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樓扔滅火器 1樓住戶被砸身亡》追蹤報道 受害者家屬接受“熊孩子”母親道歉


《7樓扔滅火器 1樓住戶被砸身亡》追蹤報道 受害者家屬接受“熊孩子”母親道歉

提及妻子,趙先生哭成淚人。

4日,本報以《7樓扔滅火器1樓住戶被砸身亡》為題,對國際城一10歲男童高空拋物導致1樓業主被砸身亡一事進行報道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4日上午,當都市新聞記者再次來到死者家時,死者丈夫趙先生透露到,目前,肇事男童家屬已經向他道歉了,雙方正在就賠償問題進行協商。不過,他也不排除起訴男童監護人和物業公司的可能。

遇害者家屬:不排除起訴男童監護人

4日上午10點過,都市新聞記者再次來到了遇害者家裡,遇害者袁女士丈夫趙先生透露到,3日下午他從警方處獲悉,經調查,男童當時是“調皮,拿滅火器玩,從7樓樓道窗口推下滅火器,滅火器掉下時在凸出物上彈了一下,繼而掉下砸中妻子。”

趙先生說,肇事的10歲男童是8樓住戶家的,且是單親家庭,3日下午在派出所裡,雙方家屬進行了協調。期間,男童的母親紅著眼眶向他道歉,態度挺誠懇的。“大家都是為人父母的,你說不原諒又有什麼辦法。”趙先生搖著頭說。

趙先生說,目前物管公司已墊付一些費用讓一家人暫時渡過難關,並答應提供2輛車供家屬使用,同時,男童家屬也口頭答應先支付20萬元作為妻子的安葬費及前期家庭的一些開支。“不過,我也不排除將起訴男童監護人和物業公司。”

在談到妻子後事時,趙先生一下子哭成了淚人。“我現在只要一閉眼睛,滿腦子都是妻子,我們感情非常好,一起吃苦,一起打拼,出事前,她還打電話給我,問我回家吃飯不,哪料,這卻是我們最後的一通電話。”話畢,趙先生眼淚汪汪。

就在這時,七歲的小兒子趙鈺看到父親流淚,也在一旁低聲的哭泣,“我想媽媽了。”

物業回覆:將加大巡查及宣傳力度

事實上,事件發生後,市民們對很多細節提出了質疑。

比如:10歲男童為什麼能夠輕鬆提起滅火器,物業是否存在失職?小孩兩次扔下滅火器,為什麼沒有及時被發現?事發後,物業是否做了搶救措施?是否承擔一定的責任?

對此,中鐵建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貴陽分公司副總經理田永伍逐一做了回覆。

對於男童提起滅火器,田經理說,這些消防器材都是按照標準要求配備,為了方便使用滅火器,根據相關規定將消防箱安裝在低位處,這並不違規,且是4公斤的標配滅火器,10歲的男孩是有能力提起的。

關於男童兩次扔下滅火器沒能及時制止的問題,田經理說,由於兩次的間隔時間非常短,且第一個滅火器拋下樓時,沒人受傷,下落的位置又是一個死角,不易被巡查人員發現,可能受害者也沒有及時發現,不然,受害者也不會貿然到那個角落翻晒洋芋片。

對於搶救措施,田經理稱,事發後,物業工作人員迅速趕到事發現場,一邊組織救援,一邊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和監管總監控室,擔心犯罪嫌疑人破壞監控視頻。緊接著,物業人員又配合民警一起尋找線索和證據,“足足一個通宵,最終才將肇事男童鎖定。”

“物業是否在此次事故中有失職,我不加以評論,由法律去判決。”田經理說。

關於對禁止高空拋物的宣傳工作,田經理說,他們並非是事發後開展的,之前,物業公司都在進行宣傳,橫幅早就在小區內部拉了,只是部分業主的素質出現了問題,經常無視他人的生命安全隨手亂扔,在此,他也想借助媒體呼籲,請所有的業主自律,杜絕高空拋物,珍愛生命。

最後,對於不少業主提出的能否安裝可監控高空拋物的攝像頭的要求,田經理說,安裝高空監控會涉及到業主的隱私,但如果徵得大部分業主的同意,物管公司會進行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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