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喝酒後失憶,醒來發現隨身攜帶的刀不見了,更可怕的是……'

不完美媽媽 安順 酒店 跳槽那些事兒 貴州都市報 2019-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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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後乘坐出租車,與司機發生衝突後將對方刺傷。次日,男子醒來後發現刀不見了,並對刺傷他人毫無印象。被抓後看監控,才得知自己犯了法。 近日,安順市西秀區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秦某有期徒刑5年,並賠償受害者人民幣共計37223.4元。

洪先生是一名出租車司機。2018年1月19日22時6分,洪先生在安順市開發區一酒店附近接到了一對年輕男女,男子滿身酒味,女的帶著兩個孩子。 上車後,男子坐在副駕駛位置上,女的帶著孩子坐在了後排座位。隨後,車輛往302醫院方向行駛。

當天下雨,上車後車窗起霧,司機洪先生表示要開點窗,隨後便引來了男子的辱罵,接著男子朝洪先生左臉打了一拳。

“你不要發脾氣,你覺得這個車子不好坐你就換一個。”洪先生剛說完就把車停下,還沒停穩男子就用右手從外衣口袋內拿出一把刀,朝洪先生的肚子捅了幾下。隨後,洪先生將男子的右手壓在副駕駛的門上。

這時,後排的女子見狀帶著兩個孩子下車走了。

“這名男子說不要壓他,還說他的外衣另外一側還有刀。”洪先生回憶,男子說完之後逃離了現場。

受傷後,洪先生就近到302醫院治療,同時撥打了報警電話。

經鑑定,洪先生的傷為重傷二級。

2018年7月13日,公安民警在安順市西秀區車輛管理所將秦某抓獲歸案。

經審訊,秦某被抓後因醉酒對案發時的情況記不清。

秦某交待,當天,只記得和做工地的老闆一起去吃飯喝了酒,隨後,順路和朋友的老婆孩子搭乘一輛出租車離開,之後的事情一樣都不清楚了。最後,經過監控辨認,案發當天左側穿黑色外套的這個人是自己。

“當天隨身攜帶的刀具是掛在鑰匙上的單刃的刀。”秦某說,案發後第二天清醒過來發現鑰匙和掛在鑰匙上的刀一起不見了。怎麼不見的,記不清了。

經法院審理後認為,秦某在乘座出租車的過程中,故意持刀傷害被害人身體健康,導致對方受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

都市新聞

記者 楊媛媛

編輯 肖陽

校對 章虹

編審 羅瑋 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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