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可以,婚房還回來”“呵,我不稀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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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35歲,結婚第八年,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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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35歲,結婚第八年,離婚”

“離婚可以,婚房還回來”“呵,我不稀罕”


婚姻並不是一個保險箱,在自由和婚姻之間,她選擇了自由。結婚八年,過得像單身女人,

婚姻關係像各自過著各自的生活,白天沒有交集,晚上也各做各的事。這大概就是人到中年的婚姻狀態。

(為了敘述方便,下文使用第一人稱。)

離婚到今天整一年,相識三年,確定戀愛後半年決定結婚,過了8年婚姻生活,無子女,不是因為不要,結婚第三年,老公查出先天無精症。

原本有用試管打算,但因老公父母覺得,與他們家沒有血緣關係的不要。其間我有考慮一輩子不要小孩怎麼辦,後來也算是妥協,覺得只要我們兩個人過得好就好吧。

就這樣又過了五年,我們倆都上班,他一直對我也挺好,時常給我買買衣服,買買吃的。但有時候又覺得他的好就僅限於這些了。我們很少在一起吃飯,中午我在單位吃,下班回家他基本都在送他母親辦事(保險行業,在客戶下班後時間約見),中午他在父母家吃。即便是我們晚上都在家,大多也是他在遊戲裡水深火熱,我在客廳看自己的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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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35歲,結婚第八年,離婚”

“離婚可以,婚房還回來”“呵,我不稀罕”


婚姻並不是一個保險箱,在自由和婚姻之間,她選擇了自由。結婚八年,過得像單身女人,

婚姻關係像各自過著各自的生活,白天沒有交集,晚上也各做各的事。這大概就是人到中年的婚姻狀態。

(為了敘述方便,下文使用第一人稱。)

離婚到今天整一年,相識三年,確定戀愛後半年決定結婚,過了8年婚姻生活,無子女,不是因為不要,結婚第三年,老公查出先天無精症。

原本有用試管打算,但因老公父母覺得,與他們家沒有血緣關係的不要。其間我有考慮一輩子不要小孩怎麼辦,後來也算是妥協,覺得只要我們兩個人過得好就好吧。

就這樣又過了五年,我們倆都上班,他一直對我也挺好,時常給我買買衣服,買買吃的。但有時候又覺得他的好就僅限於這些了。我們很少在一起吃飯,中午我在單位吃,下班回家他基本都在送他母親辦事(保險行業,在客戶下班後時間約見),中午他在父母家吃。即便是我們晚上都在家,大多也是他在遊戲裡水深火熱,我在客廳看自己的電視。

“離婚可以,婚房還回來”“呵,我不稀罕”


他雖然隨叫隨到,態度極其殷勤,但感受不到陪伴。慢慢的,我覺得一個人更加自在,我搬到了小臥室睡,也不需要夫妻生活了。

我們很少很少吵架,即便是吵,每回他哄哄我,第二天啥事都忘了,但有一回鬧點彆扭讓她母親知道了,矛盾升級到談離婚。

他母親那一刻的言行態度讓我顛覆了對他們的看法,原來我可以接受要不了小孩這個事實,她都沒把我當成過自己家人。她說離婚可以,婚房還回來,什麼都別想得到。呵呵!這才看清他們家人的嘴臉,那一刻的情緒,只想著解脫,真的,房子我都不稀罕了。

錢,他有你讓他自給(實際上是,老公母親知道他手上除了零花錢,一點存款都沒有。當時老公說想給我一些補償,寫了一個10萬的欠條說他慢慢給我,但被他母親撕掉了,說如果想要錢,要我去告他),然後,他們家不願意要孩子,因為我把這事告訴了我妹妹,將來有了孩子,別人會知道,這孩子跟他家沒血緣關係,可那是我親妹妹呀!她那時是篤定我不會離婚的,因為我已經34歲,什麼都沒有。確實,我離不了婚,我連個住的地方都沒有,那是結婚第七年的時候。

冷靜下來,忍住沒離婚,所有的事情翻篇像什麼都沒發生一樣。再到慢慢知道,老公每月的收入都由她母親支配,只給他我們每月基本的生活花銷。因為我有自己的收入,也從沒覺得拮据也不節省。那之後,我開始省錢,開始存錢,覺得自己必須要有一個房子,多小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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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35歲,結婚第八年,離婚”

“離婚可以,婚房還回來”“呵,我不稀罕”


婚姻並不是一個保險箱,在自由和婚姻之間,她選擇了自由。結婚八年,過得像單身女人,

婚姻關係像各自過著各自的生活,白天沒有交集,晚上也各做各的事。這大概就是人到中年的婚姻狀態。

(為了敘述方便,下文使用第一人稱。)

