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男女“結婚”生子,養孩子成負擔,雙方鬧上法庭

不完美媽媽 息烽 貴陽 婚禮 賈華 農村 廖波 貴州都市報 2019-06-08

男女雙方都是17歲的花季少年,本應繼續享受同年人擁有的浪漫和美好。不想,二人倉促同居生子,過早擔負起了婚姻的重擔。兩年相處下來,雙方矛盾凸顯,同居關係破裂。近日,息烽縣人民法院九莊法庭通過家事糾紛訴前調解機制,化解一起同居關係子女撫養糾紛,希望能給當下年輕人樹立正確的婚姻觀帶來警示。

據瞭解,女方杜某與男方王某均是息烽人。2014年,雙方正值17歲花季,因互有好感,在雙方父母的操持下按農村風俗倉促舉行了婚禮,並於2015年生下兒子。

“婚後”二人性格不合,常因瑣事發生爭吵。2016年5月,杜某與王某的母親因家庭矛盾又一次發生爭吵。之後,杜某一氣之下帶著年幼的兒子離家出走,到貴陽務工。

杜某與王某分開後,便寄住在她貴陽的外婆家,從未與王某有過聯繫。據杜某介紹,她務工收入不高,難以撫養年幼的兒子,同時,她年齡尚小,無法承受獨自帶孩子的重任。在種種困難的打擊下,今年5月,杜某到法院起訴,要求由王某來撫養他們的孩子。

考慮到這是一起同居關係子女撫養糾紛,並且雙方當事人年紀尚小。息烽縣人民法院九莊法庭遂啟動家事糾紛調解機制,力求通過調解來化解這對年輕人之間的矛盾。

近日,九莊法庭幹警通知雙方到法庭巡迴審理點進行調解。雙方均不同意和好共同生活,以及辦理結婚登記。法庭根據雙方意願,遂調解他兩的兒子由王某撫養,且撫養費自理。

都市新聞

記者 賈華

編輯 郝夢

校對 章虹

編審 廖波 石雲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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