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晨分手:情侶或夫妻何種情況下應分開,正確的分手方式是?

作者:王幼柏律師,廣東天穗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暨婚姻家事委員會主任,廣州電視臺婚姻家事團隊首席律師,廣州電視臺多欄目專家評論律師,曾任教大學《婚姻法》多年,帶領團隊專注於婚姻家事領域的研究和案件代理。

冰晨分手:情侶或夫妻何種情況下應分開,正確的分手方式是?

6月27日深夜,范冰冰通過微博宣佈和李晨分手:“人的一生可能會經歷各種告別,在我們的相遇中收穫的愛和溫暖都化為了永恆的力量,感謝一路走來你所有的給予,支持和愛。謝謝未來還會有的關心和愛護。我們不再是我們,我們依然是我們。”

隨後,李晨微博也轉發該條微博,並加上個人感慨:“從朋友到愛人,再做回朋友,情感的形式會變,但你我之間最純粹的感受不會變,彼此的信任與支持是永恆的。我們不再是我們,我們依然是我們。”

冰晨分手:情侶或夫妻何種情況下應分開,正確的分手方式是?

兩人分手的消息來得很突然,媒體採訪范冰冰父親時,其也表示不知情,稱按照范冰冰的發文為準。范冰冰父親還說:“分手很正常。”

前幾日韓國媒體爆出國民CP宋仲基和宋慧喬離婚,現在范冰冰在官方微博宣佈和李晨分手,部分網友感嘆已經不再相信愛情了。

作為70後,我並不是范冰冰的粉絲。當年電視連續劇《還珠格格》火遍大江南北的時候,我已在中學任教。作為成年人,我對該部電視劇並不感興趣,所以我並沒有怎麼看過。

但作為90後的一代,估計大部分人的童年是在觀看《還珠格格》的笑聲中度過的。因此,90後那一代人,估計有不少人喜歡范冰冰,甚至是其粉絲。

冰晨分手:情侶或夫妻何種情況下應分開,正確的分手方式是?

​儘管我不是范冰冰的粉絲,但是我挺欣賞她和李晨如此友好的分手方式。

如果說哪個職業見過最多的聚散離合,我可以說,婚姻家事律師應該算其中之一,甚至沒有之一。

昨日,我團隊婚姻法學習群兩個群友相互指責、攻訐,我發現後及時制止,雙方都認識到了自己的問題所在,矛盾才得以平息。

冰晨分手:情侶或夫妻何種情況下應分開,正確的分手方式是?

冰晨分手:情侶或夫妻何種情況下應分開,正確的分手方式是?

​平時學習群大家共同探討婚姻法律問題,相互交流家事難題,一直比較和諧。但此次兩個群友發生爭吵,儘管是一個小事,但背後折射出有些人因為婚姻的不幸而導致的一系列心理健康問題。

作為專業處理婚姻家事的律師團隊,我們見過太多的情侶,尤其是夫妻之間分手的悲歡離合,也見過各種各樣的分手方式。

毫無疑問,情侶或者夫妻之間分手,對彼此來說,都是一種傷害。

相對於情侶分手,夫妻離婚不僅僅涉及到感情上分開的問題,還涉及到財產分割和孩子撫養權歸屬等問題。

所以,離婚,對於夫妻雙方而言,要做出這個決定,確實是非常艱難。萬不得已,沒有人願意選擇走這一步。

但是,當婚姻已變成一種傷害,或者婚姻已是行屍走肉,分開確實對彼此來說又是一種解脫。​

我經常對我的客戶說:“婚姻要麼好好過,要麼好聚好散,絕對不要維持彼或者此傷害或名存實亡的婚姻,而雙方又不願意去改變或者修復。”

然而,很多處在不幸婚姻中的朋友,基於種種顧慮,最終選擇了委曲求全或者將就。

而長時間處於不幸婚姻中的朋友,如果不懂得調節自己的心情,往往很容易出現心理問題。

這樣的客戶我們團隊見過不少。他們的性格和心理特徵主要表現為:極度不相信人,極度沒有安全感,極度情緒不穩定,甚至經常喜歡指責、怒罵別人。有些嚴重心理問題的客戶,還患有嚴重的“被害狂想症”,認為法官、律師、配偶、配偶家人都在害她(他),這樣的客戶我們一般都敬而遠之,不敢招惹。

