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虎毒不食子!
但在2018年浙江省
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情況通報中
卻有這樣一起案例,
讓我們看完很揪心:
2016年8月至2017年10月間,14歲的小金(化名)父母多次帶小金和妹妹坐三輪車,逼孩子用跳車,假裝被三輪車摔傷的方式“碰瓷”,詐騙多名三輪車車主錢財共計1.5萬餘元。
每次跳車小金都有不同程度的受傷。最嚴重的一次,小金的頭部先著地,造成了顱骨骨折,可父母只給小金開了點藥,就讓他出院,休息不到10天,父母又逼迫其跳車。2017年10月,母親劉某故技重施,再次帶小金到寧波市火車站搭乘三輪車,車輛行駛至寧波市鄞州區新河路自來水廠附近時,小金被逼跳車後受傷。
在批准逮捕階段,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承辦檢察官多次對小金母親劉某進行批評教育,劉某對自己的行為進行了深刻反省。
當地派出所所長髮在朋友圈的一句話
與此同時,檢察官還走訪學校,和小金及其妹妹進行交談,瞭解兩兄妹的真實想法,並轉告小金其母親的悔意。妹妹表達了對母親的強烈思念,小金也諒解了母親,表示願意繼續和母親一起生活,但不想再和父親生活。
小金母親
考慮到小金及其妹妹需要照顧的現實情況,為防止二人陷入無人監護、無生活來源的困境,秉承兒童利益最大化原則,該院依法批准逮捕了父親羅某,並支持起訴撤銷了他對小金的監護權。對劉某採取了取保候審措施。
小金父親
2018年3月,該院及時向法院發出支持起訴書。此後,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羅某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並在同日的民事判決中當庭宣佈撤銷羅某對小飛的監護權。
法院關於該案的判決書
網友熱評:
@kmoo:太奇葩了,還是關著不要放出來了吧
@微微醬:這種父母可以直接剝奪撫養權,讓社會福利機構介入吧
@笑春風:這種渣父母
@小坎:很心酸,我自己的孩子一個小的傷口都要關心好幾天,這樣的父母對生命的態度真是歎為觀止。人心的險惡深不可測,虎毒尚且不食子,他們和魔鬼有什麼區別,希望孩子健康成長,不要留下陰影
@愛盛:這孩子上輩子欠了這對人渣什麼 這輩子要這樣對孩子
數據統計:浙江檢察機關嚴厲打擊性侵、拐賣、虐待、暴力傷害等嚴重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犯罪一年來,共辦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694件3708人,其中 法院一審判處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100人,佔已判決案件人數的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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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西湖之聲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