產“落到”前夫(妻)手裡,該怎麼辦呢?

中華遺囑庫管理部主任黃海波給出這樣的建議——

單親家長最好立個遺囑指定孩子的監護人、確定自己的財產分配方案。

就拿曉珍的情況來說——

離婚後單親媽媽辛苦打拼,300萬遺產卻落入前夫手裡?


為了防止不靠譜的前夫獲得女兒的撫養權,進而獲得遺產,曉珍可以在遺囑中指定其他可靠的人作為孩子的監護人。

還沒完!

指定監護人這一項雖然可以寫進遺囑,但為了保證最終能夠執行,還要記得保留相關證據——能證明前配偶不適合撫養孩子的證據。

例如犯罪記錄、不良嗜好、沒有經濟來源等,這些證據其實也不難得到,在離婚的過程中就會有所體現。

離婚後單親媽媽辛苦打拼,300萬遺產卻落入前夫手裡?


■以往報道:檢察機關支持其他監護人申請撤銷監護權的案件


有了這些足夠強大的證據,即使前配偶想要爭奪孩子的撫養權,上了法庭也能最大機率保證遺囑能夠執行到位。

立遺囑把財產都留給孩子?

不是最佳方案


為了更好地保護自己的財產,單親家長們還可以在財產分配上多做一些考慮,黃主任給出的專業建議是——

單親家長在遺囑中,可以把房產等不動產指定由自己的父母等(值得信賴的人)和自己的孩子同時作為繼承人;或者把財產全部指定給自己的父母。

·指定自己的父母和孩子為共同繼承人

這樣一來,當拿到孩子撫養權的前配偶想要使用孩子的那一份遺產,而進行房屋變賣等動作的時候,還必須經過父母的同意,這樣一來就保證自己的遺產都切實用在保障孩子的教育和生活了。

·把財產都指定給自己父母

把財產全部指定給自己父母(或其他值得信賴的人),這筆錢基本上能放心會用來照顧孩子生活,用於教育支出。

等孩子成年,對財產有了足夠的控制能力之後,再通過遺囑、贈與等方式把餘下的財產轉到孩子的名下。

採取信託、保險等方式來處置自己的財產,也是不錯的選擇。

來源:新聞晨報(shxwcb)·周到上海 吳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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