如果婚姻變成了這樣的狀態,那真的太恐怖了。

如果婚姻變成了這樣的狀況,我認為,離婚真的是解脫。

有句古話雲:“寧拆十座廟,不拆一樁婚。”這句話有沒有問題,我認為沒有。我一直也強調,結婚需謹慎,離婚亦需謹慎。

所以,遇到客戶需要諮詢離婚問題的時候,我經常問的第一句話是:“你們為什麼要離婚?”如果是遇到剛剛吵完架等雙方感情還沒有破裂的客戶過來諮詢,我會叫客戶考慮一段時間再做決定。

冰晨分手:情侶或夫妻何種情況下應分開,正確的分手方式是?

​我曾經接待過一對夫妻,一早過來找我幫他們處理離婚的事宜。但瞭解清楚情況後,我勸告了他們一上午,最終他們重歸於好,離開律所時還一直對我表示感謝。原來他們糾紛只是因為前一晚男方堅持要去理髮,等男方回來女兒已經睡著了,導致女兒生日沒有過這樣一件小事引起的,而平時他們感情還算比較好。

而面對一方長期家暴、婚外情,或者長期不幸福的婚姻,我給客戶的意見很肯定:“離婚。”

餘生不長,餘生很貴,我們要和對的人度過幸福快樂的人生,沒有必要在一段長期充滿負能量的婚姻中將就。不然,沒有幾個人可以心理強大到不受到影響。

如果情侶或夫妻最終分手成為必然,哪一種分手方式是正確的呢?

現實生活中,我們團隊遇到過不少離婚案例,雙方在離婚過程中,相互侮辱攻擊,甚至大打出手,更嚴重的是兵戎相見。通過他們離婚的方式,我們就知道他們平時在婚姻中相處的方式,應該是婚姻最壞的樣子。

2014年,我代理了一個潮州地區的離婚案,該案在當地一個小鎮法庭審理。

開庭當日上午,讓我和另一位代理人李律師沒有想到的是,男方那邊用中巴車拉了兩車的人過來旁聽。我們在開庭過程中,就不斷聽到下面旁聽席的怒罵聲。小鎮法庭沒有法警,法官象徵性的幾句“請肅靜”沒有任何的威嚴性。開庭一結束,男方家屬即衝過來要打我們,在法官的保護下,我們才衝出重圍,跑出了法庭。這個案件,在法官和雙方律師的努力下,居然在當日下午就出人意料地調解結案了。

2015年,我代理了一個離婚案件,該案在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審理。

開完庭出來,兩夫妻及雙方家人就開始吵起來,進而打起來了。雙方律師出於道義,挺身而出,相互勸架,所幸,他們並沒有打我們律師。我們報警以後,警察過來才得以平息雙方衝突。在這場混戰中,我的眼鏡被踩壞了,衣服也被拉扯而裂開了。

通過如此的方式離婚, 我認為是最壞的樣子。

當夫妻雙方感情不再,面臨著分開,我認為最後的分手方式是,友好和諧,以後各自安好。就如范冰冰和李晨的分手方式,感恩曾經的遇見,為彼此祝福。

分手見人品,分手見人性。要友好的分手,有時還真正要看遇到的是什麼人。

冰晨分手:情侶或夫妻何種情況下應分開,正確的分手方式是?

​其實結婚一樣,另一半的人品永遠是第一位要考慮的。

如果對方是善良的人,能夠換位思考,具有同理心,一般來說,婚姻幸福指數不會太低。

我一直說,婚姻是講情的地方,不是講理的地方。夫妻之間相互欣賞,肯定對方的付出,少點批評和指責,多點感恩和溫情,學會高情商地經營婚姻,幸福的婚姻往往是你想象的模樣。

人生很短,譬如朝露,餘生很貴,珍惜擁有,這輩子,請對自己好一點,也對另一半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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