離婚到今天整一年,相識三年,確定戀愛後半年決定結婚,過了8年婚姻生活,無子女,不是因為不要,結婚第三年,老公查出先天無精症。

原本有用試管打算,但因老公父母覺得,與他們家沒有血緣關係的不要。其間我有考慮一輩子不要小孩怎麼辦,後來也算是妥協,覺得只要我們兩個人過得好就好吧。

就這樣又過了五年,我們倆都上班,他一直對我也挺好,時常給我買買衣服,買買吃的。但有時候又覺得他的好就僅限於這些了。我們很少在一起吃飯,中午我在單位吃,下班回家他基本都在送他母親辦事(保險行業,在客戶下班後時間約見),中午他在父母家吃。即便是我們晚上都在家,大多也是他在遊戲裡水深火熱,我在客廳看自己的電視。

“離婚可以,婚房還回來”“呵,我不稀罕”


他雖然隨叫隨到,態度極其殷勤,但感受不到陪伴。慢慢的,我覺得一個人更加自在,我搬到了小臥室睡,也不需要夫妻生活了。

我們很少很少吵架,即便是吵,每回他哄哄我,第二天啥事都忘了,但有一回鬧點彆扭讓她母親知道了,矛盾升級到談離婚。

他母親那一刻的言行態度讓我顛覆了對他們的看法,原來我可以接受要不了小孩這個事實,她都沒把我當成過自己家人。她說離婚可以,婚房還回來,什麼都別想得到。呵呵!這才看清他們家人的嘴臉,那一刻的情緒,只想著解脫,真的,房子我都不稀罕了。

錢,他有你讓他自給(實際上是,老公母親知道他手上除了零花錢,一點存款都沒有。當時老公說想給我一些補償,寫了一個10萬的欠條說他慢慢給我,但被他母親撕掉了,說如果想要錢,要我去告他),然後,他們家不願意要孩子,因為我把這事告訴了我妹妹,將來有了孩子,別人會知道,這孩子跟他家沒血緣關係,可那是我親妹妹呀!她那時是篤定我不會離婚的,因為我已經34歲,什麼都沒有。確實,我離不了婚,我連個住的地方都沒有,那是結婚第七年的時候。

冷靜下來,忍住沒離婚,所有的事情翻篇像什麼都沒發生一樣。再到慢慢知道,老公每月的收入都由她母親支配,只給他我們每月基本的生活花銷。因為我有自己的收入,也從沒覺得拮据也不節省。那之後,我開始省錢,開始存錢,覺得自己必須要有一個房子,多小都行。

“離婚可以,婚房還回來”“呵,我不稀罕”


就這樣,我用一年存的錢加之前的一點積蓄,再向我家人借了3萬湊齊10萬付了一居室小房子的首付。可以說,看清了我的處境之後為自己做的唯一打算吧。

心裡有了隔閡和傷口,很難回到從前,雖然我們仍舊相安無事,他仍舊像以前那樣對我挺好。只是我們像各自過著各自的生活,白天沒有交集,晚上他遊戲我電視。他朋友聚餐我不再願意去,我朋友活動我也不會拉上他了。

然後搬出來的念頭越來越強烈,我提出了離婚,我可以什麼都不要。房子也不稀罕了,只要求我們婚姻我們自己決定,不要再讓他的母親來摻和了。我們默默辦了離婚手續,他也瞞著他母親向朋友借了五萬塊錢給我。他說我們離婚也好,可以再嫁要個小孩。我明白,這並不是我要離婚的主因,但我沒有解釋。終於在35歲這一年,婚姻走到第八年,離婚了,也解脫了。

今年,我36歲,在自己的小房子已獨居一年,離上班地方更遠了,沒車了出行只能坐公交,每個月工資要付房貸要柴米油鹽,也不再怎麼進商場了,儘量多少存下一點。

剛搬進來時很迷茫,現在很自在。除了有時候會覺得辜負了他這八年一直對我的好之外,並沒有覺得自己不幸福,活在自己的小世界中,還有三兩好友,感覺很少有煩惱。

雖然有部分認識的人知道我離婚後會背後議論,很多人的觀念是,離婚是羞恥的不好的,我已經走到了這一步,管誰說呢!現在只想著過好自已的小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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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35歲,結婚第八年,離婚”

“離婚可以,婚房還回來”“呵,我不稀罕”


婚姻並不是一個保險箱,在自由和婚姻之間,她選擇了自由。結婚八年,過得像單身女人,

婚姻關係像各自過著各自的生活,白天沒有交集,晚上也各做各的事。這大概就是人到中年的婚姻狀態。

(為了敘述方便,下文使用第一人稱。)

