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婆婆是大多數人婚姻生活中一個很必要的存在,而男人的一半作為都要源於母親的影響,這就牽扯到婚姻是否和睦。
01
中國孕婦在泰國被丈夫推下34米的深崖,這條新聞很多人都已經知道詳情或大概了。
為了得到財產,不惜將自己相濡以沫的妻子和腹中三個月的嬰兒推下山崖,也真的夠不擇手段,喪心病狂了。
好在,孕婦及胎兒均平安,警方也抓獲了犯罪男子。
但是,隨著案情的逐漸曝光,又出現了一個舉足輕重的人物,那就是墜崖孕婦的婆婆。
受害人王女士向媒體爆料,自己出事後,婆婆來病房看過她一次,但沒有絲毫要表達歉意的意思,反而讓王女士對警方撒謊,說是讓她承認自己不小心掉下去的。
這樣一來,殺人未遂的兒子可以被釋放。
但是王女士拒絕了這個無理的請求,結果遭到婆婆的辱罵:"你又沒死,為什麼報警,抓我兒子。"甚至連帶家人一起罵她小心眼。
這位奇葩婆婆,還先後兩次想保釋兒子,讓律師想辦法做無罪辯護,甚至說是兒子身上那個小惡魔紋身,驅使他殺的人。
不難理解這位婆婆護子心切的心情,母愛也許是偉大的,偉大到對兒子即使是殺人未遂也要護他周全。
要我說,這個兒子就是她教育失敗的半成品,以至於到現在還分不清善惡。因為婆婆本人,到現在也還沒理清楚兒子的所作所為到底何其嚴重。
02
生活中,不乏這樣的母親,就是那種不管兒子犯了多大的錯也要護著兒子,總覺得兒子的想法都要全力支持,阻礙的人就是錯的。
我認識的一個人,小兩口結婚六年,去年離婚了,女人帶著兒子自己過。
離婚原因就是婆婆太護著兒子,讓他家庭支離破碎。
起先,小兩口過得也挺好的,丈夫也屬於好男人行列,對妻子知熱冷暖,對待工作家庭都是從一而終,不耍滑,不計較,妻子怎麼開心他自己也就怎麼樂意。
夫妻倆人打打耍耍恩愛了兩年。
後來,妻子懷孕了,男人要上班不能面面俱到的照顧妻子,就叫了婆婆來家裡一起生活,為的是方便。
可婆婆來到家裡看到自己的兒子在廚房進出,在家務堆裡轉,不滿意了。
那段時間,婆婆每天拉著兒子說話,不讓兒媳聽,還總是對懷著身孕的兒媳冷眼相待。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丈夫被潛移默化的想要樹立自己大男人的威嚴,與母親一樣,對自己的妻子沒有好臉色,甚至一天比一天嚴肅。
生了孩子以後,男人就真的成了甩手掌櫃,回家就是看電視,敲電腦,孩子也不管,家務也不做。
婆婆自己一個人累死累活的全包攬家務,就算兒子有心幫忙一下,婆婆都讓他去沙發上休息,說"你上班那麼累,這點活都要你幹,那我們女人幹嘛。"
這個婆婆的習慣就是,不讓兒子幹,也不使喚兒媳,自己一個人擦擦汗一天瞎忙。
孩子出了月子,男人下班回家看到自己的母親累死累活,而媳婦就操心娃娃,就感覺妻子很輕鬆,便打發母親回去了,不願意讓母親伺候一家人。
這一走,可苦了媳婦了,因婆婆的"教誨",丈夫早已不再是當初那個會幫著妻子打掃家務或做飯的男人了,而是認為"家務活就該女人做。"
不僅是家務事無法妄想他幫忙,甚至還能動不動耍點"權利",指指點點。
這種情緒越往後越嚴重,不管妻子怎麼拜託他照看一下孩子,他都覺得"那是你們女人的事。"
