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博物館研究員“殺妻分屍”案:凶手一審被判死刑'

""寧夏博物館研究員“殺妻分屍”案:凶手一審被判死刑

何新宇和蘇華的合影

日前,寧夏博物館研究員“殺妻分屍”案有新進展。北青深一度記者從被害人家屬的代理律師處獲悉,凶手何新宇涉嫌故意殺人罪一審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案件回顧

18年前,何新宇和蘇華在寧夏博物館相識。那時,何新宇剛離婚不久,在博物館兼職做會計的蘇華也已經結束上一段婚姻。相處一年多後,兩人重新組建家庭。

退休前,何新宇是寧夏博物館的幹部,後又被返聘為研究員。婚後,他們有過甜蜜的時光,經常結伴出遊;也有過分歧爭吵,甚至傳出軌婚變的消息。

2017年12月3日凌晨時分,在銀川市金鳳區某小區的家中,因聊到購房合同上寫有何新宇前妻名字一事,兩人發生口角。

據何新宇的供述,爭執中,他將原本用來砸核桃的鐵塊錘向妻子的頭部,“砰”的一聲,蘇華倒在客廳的灰色地毯上。因害怕對方喊叫,何新宇用客廳的地毯裹住蘇華頭部,又胡亂錘擊了數下。屍檢報告顯示,蘇華死於顱腦重度損傷。

何新宇稱,自己錘擊蘇華無非是想給她一個教訓,“讓她長長記性,不要辱罵我的父母”,只因被憤怒衝昏了頭腦,下手失了輕重。後因害怕打120被人知道自己的罪行,便隱瞞了一切。

在後來的庭審中,何新宇改口稱,自己是因醉酒失手將妻子殺害,後又因為暈血,昏睡一晚上,錯過搶救機會。

此後幾天裡,何新宇對外謊稱蘇華去找朋友旅遊散心去了。為了佐證這一說法,他用妻子微信在同學群裡轉發文章,也給其閨蜜分享過一張遊玩照片。

2017年12月8日晚上,何新宇回家後,突然聞到一股腐屍的味道。何新宇承認,他想轉移屍體,發現自己無法搬動後,便決定肢解掩埋。他從廚房拿來一把舊菜刀,將蘇華肢解為四塊,隨後將屍塊裝進麻袋中,準備拋屍。

第二天早上9點多,何新宇返回內蒙古無定河鎮馬家灘村的老家。據何新宇回憶,他最後在距離自家老墳一公里處的山樑上,將所有屍塊埋進了一個挖好的大坑中。

發現母親失蹤後,朱林在小區物業辦公室看了一晚上監控,他發現繼父何新宇與母親蘇華在12月2日晚上8點左右回家後,直到3日上午11點,蘇華始終沒有出現在攝像頭中,只有何新宇曾在10點左右出去過,並在11點帶回一大包衛生紙,朱林一家立刻前往刑警大隊報案。

2019年1月9日下午,何新宇故意殺人案在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銀川市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附帶民事賠償對犯罪嫌疑人何新宇提起訴訟。

"寧夏博物館研究員“殺妻分屍”案:凶手一審被判死刑

何新宇和蘇華的合影

日前,寧夏博物館研究員“殺妻分屍”案有新進展。北青深一度記者從被害人家屬的代理律師處獲悉,凶手何新宇涉嫌故意殺人罪一審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案件回顧

18年前,何新宇和蘇華在寧夏博物館相識。那時,何新宇剛離婚不久,在博物館兼職做會計的蘇華也已經結束上一段婚姻。相處一年多後,兩人重新組建家庭。

退休前,何新宇是寧夏博物館的幹部,後又被返聘為研究員。婚後,他們有過甜蜜的時光,經常結伴出遊;也有過分歧爭吵,甚至傳出軌婚變的消息。

2017年12月3日凌晨時分,在銀川市金鳳區某小區的家中,因聊到購房合同上寫有何新宇前妻名字一事,兩人發生口角。

據何新宇的供述,爭執中,他將原本用來砸核桃的鐵塊錘向妻子的頭部,“砰”的一聲,蘇華倒在客廳的灰色地毯上。因害怕對方喊叫,何新宇用客廳的地毯裹住蘇華頭部,又胡亂錘擊了數下。屍檢報告顯示,蘇華死於顱腦重度損傷。

何新宇稱,自己錘擊蘇華無非是想給她一個教訓,“讓她長長記性,不要辱罵我的父母”,只因被憤怒衝昏了頭腦,下手失了輕重。後因害怕打120被人知道自己的罪行,便隱瞞了一切。