離婚到今天整一年,相識三年,確定戀愛後半年決定結婚,過了8年婚姻生活,無子女,不是因為不要,結婚第三年,老公查出先天無精症。

原本有用試管打算,但因老公父母覺得,與他們家沒有血緣關係的不要。其間我有考慮一輩子不要小孩怎麼辦,後來也算是妥協,覺得只要我們兩個人過得好就好吧。

就這樣又過了五年,我們倆都上班,他一直對我也挺好,時常給我買買衣服,買買吃的。但有時候又覺得他的好就僅限於這些了。我們很少在一起吃飯,中午我在單位吃,下班回家他基本都在送他母親辦事(保險行業,在客戶下班後時間約見),中午他在父母家吃。即便是我們晚上都在家,大多也是他在遊戲裡水深火熱,我在客廳看自己的電視。

“離婚可以,婚房還回來”“呵,我不稀罕”


他雖然隨叫隨到,態度極其殷勤,但感受不到陪伴。慢慢的,我覺得一個人更加自在,我搬到了小臥室睡,也不需要夫妻生活了。

我們很少很少吵架,即便是吵,每回他哄哄我,第二天啥事都忘了,但有一回鬧點彆扭讓她母親知道了,矛盾升級到談離婚。

他母親那一刻的言行態度讓我顛覆了對他們的看法,原來我可以接受要不了小孩這個事實,她都沒把我當成過自己家人。她說離婚可以,婚房還回來,什麼都別想得到。呵呵!這才看清他們家人的嘴臉,那一刻的情緒,只想著解脫,真的,房子我都不稀罕了。

錢,他有你讓他自給(實際上是,老公母親知道他手上除了零花錢,一點存款都沒有。當時老公說想給我一些補償,寫了一個10萬的欠條說他慢慢給我,但被他母親撕掉了,說如果想要錢,要我去告他),然後,他們家不願意要孩子,因為我把這事告訴了我妹妹,將來有了孩子,別人會知道,這孩子跟他家沒血緣關係,可那是我親妹妹呀!她那時是篤定我不會離婚的,因為我已經34歲,什麼都沒有。確實,我離不了婚,我連個住的地方都沒有,那是結婚第七年的時候。

冷靜下來,忍住沒離婚,所有的事情翻篇像什麼都沒發生一樣。再到慢慢知道,老公每月的收入都由她母親支配,只給他我們每月基本的生活花銷。因為我有自己的收入,也從沒覺得拮据也不節省。那之後,我開始省錢,開始存錢,覺得自己必須要有一個房子,多小都行。

“離婚可以,婚房還回來”“呵,我不稀罕”


就這樣,我用一年存的錢加之前的一點積蓄,再向我家人借了3萬湊齊10萬付了一居室小房子的首付。可以說,看清了我的處境之後為自己做的唯一打算吧。

心裡有了隔閡和傷口,很難回到從前,雖然我們仍舊相安無事,他仍舊像以前那樣對我挺好。只是我們像各自過著各自的生活,白天沒有交集,晚上他遊戲我電視。他朋友聚餐我不再願意去,我朋友活動我也不會拉上他了。

然後搬出來的念頭越來越強烈,我提出了離婚,我可以什麼都不要。房子也不稀罕了,只要求我們婚姻我們自己決定,不要再讓他的母親來摻和了。我們默默辦了離婚手續,他也瞞著他母親向朋友借了五萬塊錢給我。他說我們離婚也好,可以再嫁要個小孩。我明白,這並不是我要離婚的主因,但我沒有解釋。終於在35歲這一年,婚姻走到第八年,離婚了,也解脫了。

今年,我36歲,在自己的小房子已獨居一年,離上班地方更遠了,沒車了出行只能坐公交,每個月工資要付房貸要柴米油鹽,也不再怎麼進商場了,儘量多少存下一點。

剛搬進來時很迷茫,現在很自在。除了有時候會覺得辜負了他這八年一直對我的好之外,並沒有覺得自己不幸福,活在自己的小世界中,還有三兩好友,感覺很少有煩惱。

雖然有部分認識的人知道我離婚後會背後議論,很多人的觀念是,離婚是羞恥的不好的,我已經走到了這一步,管誰說呢!現在只想著過好自已的小日子!

“離婚可以,婚房還回來”“呵,我不稀罕”


【結語】

有一段話“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為了自由,勇敢的走出婚姻,淨身出戶。

愛就愛,不愛了就不愛了,沒有拖泥帶水,沒有要生要死,這才是作為一個人應有的瀟灑。

給自己自由,也給了對方自由。能夠付出代價,光明正大獲得想要東西的人其實是不錯的人。想要自由的人不少,願意為此付出代價的人不多。

從曾經相信相處的愛情美好,到獨自接受現實的打擊,這個成長的過程也許對我們更有現實意義,雖然過程讓人痛苦的有些殘忍,但是也許這就是生活的真相,至少快刀斬亂麻後,剩下的就是收拾受傷的心。

【轉載自網絡 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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