大大小小的矛盾隨之而來,六年的婚姻敗在了雞毛蒜皮的家務上,而兩年的和睦相處,因為婆婆一年的教育,換了政策也換了婚姻。
這位婆婆,沒攪和,沒虐待兒媳,但就是覺得兒子辛苦,護著讓他成了大當家的,毀了一個家庭。
03
男人第一個依戀的異性是母親,從小到大,母親的態度在他的生活裡有著很大的影響。
而婚姻生活裡,母親或多或少都會給兒子的婚姻摻加一點自己的意見,不管是不是媽寶男,母親的意見能很直觀的影響夫妻關係。
母親的出發點也沒錯,都是站在兒子的角度考慮,為了兒子的主權,為了兒子的地位,卻很少有站在夫妻的立場說話的。
越是想要護兒子周全,越是毀了兒子的家。
朋友的婚姻生活裡,因為以前被老公打了一巴掌後,就和婆婆留下了很深的代溝。
本來夫妻間的小打小鬧也正常,老公的一巴掌朋友也想忍耐,為了孩子,為了生活,因為一巴掌鬧離婚也不至於。
所以請了家長來評理,希望給一個明確的說法,能換來一句道歉,也希望婆婆能讓兒子別動手打人。
結果,婆婆給出的答覆是"男人不可能無緣無故打你,肯定是你欠抽,我早就看不慣你了,雖說他打人不對,但是你捱打沒什麼好委屈的,長點記性也好,女人太強勢總要吃虧。"
要這婆婆有何用?兒子打人感覺是為民除害一樣,理直氣壯的,受害人在她嘴裡變成了活該。
後來,兒子愈加猖狂,打人越來越頻繁,從最開始的耳巴子,到後來揚起拳頭抬起腳,甚至後來出軌了。
本來丈夫的家暴行為,就讓朋友一直在考慮要不要離婚的事,但想想自己年幼的孩子,又給忍了回去。
可是,出軌無論如何也忍不了。
朋友選擇離婚,結果婆婆又說:"男人嘛,很正常,過兩年收了心就好了,年輕時誰還沒個風花雪月,你是女人,為了孩子忍一忍,意氣用事不是辦法。"
朋友當時就差沒往婆婆臉上呼巴掌,果斷離婚。
母愛是偉大的,但兒子成年了,也該收一收自己護他一輩子的翅膀了。
這種一輩子只站在兒子的角度處理事情的母親,無疑是自私的,這種愛也是愚愛。
04
因為護著兒子,毀了兒子的家庭,害了別人的女兒,這種得不償失的愛就真的讓兒子快樂了嗎?
婆婆在兒子兒媳的婚姻生活裡一直都是一個舉足輕重的人物,離不開,躲不掉,要面對卻很難歡歡喜喜,甚至夫妻感情也要受影響。
其實不能算婆婆是在故意破壞兒子的家庭,但:婚姻裡,溺愛兒子,一直站在兒子的角度解決問題,就是在間接性的破壞。
慈母之心,人人可以理解,我們也明白婆婆們不願意讓自己的心頭肉受苦的想法,我們也明白泰國墜崖一案中婆婆護子心切的心情,畢竟呵護了一輩子的兒子要入獄肯定是痛苦萬分。
但是,在母親眼裡或許兒子還是個孩子,但在社會上,他就是一個成年人。
是個成年人,他就該有明辨是非的道理,就該用自己的想法面對身邊的人,不能讓母親的想法介入夫妻之間的感情,讓大家都難堪。
母愛永遠都是偉大的,但面對一個成年兒子,客觀事情客觀對待,誰也沒有義務讓你兒子一輩子快樂,你兒子也沒有理由讓別人痛苦,婆婆的想法更不應該成為婚姻失敗的導火線。
婆婆在婚姻裡適當的給出倆人和睦相處的意見是提倡的,但不要過分站在兒子的角度,也想一想人家閨女的難處。
護兒子一輩子,實際上,是毀了兒子的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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