在後來的庭審中,何新宇改口稱,自己是因醉酒失手將妻子殺害,後又因為暈血,昏睡一晚上,錯過搶救機會。

此後幾天裡,何新宇對外謊稱蘇華去找朋友旅遊散心去了。為了佐證這一說法,他用妻子微信在同學群裡轉發文章,也給其閨蜜分享過一張遊玩照片。

2017年12月8日晚上,何新宇回家後,突然聞到一股腐屍的味道。何新宇承認,他想轉移屍體,發現自己無法搬動後,便決定肢解掩埋。他從廚房拿來一把舊菜刀,將蘇華肢解為四塊,隨後將屍塊裝進麻袋中,準備拋屍。

第二天早上9點多,何新宇返回內蒙古無定河鎮馬家灘村的老家。據何新宇回憶,他最後在距離自家老墳一公里處的山樑上,將所有屍塊埋進了一個挖好的大坑中。

發現母親失蹤後,朱林在小區物業辦公室看了一晚上監控,他發現繼父何新宇與母親蘇華在12月2日晚上8點左右回家後,直到3日上午11點,蘇華始終沒有出現在攝像頭中,只有何新宇曾在10點左右出去過,並在11點帶回一大包衛生紙,朱林一家立刻前往刑警大隊報案。

2019年1月9日下午,何新宇故意殺人案在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銀川市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附帶民事賠償對犯罪嫌疑人何新宇提起訴訟。

寧夏博物館研究員“殺妻分屍”案:凶手一審被判死刑

何新宇家,同時也是殺妻分屍地點

一審判決

日前,北青深一度記者從被害人家屬的代理律師處獲悉,該案一審宣判,凶手何新宇涉嫌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經審理查明,2017年12月3日凌晨0時許,被告人何新宇與被害人蘇華在位於銀川市金鳳區湖畔嘉苑的家中發生口角,何新宇遂持其家裡的鐵塊多次打擊蘇華的頭部,致蘇華死亡,後將蘇華拖至家中臥室的衛生間內放置。

同年12月8日晚,何新宇持菜刀將蘇華的屍體肢解為四塊,並將屍塊搬運至寧A203U3號轎車後箱中。次日,何新宇駕駛寧A203U3號轎車前往內蒙古烏審旗無定河鎮馬家灘村。同年12月11日,何新宇將蘇華屍體拉至馬家灘村何家老墳地附近掩埋,後逃離現場。

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何新宇與被害人蘇華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執,持械多次毆打被害人的頭部,致被害人死亡並將被害人身體肢解後掩埋,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何新宇犯故意殺人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

關於何新宇提出其沒有殺害蘇華的主觀故意的辯解意見,經查,法醫學屍體檢驗意見書與被告人何新宇的供述等證據相互印證,證實被告人何新宇持鐵塊打擊被害人蘇華頭部,在蘇華倒地後,何新宇既沒有施救也沒有撥打120急救電話,而是繼續持鐵塊多次打擊蘇華的頭部,後將其屍體肢解,縱觀被告人何新宇的行為足以認定其主觀上有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該辯解不予採納。

關於被告人何新宇及其辯護人提出何新宇有自首情節的辯解及辯護意見,經查,公安機關出具的到案經過及情況說明證實在公安民警經過調查發現何新宇有重大嫌疑,對何新宇展開訊問時,何新宇才承認了其將蘇華殺害的事實。因此,被告人何新宇不具備主動投案的條件,不構成自首,該辯解和辯護意見不予採納。被告人何新宇有坦白情節,法院予以確認。

關於辯護人提出被害人存在一定過錯的辯護意見,無相應的證據證實,不予採納。

關於辯護人提出根據本案的情節,不應判處被告人何新宇死刑立即執行的辯護意見,經查,被告人何新宇雖有坦白情節,但其犯罪動機卑劣,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犯罪情節極其惡劣,主觀惡性極深,罪行極其嚴重,且拒不認罪悔罪,不足以從輕處罰,依法應予嚴懲,該辯護意見不予採納。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三十六條等規定,作出判決如下:何新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何新宇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朱林各項經濟損失54454.5元,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付清。

7月17日下午,朱林告訴北青深一度記者,一審判決書送達後,他去母親墳前燒了紙。“我認為判決很公正,這是他應得的懲罰”。

(應受訪者要求,蘇華、朱林為化名)

記者/曹慧茹 實習記者 史向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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